资源描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请材料
一、申请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应符合的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2]44号)的规定,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残疾人就业,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简称岗位补贴),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简称超比例奖励)。
个体工商户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可享受岗位补贴,但不享受超比例奖励。
同时用人单位享受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2、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并在岗工作;
3、按工作岗位支付残疾人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
4、为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5、安排残疾人就业满一年;
6、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义务的,还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补贴、奖励标准:
1、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2、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3、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在上述岗位补贴的基础上,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再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超比例奖励;
4、与残疾人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不得同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岗位补贴;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补贴且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岗位补贴标准享受差额部分的补贴。
5、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将参照本市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相关标准视情调整。
三、用人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填写《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填写《用人单位申领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残疾人职工花名册》(见附件2);
3、享受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书面申请(见附件3);
4、《北京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复印件;
5、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义务的还需出具《一般缴款书》银行收据回单复印件;
6、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出具《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由同级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签字盖章);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截止到申请前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8、残疾人职工2013年度(截止到申请前1个月)各月的工资发放证明复印件;
9、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需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时间:
2013年度岗位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用人单位应按年度申领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未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申领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五、申请受理窗口地址:
大兴区兴政街20号,大兴区政府南门东侧红绿灯向南50米右侧。(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
六、咨询电话:
(010)69255546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
用人单位名称
地税计算机代码
单 位 性 质
税 务
登记证号
注册登记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单位地址
邮 编
单位职工总数
人
电 话
残疾人职工数
人,其中:女 人
安置比例
%
单位职工
月平均工资
元/月
残疾人职工
月平均工资
元/月
与残疾人职工
签订合同情况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
申请补贴金额
元
超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人数
申请补贴金额
元
当年新招用残疾人就业人数 人,其中:女 人
合 计
元
用人单位(公章)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残联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审批表编号:
注:此表一式两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2:
用人单位申领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残疾人职工花名册
用人单位:(盖章)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
区县、街道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年 月)
申请岗位补贴金额
享受
补贴
次数
是否享受
劳动保障部门
岗位补贴
是否
在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1、劳动合同期限,按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实际期限或无固定期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写;
2、此表不含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3、此表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式二份,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各一份。
用人单位填表人: 电话: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人: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申 请
大兴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京残发)[2012]44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在岗残疾人职工数为 人,其中:与残疾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人、与残疾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人,够超比例安排残疾人 人。符合申请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政策.
特此申请
单位名称:(公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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