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尿素甲醛树脂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化学品中文名称:脲醛树脂、尿素甲醛树脂化学品俗名:脲醛胶化学品英文名称:urea formaldehyde resins英文名称:分子式:(CHNO)nCAS No。:901105-6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有害物成分:游离甲醛含量:CAS No. :9011056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侵入途径:皮肤接触、吸入、食入健康危害:与皮肤接触,可引起皮肤过敏反应。环境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易燃。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用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眼睛接触:如果皮肤或眼睛
2、接触该物质,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20min吸入:移患者至空气新鲜处,就医。如果患者呼吸停止,给予人工呼吸.如果呼吸困难,给予吸氧.食入: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第五部分:消防措施危险特性:与氧化剂和腐蚀剂发生反应。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某些尿素-甲醛物质能形成不稳定的过氧化物,能发生聚合。受热、密封容器内的压力会增加。接触硝酸纤维素会引发燃烧,与丙烯醛、丙烯腈、叔丁基硝基乙炔、环氧乙烷、异丙基氯甲酸酯、马来酸酐、三异丁基铝不能配伍。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害燃烧产物:灭火方法: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封闭
3、区域内的蒸气遇火能爆炸。蒸气能扩散到远处,遇点火源着火,并引起回燃。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应急处理:环境信息:有毒物质控制法:40CFR716120(a)。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储存注意事项: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呼吸系统防护:高于NIOSH REL浓度或尚未建立REL,任何可检测浓度下: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全面罩高效微粒空气净化呼吸器、
4、自携式逃生呼吸器。眼睛防护:如果皮肤或眼睛接触该物质,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20min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第九部分:理化特性外观与性状:粒状固体,无臭.pH:熔点():92相对密度(水=1):0.84沸点():1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分子式:(C2H4N6O2)n分子量:溶解性:易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等多数溶剂,其中的一些尿素甲醛在水中溶解.主要用途:其它理化性质: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性:稳定禁配物:强碱、强氧化剂、强酸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分解产物:燃烧产物包括有毒的氧化氮。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LD50:800mg/kg(大鼠经口) 270mg/
5、kg(兔经皮)LC50:590mg/m3(大鼠吸入)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50-70mg/m3,每天1h,每周3d,35周,发现气管及支气管基底细胞增生及生化改变。刺激性:家兔经皮:50mg(24h),中度刺激家兔经眼:750g(24h),重度刺激致敏性: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生态毒理毒性:LC50:967200mg/L(96h)(鱼) EC50:2mg/L(48h)(水蚤) IC50:0。39-14mg/L(72h)(藻类)生物降解性:好氧生物降解(h):24168厌氧生物降解(h):96672非生物降解性:水相光解半衰期(h):1。25-6水中光氧化半衰期(h):48131。9105空
6、气中光氧化半衰期(h):7。13-71.3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其它有害作用:无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危险货物编号: 83012 UN编号:1198(甲醛溶液,易燃);2209(甲醛溶液,甲醛含量不低于25)包装标志:易燃液体;腐蚀品(甲醛溶液,易燃)腐蚀品(甲醛溶液,甲醛含量不低于25)。 包装类别:类包装包装方法: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
7、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所用的槽(灌)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使,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法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许可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危险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危险化学品名录。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