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拟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虫害控制工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服务工作范围及场所:详见附件一.
二、 服务工作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场所的特点和除害种类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规范、综合性杀灭措施,有效降低和控制虫鼠害密度,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除害标准》(以下简称爱卫会)规定的除害工作管理目标(详见附件二)。
三、 服务日程安排:详见附件一.
四、 服务费用及支付:详见附件二。
五、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 指定人员配合乙方人员开展服务工作,提供服务用水、电等。乙方服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在乙方的工作记录上签字认可;如甲方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整改直至达到甲方及爱卫会规定的要求。
3. 负责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在乙方的指导下,落实虫害的综合防制措施。
4. 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
六、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承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条件,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包括营业执照、灭害资格证在内的资格证明,该等证照不得伪造.
2. 乙方提供服务的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制度,仪容整洁,执行工作期间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健康证、职业资格证。
3. 确保服务质量,使虫害密度达到市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4. 现场服务时,要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操作,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若乙方在操作过程中造成其员工、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 要帮助甲方落实除害的综合防治措施,提出除害改进意见或者建议。
6. 甲方对服务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乙方联系。在合同期内,若出现害虫密度反弹、危害超标等情况,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三日内免费采取补救措施,将虫害密度降低在规定标准内。
7. 乙方承诺所使用药品为国家认可的适合于本行业使用的安全、环保药品。
七、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终止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 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原因使未达到除害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满意。
八、 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诸如战争、自然灾害、火灾、洪水、地震、恐怖主义破坏社会动乱和政府措施所引起的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然而,乙方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
九、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基本信息
1)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 乙方:长春市卫众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区红旗路赛德广场4—402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5843080298
2)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______年 月 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到期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服务工作范围及场所:
工作范围: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的灭鼠、灭蟑、灭蚊蝇的服务,包括提供专业人员、专业设备、专业药品。
4) 服务日程安排: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频率为(5-10)每月_二_次;( 1-4月、11-12)月,服务频率为每月一次,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服务频率可根据虫害发生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 服务费用及支付:
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服务费为¥12000_元/年。
2. 上述服务费按月支付,月付金额为¥1000元,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帐 □支票 □现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之后的一个月之内须向乙方支付当期费用,如延期未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当期所欠费用并终止合同;如甲方未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甲方可延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 其他条款:
1.
2。
3。
附件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的通知》
(摘 录)
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1、 灭鼠标准
a) 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b) 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2、 灭蚊标准
a) 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上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
b) 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 内 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c) 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种,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 灭蝇标准
a) 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的蝇。
b) 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 灭蟑螂标准
a) 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b) 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c) 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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