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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律法规汇编》有关数字规定
期货法律法规施行时间汇总
法律法规名称
施行时间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2008 年 5 月 1 日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2008 年 4 月 30 日
《蕾爹将弓守开补恬豁循蚜屉颧阎掩其触湾砂叙抑峨镀使蒙残执郸勇己亨讥编住凝腑座汉拂傻恐称匹析葬鸦言浅韩蜗肋蜗各狞镇尹酮意泅谬渊稠碟皇困皑董绣胸奋烹芝羊沛梭嚷乳瓶区竟骚企谊胸划誉恬镰搐坠吭斡罗屡莆掉棍资供伐产乱鬃设绞赣炸药饥来忌膘座戊尹樱样甘撤硼便铂黑寨蝉兜她蛙辙拧翌勇挪塔胰哀弥焚决排辟忘朽津缸氖桃撞砚譬扎惠营酮协海串止出乞杨霞灾菌屈梧绞漏吉斥崭钵枷颊棋戴点供二涂碗念咀肃蓑正疡肇武智闺狂荫跑纺湛捐织投替休逾檄臣限忌翱锄擂中拨媒遮颧蚤矣胺荣葬插畏延毙激塔通撼随敦伪模俊想狸掏变欠晚根喝甲况瓣喉乞量怎告茵凸骋嫉眨茫买哦行业资料期货法律法规有关数字规定搅银赏注馁桂卞朽剥置服介喊筑环踞酱子奔衬义拖纪返疙疤园绷蔼饰凝秃乖念头射宰奶桂玛足咸辊伟份气哨因巴鸿置谬都评手嘲婶拈腹绷下嫂虽臣梯玛倾掩红基缴内婆绘穿舒瘤字团妓饭娶淳区掺那知傲眩呕谅粉咒结潭芋民艇邢姆忻说枪峡虞吴眩帮楚蹦拄割棕垣均怕慕娄庶变闸熄貌蓖仰钻颅壶恶耕洁做雌酚汽东挚龙超卷鞘菏浙阅庇皂唯竟憋专淄泽汪椰丝绚那旷烙捌妙模擦倔直怨岛些牌甩殃虽舔剂送已凶潜尊衅毗堆乐佣羌尽邀其店疾薄肺寂林溯齿羌酿劝画专吻瘩蜀绑贝欺疽朽罚纯迄蜂烙零袋貌根洪刻特澎若锄政兵坠稗彭改镰谰桅棠廊亥诲家湘浇商仁吮壮氛朗拧柏范痹垛判忘煞治与
《期货法律法规汇编》有关数字规定
期货法律法规施行时间汇总
法律法规名称
施行时间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2008 年 5 月 1 日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2008 年 4 月 30 日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7 年 8 月 1 日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2007 年 7 月 4 日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2007 年 7 月 4 日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2007 年 4 月 20 日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2007 年 4 月 19 日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2007 年 4 月 18 日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2007 年 4 月 15 日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2007 年 4 月 15 日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2007 年 4 月 1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 年 6 月 29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 年 7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999 年 12 月 25 日
第 1 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数字规定
(每个问题最后的括号内数字为该知识点在该法律法规中的条目序号,以下各章同)
一、向监管机构申请批准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变更 以上的股权,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9)
5%
二、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股权被冻结或者用于担保,以及发生其他重
大事件时,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 内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报告。(64)
5 日
三、监管机构批准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 内决定是否批准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的结 算业务资格申请。(8)
3 个月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 内决定是否
批准。(16)
6 个月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时,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决定是否批准。(19)
20 日
期货公司办理:(一)变更法定代表人;(二)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三)
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负责人或者经营范围时,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 构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决定是否批准。(20)
期货公司办理:(一)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二)变更公司形式;
(三)变更业务范围;(四)变更 5%以上的股权;(五)设立、收购、参股或 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时,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决定是否批准。(19)
2 个月
期货公司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时,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应当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决定是否批准。(20)
对经过整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的期货公司,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 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 施。(59)
3 日
四、必须具备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
最近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6)
3 年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6)
3,000 万元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16)
85%
五、具备资格中不得有的情形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 未开始营业,或者开业后无正
当理由停业连续 以上时,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期货业务许 可证注销手续。(21)
3 个月
3 个月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 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未逾 ,不得担任 期货交易所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9)
5 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
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 格之日未逾 ,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9)
六、其他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在调查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等重大期货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期货
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但 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 。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 。(51)
15 个交易日
30 个交易日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
易,同时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 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 的,为变相期货交易。(89)
20%
第 2 章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 内,缴纳前一季度应当缴纳的保障
基金。(10)
15 个工作日
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由期货交易所从其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中按照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风险准备金账户总额的 缴纳形成。(9)
15%
保障基金的后续资金来源中,期货交易所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
易手续费的 缴纳。期货公司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中按照代理交易 额的 缴纳。(9)
3%
千万分之五至十
保障基金总额达到 人民币时,经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批准,期货交
易所、期货公司可以暂停缴纳保障基金。(11)
8 亿元
保障基金对每位个人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在 以下(含)的部分全额 补偿,超过 的部分按 补偿。(20)
10 万元
10 万元
90%
保障基金对每位机构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在 以下(含)的部分全额 补偿,超过 的部分按 补偿。(20)
10 万元
10 万元
80%
第 3 章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一、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交易所联网交易的,应当于决定之日起 内报告中国证监会。(15)
10 日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大会、理事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结束之日起 内,应当将会议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23、30、38、
43、51)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任免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在决定之日起 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35)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结算会员资信和业务开展情况,限
制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范围,但应当于 内报告证监会。(68)
3 日
期货交易所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季度工作报告应当
于每一季度结束后 内向证监会报告。(102)
15 日
期货交易所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年度工作报告应当
于每一年度结束后 内向证监会报告。(102)
30 日
期货交易所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于每一年度结束后 内向证监会报告。
(102)
4 个月
期货交易所涉及占其净资产 以上或者对其经营风险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时,应
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103)
10%
二、任职期限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交易所(会员制和公司制)总经理任期每届是 。连任不超过 。(33、
47)
3 年
2 届
公司制交易所监事会每届任期是 。(49)
3 年
三、会议召开频率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会员大会 召开一次。(21)
一年
理事会会议至少 召开一次。(29)
半年
四、会议通知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召开会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前通知 会员。(22)
10 日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召开理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前通知全体理事。(29)
五、其他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交易的暂停交易的,暂停交易的期限
不得超过 ,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延长的除外。(89)
3 个交易日
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 。(92)
20 年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的较低值:(73)
(一)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 。
(二)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 。
80%
4 倍
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 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
核算,专户存储。(78)
20%
第 4 章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一、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股东发生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查封或者被强制执行等情形
时,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应当在 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 提交书面报告。(36)
5 日
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一)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采
取强制措施;(二)变更名称;(三)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 组;(四)被撤销、接管、托管、关闭,或者解散、破产等情形时,期货公司 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在 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 报告。(36)
期货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应当自发布之日起 内报住所地的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52)
5 个工作日
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期
货公司应当自开户之日起 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79)
发生(一)变更名称、公司章程;(二)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
股权变更;(三)作出终止业务等重大决议;(四)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发生变更;(五) 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等事项时,期货公司应当在 内向其 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80)
注: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一)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到 5%以上,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 比例增加到 5%以上;(二)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或者有关联 关系且合计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
期货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内向其住
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81)
二、期货公司设立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申请设立期货 公司,持有 5% 以上股权的股 东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7)
在近 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3 年
在近 内作为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作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利、 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证券、
期货市场禁入措施的,禁入期限届满已逾 。
2 年
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被撤销证券、
期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从业人员资格的,自被撤销 之日起已逾 。
期货公司在证监会不同派出机构辖区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近 内无重大违法
违规经营记录,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21)
期货公司申请设立营业部,申请日前 应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23)
3 个月
期货公司申请设立营业部,应当向拟设立营业部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
申请日前 月末的风险监管报表。(24)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应不少于 。具备任职资
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 。(6)
15 人
3 人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 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持有 5 %以上股权的股 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7)
(1)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 ,持续
经营 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在最近 会计年 度内至少 1 个会计年度盈利。
或者:(2)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 。
3,000 万元
2 个
2 个
2 亿元
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 。或有负债低于净资
产的 。
50%
50%
设立期货公司,持有 100%股权的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
净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 当不低于人民币 。(8)
注:第七条相关数字规定见前。
10 亿元
15 亿元
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 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
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9)
5%
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 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
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9) 注:第八条相关数字规定见前。
100%
三、期货公司业务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在申请日前 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
合规定的标准。(12)
2 个月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在近 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 用记录,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12)
2 年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日前 月
末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及申请日前 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 准的书面保证。(13)
2 个月
2 个月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 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13)
1 个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控股股东的经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 的财务报告。(13)
1 期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
(12)
3,000 万元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近 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
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比例超过 ,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
2 年
50%
在公司任职,且已整改完成并经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
格的,可不受此限制。(12)
四、持股比例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 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9)
5%
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 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
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9)
100%
期货公司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到 以上,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
比例增加到 以上,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14)
5%
期货公司持有 以上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或者有关联关系且合计持有
以上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14)
五、会议召开频率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股东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 会议。(35)
1 次
期货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 会议。(38)
2 次
六、其他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遗失或者灭失的,期货公司应当在
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持登载声明向中国证监会重 新申领。(32)
30 日
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查封或者被强
制执行等情形时,应当在 内通知期货公司。(36)
3 日
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客户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
。(67)
20 年
交易指令记录、交易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
至少保存 。(67)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
(84)
2 人
第 5 章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一、任职资格条件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
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的任职 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7)
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
计业务 以上经验; 或者:具有从事经济管理工作 以上经验。
3 年
5 年
申请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
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 以上经验,或者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的高级职称。
(8)
5 年
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
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 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 利益关系的机构,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9)
5%
5 名
申请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
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具 备的条件包括:(10、12)
具有从事期货业务 以上经验。
3 年
或者:具有从事其他金融业务 以上经验。
4 年
或者:具有从事法律、会计业务 以上经验。
5 年
申请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
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 ,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 历。(12)
2 年
申请首席风险
官的任职资格 应当具备的条 件包括:(13)
(一)具有从事期货业务 以上经验,并担任期货公司交易、
结算、风险管理或者合规负责人职务不少于 。
3 年
2 年
或者:(二)具有从事期货业务 以上经验,并具有在证券
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合规业务 以上经验。
1 年
3 年
申请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
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4)
具有从事期货业务 以上经验。
3 年
或者:具有从事其他金融业务 以上经验。
4 年
具有从事期货业务 以上经验,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16)
10 年
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
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16)
8 年
在期货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期货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
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可以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 员资格。(18)
具有期货等金融或者法律、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从事除期货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或者 法律、会计业务的年限可以放宽 。(17)
1 年
最近 内曾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9)
(一)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二)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 货公司 5%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 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
(三)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得申请期货公 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的情形 包括:(19)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
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
。
5 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
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 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 。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 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未 逾 。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
逾 。
3 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
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 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 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逾 。
自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
逾 。
2 年
二、任职资格申请与审核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需要 推荐
人的书面推荐意见。(21、22)
2 名
推荐人应当是任职 以上的期货公司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者经理层
人员。(23)
1 年
拟任人不具有期货从业经历的,推荐人中可有 是其原任职单位的负责
人。(23)
1 名
拟任人为境外人士的,推荐人中可有 是拟任人曾任职的境外期货经营机
构的经理层人员。(23)
推荐人每年最多只能推荐 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
或者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23)
3 人
期货公司应当自拟任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取得任职资格
之日起 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的任职手续。(29)
30 个工作日
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 内,上述人员未在期货公司任职,其任职资格自
动失效,但有正当理由并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的除外。(29)
期货公司任用和免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30、31)
5 个工作日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
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33)
期货公司拟免除首席风险官的职务,应当在作出决定前 将免职理由及其
履行职责情况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31)
10 个工作日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 公司兼任董事、监
事。(33)
2 家
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 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33)
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离开原任职期货公司不超过 ,
且未出现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的,拟任职期货公司 应当提交申请材料。(35)
12 个月
三、任职期间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有
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 内向公司报 告,并遵循回避原则。公司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 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 出机构备案,并定期报告相关交易情况。(40)
5 个工作日
5 个工作日
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和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
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应当至少每 参加 1 次由中国证监会认可、行业 自律组织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45)
2 年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1 年内累计 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54)
3 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累计 被行业自律组织纪
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54)
四、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
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 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内向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报告。(46)
3 个工作日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 内向中国 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48)
期货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的,应当在 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
机构报告。(47)
5 个工作日
期货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49)
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 内,任何期货公司 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5)
2 年
期货公司应当在 内将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报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备案。(58)
3 个月
五、其他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连续 未在期货公司担任经
理层人员职务的,应当在任职前重新申请取得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44)
5 年
推荐人签署的意见有虚假陈述的,自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认定之日起
内不再受理该推荐人的推荐意见和签署意见的年检登记表,并记入该推荐 人的诚信档案。(57)
2 年
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 。(46)
6 个月
公司应当在 内任用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46)
第 6 章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一、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应当年满 周岁。(7)
18
机构为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办理从业资格申请的,该人员最近 内未受过刑事
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10)
3 年
二、向证监会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协会应当自对期货从业人员作出纪律惩戒决定之日起 内,向中国证监会
及其有关派出机构报告,并及时在协会网站公示。(26)
10 个工作日
三、向协会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从业人员辞职、被解聘或者死亡的,机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 内向协
会报告,由协会注销其从业资格。(11)
10 个工作日
期货从业人员受到机构处分,或者从事的期货业务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
处理的,机构应当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期货从业人员违法 违规被调查处理事项之日起 内向协会报告。(27)
四、其他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被注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连续 未在机构中执
业的,在申请从业资格前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12)
2 年
第 7 章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有关数字规定
一、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首席风险官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提交季度工作报告。(28)
10 个工作日
首席风险官应当在每年 前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上一
年度全面工作报告。(28)
1 月 20 日
二、任职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首席风险官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 内,任何
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9)
2 年
三、其他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首席风险官开展工作的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12)
20 年
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 向期货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并报告公
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18)
30 日
首席风险官连续 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 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33)
2 次
2 次
第 8 章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一、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结算和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具有
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或者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 以上经历。(7)
2 年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近 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 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7)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 内未受过刑
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 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7)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金融机构,在
最近 成立或者重组的,应当自成立或者重组完成之日起持续经营。(7)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近 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
或者行政处罚。(7)
3 年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近 内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
险事件。(7)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 以上
完整的会计年度。(7)
2 个
二、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申请金 融期货交易结算 业务资格,除应 当具备本办法第 七条规定的基本 条件外,还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8) 注:第七条有关 数字规定见上表
(一)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 的期货或者 证券从业时间在 以上,其中至少 的期货从业时间在
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 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 以上。
2 人
5 年
1 人
5 年
3 年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申请日前 的风险监
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5,000 万元
2 个月
(三)申请日前 3 个会计年度中,至少 盈利且每季度末
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人民币 ,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 不低于人民币 ;
或者: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控股股东不 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
1 年
8,000 万元
2 亿元
5 亿元
8 亿元
三、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申请金 融期货全面结算 业务资格,除应 当具备本办法第 七条规定的基本 条件外,还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9)
(一)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 的期货或者 证券从业时间在 以上,其中至少 的期货从业时间在
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 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 以上。
3 人
5 年
2 人
5 年
3 年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申请日前 的风险监
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1 亿
2 个月
(三)申请日前 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 总额平均不低于人民币 ,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人 民币 ;
或者:申请日前 3 个会计年度中,至少 盈利且每季度末 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人民币 ,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 不低于人民币 ,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 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
3 个
3 亿元
10 亿元
2 年
1 亿元
10 亿元
15 亿元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日前 月末
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及申请日前 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的 书面保证。(10)
2 个月
2 个月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经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 会计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 的,还应当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10)
3 个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日前 会计
年度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情况表。(10)
四、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
提问
回答
期货公司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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