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全市推动船舶业发展措施.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965730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49.5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市推动船舶业发展措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全市推动船舶业发展措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范文最新推荐------------------------------------------------------ 全市推动船舶业发展措施 船舶工业是我市极具资源优势的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船舶修造业,对推进临港重化产业聚集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环三”战略实施意义重大。为解决当前我市船舶工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营造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产业上水平、上规模。特制定鼓励扶持船舶工业产业发展措施如下: 一、落实规划,强化配套 (一)我市海岸资源丰富,发展船舶工业得天独厚。沿海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按照“深水深用、突出重点、合理用岸、集约开发”的原则和船舶修造业对地理位置、岸线资源、陆域腹地特定的要求,立足“环三”建设和产业长远发展的全局,组织力量,科学论证,制定好本区域内近期、中期和长期船舶修造基地建设的空间布局规划,并与正在委托编制的市船舶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二)根据赛江两岸“两桥”上游船舶工业发展空间受通航限制的情况,在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同时,要把升级拓展的空间站位向下白石半岛海岸调整聚集。同时,要鼓励和支持东冲半岛发挥深水岸线优势,发展大型船舶工业。支持福安市政府加强对“两桥”上游违规建设项目的调整、清理和规范治理,在衔接好全市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对“抢滩”围占,且长期闲置不建的岸线、土地、滩涂、海域采取有力措施,重新收储,科学调整规划,合理利用资源,为船舶工业发展留足空间。沿海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岸线的动态监管,严控岸线资源的合理使用,在与项目投资方签约前应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港口、海洋功能、林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规划项目,不得开展前期工作,避免无序盲目建设。 (三)抓住实施“五大战役”的契机,支持沿海各县(市、区)政府,启动相关规划项目,推进与重点船舶龙头骨干企业修造基地或产业聚集地相配套的港口、航道、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已列入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和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方案中的项目,要逐个立项,逐项落实,全力推进。市发改、建设、土地、交通、电力、通讯以及涉海、涉岸、涉船等管理服务职能部门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创造条件帮助落实各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的实施;要优化完善船舶修造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既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又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年7月10日市港口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第二次联席会议提出的相关处理意见,抓紧落实。市“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和“实施重点项目战役”指挥中心负责备案、协调和跟踪督促。 二、落实政策,扶持重点 (四)期间,以扶持下两半岛、湾及江两岸初具生产规模的船舶修造基地、龙头骨干企业和建设项目为主,兼顾漳湾、东冲半岛等通过评估论证符合条件或经审批在建的船舶项目,重点在创新产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技术结构、合理配置产业资源、扶优扶强等方面采取措施,落实政策,倾斜资源,重点协调,合力推动,促进产业集群提高竞争力,增强船舶工业发展后劲。 (五)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已列为《省船舶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白马船厂、丛贸实业、三都澳造船、福重工、江南造船、立新造船、创恒造船、五星环球造船、申望船舶重工等龙头企业正在开展的扩建、技改和新建项目,市发改、经贸、科技等部门要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列入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有条件的技术改造、创新投资项目和管理提升项目,要积极申请国家或省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引进省创投资金的参股投资和信贷支持资金,促进产业优化提升目标任务的实施。 (六)加大地方财政重点扶持力度。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建成投产当年起,按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加部分,三年内给予全额奖励。龙头骨干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调整结构,发展生产,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手续、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城镇基础建设配套费地方留成部分,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 (七)支持船舶修造业执行“单一制”电价政策。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要积极取得省物价局支持,争取尽快对我市船舶修造企业执行“单一制”电价政策。与此同时,电业部门要加快船舶修造集中区域的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各船舶企业及地方党委、政府要主动配合电力部门在近期落实好线路改善措施,保证企业生产用电。要抓紧实施110千伏下白石变二期扩建项目和下浒110千伏变电站建设,保证下白石、东冲半岛船舶工业组团重点建设项目用电负荷发展需要。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市人行、银监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尽最大努力支持船舶企业发展。对生产技术先进,管理运作良好的船舶企业给予优先放贷,优惠利率和合理的贷款期限支持;积极开展船舶企业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组建大型集团公司,并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积极推广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上级行直贷等方式予以有效支持;积极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融资等贷款的品种,开办已发证的土地、岸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帮助申请中长期贷款;鼓励企业在进口船舶主机和关键设备时使用外汇贷款;允许企业以土地、固定资产抵押融资,对在国家《港口法》颁布前建设的船坞、船台等港口设施,目前无法办理岸线占有使用及项目施工批准、竣工验收手续,影响抵押登记的,可参照《省沿海沿江财产抵押登记暂行办法》(政办〔〕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允许船舶修造企业申请有评估资质机构进行技术检测,评估和专家论证,符合条件的,可以以评估批准文件和相关材料或行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做法替代沿海、沿江财产抵押登记所需的岸线占有使用、项目施工批准和竣工验收等文件,申请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促进融资落到实处。 (九)支持船舶企业上市。市上市办要组织力量,尽快介入拟上市船舶企业的改制重组工作,研究解决拟上市企业生产经营和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改制上市过程中相关审批事项,各职能部门应予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限时办结。拟上市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要根据企业在改制重组中遇到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的改制进程补助和成功上市的奖励。市政府也将按我市对企业上市的有关扶持政策予以兑现奖励资金。 (十)支持引进合作、嫁接改造。根据国内外船舶工业发展趋势和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淡化壁垒的实际,我市船舶产业应凭借“环三”经济区蕴藏巨大后发潜力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为基础,以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提升技术为核心,大力推进全球性造船产业的招商引资和全国性、区域间、产业间的技术嫁接、项目合作和产品改造。市、县(市、区)两级发改、外经、台办、经贸和行业协会、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搭建船舶产业间交流、洽谈、展示的平台。两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台产业合作和引进国内央企合作交流的考察活动经费,对引进日本、韩国等世界先进船舶修造技术、船舶央企(含国际性、省、部级大公司)或台湾(含港澳地区)船舶业的项目、技术、开展高位嫁接或联合改造的企业,要逐项制订优先用海、用地审批,优惠出让价格,优先配套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给予重点扶持。 (十一)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发展。鼓励船舶企业加大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联合协作,其自主创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经贸、科技等部门要及时帮助企业组织新产品、新成果鉴定(评审),积极组织和扶持企业申请专利,在条件成熟帮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争取申请建立省级船舶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创新造船模式,转换船型、建造高性能、高附加值或特种船舶的项目,经行业协会推荐,所在地政府确认,可按重点技改投入政策、中小企业投资类改造专项扶持政策或技术创新项目给予申报专项扶持资金,同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其税收征收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相应配套资金。 三、落实服务,加强管理 (十二)加强技术服务。支持福安市政府牵头,依托船舶行业协会,整合现有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资源,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人员事业编制,成立“环三船舶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行业的技术协作、市场对接、企业技术咨询诊断辅导、技术检测、技术培训、技术研发与孵化和技术信息交流、管理等,搭建有实力、有资质的全行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对省级确定的船舶企业技术中心,在每年申报技术创新项目时,要切出专项指标给予申报。 (十三)重视人才服务。加强对船舶工业领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需求预测和发展规划,吸引、集聚和培养一批符合环三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尽快建立船舶工业产业人才高地。支持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申报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获批准设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能发挥正常效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除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以上资金和政策扶持外,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助;获准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优先支持船舶工业企业申报国家、省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和出国(境)培训项目;给予申请国家、省引智专项经费资助;优先推荐申报建立国家级、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突出以业绩为主的政策导向,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上报省里,参与破格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对成绩优异、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评价通道,组建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支持船舶工业企业聘用台湾高层次人才,并在产业人才高地实施台湾专业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认证、职称评定等试点政策。当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帮助企业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医疗保障及子女就学等优惠措施,创造企业引进人才的有利条件。市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经贸等部门要在积极推进我市相关院校专业设置与船舶产业对接、开展校企联合订单培养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人才培养的扶持政策,积极配合福安市政府依托船舶行业协会,以基准地价优惠,建立东船舶工业技术培训中心,按照政策引导、中心运作、企业资助的模式,组织高、中级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开展企业用工的中、短期培训和企业技术咨询诊断服务。 (十四)深化担保服务。市担保行业监管部门要继续支持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健全完善科学治理机制,优先帮助申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扩股变更事项,促进规范运营,并积极为其申请各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项目,提高风险准备资金的积累水平,增强恒顺担保公司服务船舶企业贷款担保的覆盖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市农业银行要继续加强与恒顺担保公司的深化合作,放大倍数,扩大对船舶企业担保贷款规模,建立银、保、企互动共赢、安全持续的发展机制。市人行、银监局等金融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鼓励省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引进民间资本增资扩股增强担保实力,拓展融资担保合作领域,不断开拓与其他商业银行以及省再担保公司间的业务合作,更好地发挥省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全行业中的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作用。 (十五)强化管理服务。建立市、沿海县(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组成的联席协调机制,按照科学、合理、有序、集约、提升发展的要求,对全市船舶工业发展中的规划、布局、用海、用地以及重大项目的立项、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的放矢的统筹协调,落实有关特事特办、税收政策、证照办理、简便审批以及“容缺预审”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措施;要坚持产业空间布局的合理化管理,下白石公铁两桥上游从现在起原则上不再布点建设新的造船厂,要通过探索建立产权流动交易平台或营运机构,鼓励现有船舶企业盘活资产,兼并改组,调整结构、优化升级,走专业化分工协作路子,朝“高、精、尖”发展;要按照国家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估办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关停并转,促进产业资源优化配置。海事、港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与服务职能,海事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地区现有船舶检验力量与船舶修造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问题。要抓紧落实修造船舶安全航行过“两桥”的问题,在前期已经开展“两桥”通航能力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赛江上游船舶修造企业的发展现状,由海事、港务部门和福安市政府及“两桥”指挥部联合开展工作,参考国内江海桥梁通航的通行做法,尽快报批出台既适合发展需要,又有安全通航保障的安全措施,落实管理与服务职责,营造环三都澳区域公路、水路、铁路三方通顺和谐的发展格局。 全市推动船舶业发展措施陈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贯彻落实口岸通关部门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高连斌总队长指示要求,结合边防检查工作实际和服务对象业务需求,制定5个方面16项服务措施方案: 一、创新举措,服务临海临港产业做大做强 1.改进外煤进口和锚地过驳作业边检服务。积极支持大唐火电厂进口电煤和建立外煤集散地,主动服务鼎信、海和等重点企业开展海上过驳进口镍矿业务。与市港务局引航站建立实时通联制度,第一时间掌握进口外煤、镍矿船舶进出港动态,实现船舶候检“零等待”、“零滞港”。加强海上巡查监护,督促锚地过驳作业船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加强与涉海部门的协作、加大航道清理力度,保障国际航行船舶通航安全。 2.创新活水鱼出口通关模式。立足活水鱼出口船舶数量急剧增长和“快进快出”的工作需求,推行海上流动办公,现场办理证件,简化办事程序;积极协调口岸各查验部门,实行入出境合并查验模式,同步检查入出境船舶,一次性办妥入出境手续,保证新鲜活水鱼第一时间出境。 3.探索推行诚信管理模式。根据《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引入诚信管理,实行量化计分、分类服务,诚信度较高的外轮修造船厂和出入境船舶,以厂方和船方自管为主,尽量减少巡查验证时间,同时根据经营情况和遵章守法情况给予差别化待遇,调动和激发船方、业主自管的积极性。 4.建设大唐区域勤务中心。推进边检勤务模式改革,推行“一体化执勤、一站式服务”,加快大唐区域勤务中心改造工程,达到“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的标准,同时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提高执勤效能,赋予“巡查监护、快速处警、执法办案、证件办理、法制宣传”等职能任务,辐射周边12个对外作业点,进一步为企业节省运营成本、促进企业增长增效。 二、优化环境,促进台经贸交流合作往来 5.全力服务口岸对台货运直航。根据船方为节约成本、避开节假日在台湾港口卸货而支付的高额加班费用、通常安排节假日在港口装货的实际情况,全面推行“假日勤务”和“夜航服务”便民措施,在节假日和夜间科学调整警力,增派勤务班次,确保直航船舶在工作日抵达台湾,缩减船方、业主经营成本。 6.支持港区建设台轮维修基地。研究出台相关监管和服务措施,进一步方便台轮进港维修,推动福安赛江加快成为台轮维修基地。规范在台轮上服务的中外籍船员的管理和服务,探索研究人船分离查验模式,为服务员工提供出入境通行便利。 三、以人为本,打造口岸文明行业示范窗口 7.取消边检证件收费。取消办理《登陆证》和《登轮许可证》、《停留许可证》、《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证明书》、《搭靠外轮许可证》等证件的工本费,减轻企业单位负担。 8.打造“全天候”报检服务。坚持口岸365天工作和24小时服务制度,公布值班员姓名及预约联系电话,保证任何时候均能在5分钟内到达窗口现场,确保出入境手续随到随办、出入境船舶随到随检。充分发挥“网上报检室”的功能,依托国际互联网实现网上证件办理、移泊申请、咨询投诉、船舶预报、业务预约等功能,确保手续随到随办、证件随到随领,必要时提供送证上门服务。对于已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后即可装卸货物、上下作业人员。 9.简化出入境检查手续。对台航线直航定班轮免收《船员物品申报单》、《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出境自查报告表》,将每日每航次申报《船员名单》调整为每月第一次出境或入境申报。继续实行所有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及华侨)出入境免填登记卡。放宽船员家属及作业人员登外国籍或港澳籍船舶限制,方便船员家属会亲和作业人员工作。提供全国联网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服务,方便群众就近查询。 10.开设边检“紧急救助通道”。积极回应服务对象的特殊需求,必要时采取专人查验、登轮人证对照、优先办理联检手续等措施,特别是对急症重伤船员,在船舶未办理入境边防检查手续或已办妥出境边防检查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其离船接受治疗,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或救助,事后为其补办出入境手续。 四、严密管控,创建平安和谐有序通关环境 11.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推进“三三管控”机制建设,加强与边防支队、海警第一支队的沟通联系,适时开展联合处突演练,强化口岸应急处置能力;深化与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海关、海事局的联勤协作,健全“联防、联治、联巡、联办、联处”工作制度;加强与代理公司、船务公司、码头、船厂的沟通协作,规范边检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的管理使用,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形成以边检部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口岸安全防控体系,推进口岸“大管控”格局建设。 12.加快信息化手段的应用。积极运用DMS系统,实时掌握口岸船舶出入境动态,同时深化与海事局建立的信息协查机制,第一时间联系协查可疑船舶,派遣边检信息员现场核查,将口岸管控延伸至船舶航行全程。加快电子口岸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件。依托“全球眼”监控系统的移动侦测报警功能,实现自动报警,丰富远程闭路监控手段。运用巡查车载监控探头,与远程闭路监控系统互为补充,实时传输一线官兵执勤画面,形成对港区现场、执勤执法的立体监督体系。 13.实行弹性勤务派遣制度。根据港城澳、下白石、牛头山、三沙等对外作业点的边检业务量,整合各执勤业务科警力资源,科学安排出入境检查勤务,派出两班或多班勤务,及时办理边检手续,确保不因边检原因而影响船舶正常出入境。 五、培树典型,塑造忠诚可靠的边检队伍 14.固化执勤官兵服务定式养成。严格对照部局《边检标准化服务手册(2.0版)》和《执勤执法标准化规程》相关要求,严密组织勤务。落实部局《边检执勤岗位基本业务能力标准》及考核实施办法,督促各岗位执勤官兵通过日常学习、每月考核的方式,不断强化业务能力。组织执勤官兵到兄弟边检站参观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共同提高。 15.强化立体监督体系建设。依托现场督察和视频督察等方式,加强对一线检查员的现场督导。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工作,健全完善边检行政案件法制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16.加强边检公共关系建设。依托边检门户网站,建好用好边检微博、QQ和飞信等网络信息平台,成为社会了解边检的重要窗口和公共服务项目。积极参加“共建文明口岸”、“青年文明号”、“行风评议”等评比活动,严格“边检文明使者”评选标准,树立身边典型。大力宣扬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示边检机关的优质服务和良好形象。 促使贸易便利化方案陈老师 2018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宏观经济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上升。虽然第一季度我省外贸逆势增长、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目标进度低于平均速度。为促进后三个季度外贸发展“稳出口促进口、提增速赶进度”,保持我省外贸稳定增长的发展势头,力争全年实现进出口600亿美元奋斗目标,特制定促进外贸发展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帮助企业抢抓机遇,挖掘潜力,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努力做大做强,为全省对外贸易保持稳定较快增长作出贡献。 一、金融支持措施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完善合作平台与机制,及时发布有关政策、规划和项目信息,实现银、政、企三方良性互动,引导金融、社会资金支持企业“走出去”。加强港、台等对外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汇率避险工具,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培训,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向总行争取支持政策,不断创新产品,切实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大力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出口买方信贷等境外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鼓励借用人民币外债或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三)充分发挥信用保险避险作用。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宣传,扩大出口信保规模和覆盖面,优化信保费率。为大型企业制定个性化措施,上门服务,提高效率。加大对小微企业信保支持力度,推出多种简易产品,整体费率下浮30%以上,实现企业出口“零门槛”。 (四)积极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实施的准备工作。关注货物贸易出口核销制度整体改革在7省市试点情况,学习试点地区经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宣传改革信息,组织外贸企业和银行进行新政策和业务的全面培训。制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的实施方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财政支持措施 以保规模、调结构、强开拓、有保障、抓重点为目标,健全我省外经贸发展促进机制。印发《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台本年度外贸发展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外向型企业做大规模,引导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充分发挥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企业通过境外展会、设立国(境)外营销网点等多种方式“走出去”,推广自有品牌,开拓国外市场。鼓励外向型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充分使用好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资金,打造外贸产业聚集区,助力我省外贸产业集群的聚集发展。 三、商务支持措施 (一)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继续加大对省100强企业、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工业企业的发展培育力度,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两个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内外贸融合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对100户省进出口重点企业和400户骨干企业加强政策帮扶。 (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外贸业务。举办系列外贸实务培训班,利用讲师团送教上门。组织专业外贸公司赴各级各类产业基地考察、对接,为基地内生产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服务。组织工贸对接活动,利用外贸公司渠道、人才优势为生产型企业服务。宣传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吸引中小企业利用平台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化地开展外贸经营。 (三)鼓励企业进行海外自有品牌推广。加强品牌培育工作,首批挑选20家试点企业进行品牌管理体系培育,打造具有较高国内外知名度的品牌。帮助企业用好中小企业和重点企业开拓市场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境外投(议)标、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活动,通过品牌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指导企业使用“走出去”平台。组织国内外专业展会和综合性推介活动,精心搭建多种平台,帮助企业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加大对境外营销网点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国际并购、股权参与、投资建厂等方式设立网点或使用已建网点资源,鼓励成熟国际营销网点发挥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五)帮助企业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加强与驻外使领馆和经商处的沟通,及时收集国外政治经济形势情况。加强与国外商协会交流,及时收集各类商业信息和国际市场信息;通过会议、媒体、电子商务等方式及时汇总信息发布,帮助企业把握市场变化趋势、灵活应对。 (六)促进我省外贸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外向型产业园区,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进入产业园区集聚、集群、集约发展,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四、退税措施 (一)充分发挥好出口退税政策杠杆作用。积极分析我省外贸发展趋势和结构,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足额退税指标,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积极探索出口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支持退税信誉等级高的出口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我省一批大企业、潜力企业开辟退税绿色通道,扶优促强;加快推进出口退税一体化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流程,加快实现退税日常管理和审核审批事项在办税服务厅集中“一窗通办”,并逐步建立网上审批系统,提速增效。 (三)加大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国家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动向,及时收集和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出口企业防骗意识,帮助企业完善内部退税管理机制和措施,为守法企业营造良好的退税环境。 (四)进一步落实优化退税服务措施。完善以省国税局门户网站为依托的出口退税服务平台,拓展政策宣传渠道,全面推广应用“出口退税远程预申报系统”,让更多出口企业能“足不出户”开展退税申报,减少企业往返税务机关次数,降低企业退税成本。加快研究在全省范围推广出口退税“税库银”(税务、金库、银行三部门)联网的可行性,进一步缩短出口企业退税款到账时间,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 五、通关措施 (一)创新优化监管制度。完善企业分类管理,健全关企合作机制,建立海关和行业协会合作机制。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缩短通关时间。加强对报关员和报关企业的培训,规范申报行为。发挥机场、铁路、水运口岸功能,研究推广关区统一、规范、高效的监管运作模式。做好“区域通关”,探索集中查验。 (二)围绕重点区域领域做好服务。落实对天府新区、综保区、航空港、新创新科技园等重点区域和电子信息、油气化工、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的支持措施。支持成都高新综保区建设和拓展功能,优化运行机制。协助绵阳出口加工区扩区。改进管理与服务,推进“点对点”转关和内销便利化。加强“两仓”管理与服务。落实海关优惠措施,主动送政策上门,提前介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帮助完善泸州、宜宾水运码头检验检疫设施。 (三)深入开展“国门之盾”行动。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围绕中央重视、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大的突出走私问题开展打击走私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打击骗取减免税和出口退税、低报价格等涉税案件,重点防控毒品枪支、涉黄涉非的走私进境和“两高一资”商品伪瞒报出口。通过打击走私为守法企业营造良好的进出口秩序。 (四)实行区域化便利通关。建立西南6省检验检疫协作机制,实行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检验检疫服务。设立出入境鲜活农产品、入境参展物资等专用报检通道。减少企业口岸通关环节,实现远程监控、快速放行,力争进出口货物查验时间缩短20%。 (五)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服务水平。全面助推国有大型企业挖掘潜力,针对国有大型企业出口实施个性化服务。帮助民营和小微企业拓展市场,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着力帮扶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简化进口审批环节、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和设备、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等进口。探索进口分类监管方式,支持能源、原材料、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开展入境产品3C验证及前期咨询和指导,推行3C免办网上审批。设立大宗进口货物专用申报窗口和通道,优先检验检疫。加快国家级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常态下口岸疫情疫病联防联控机制。 (六)不断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加大出口分类管理实施力度,对出口工业品的企业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实施分类管理,实施“1+1+X”监管模式,进一步减少出口抽查比例,加快推进出口企业3R区域化监管新模式。 省市外贸发展措施方案陈老师 19 / 20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航海/船舶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