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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024.1-2001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eqvIEC60871-1:1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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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 C S 3 1 . 0 6 0 . 7 0 K 4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 B / T 1 1 0 2 41 一2 0 0 1 e q v I E C 6 0 $ 7 1 一 1 : 1 9 9 7 标称电压 1 k V以上交流 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 1 部分: 总则性能、 试验和定额 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 S h u n t c a p a c i t o r s f o r a . c . p o w e r s y s t e ms h a v i n g a r a t e d v o l t a g e a b o v e 1 k V - P a

2、 r t : G e n e r a l -P e r f o r m a n c e , t e s t i n g a n d r a t i n g - S a f e t y r e q u i r e me n t s -G u i d e f o r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a n d o p e r a t i o n 2 0 0 1 一 0 7 一 1 2发布2 0 0 1 一 1 2 一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G B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前言 皿 I E

3、C前言N 第一篇总则 1 范 围 和目 的 . . . . . . . . . . . . . . l 2引用标准 2 3定义 2 4使用条件3 第二篇质,要求和试验 5 试验要求 试验分类 4 64 7 电容测量( 出厂试验) 8 电容器损耗角正切( t a n韵测量( 出厂试验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端子间电压试验( 出厂试验) 1 0 端子与外壳间交流电压试验( 出厂试验 n 内部放电器件试验( 出厂试验卜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密封性试验( 出厂试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3 热稳定性试验( 型式试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4 高温下电容器损耗角正切( t a n的测量( 型式试验) 1 5

5、 端子与外壳间交流电压试验( 型式试验卜 。 1 6 端子与外壳间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型式试验卜 ” 1 7 短路放电试验( 型式试验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6 6 7 7 7 了 8 8 9 g 第三篇绝 缘 水 平 1 8绝缘水平 . . . . . . . . . . . 9 第四篇负载 nl2 最高允许电压 最大允许电流 l92C 第五篇安 全 要 求 放电器件 , 。 1 2 外壳连接 。 。 , 。 1 2 环境保护 . . . . . .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其他安全要求 。 。 1 2 11nnJ迁 Q目n乙0自n乙 l G B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第六篇标 l2l3 单元的标志 电容器组的标志 2526 第七篇安装和运行导则 .斗月斗亡d亡JUllllQCO口nHI.1llC乙d占八卜 ,土1,1上,卫111111llesllQ白n白Q一n乙0 2 7 概述 2 8 额定电压的选择 ” 。 2 9 运行温度 3 。 特殊使用条件 二 二

7、 3 1 过电压 3 2 过电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 切合和保护装置 二 “ 二 二 “ “ 二 二 二 ” 3 4 绝缘水平的选择 。 “ . 3 5 爬电距离的选择 。 . “ “ . . ” 3 6 电 容器连接到音频遥控系统中 二 二 ” ” “ “ . “ ” “ “ “ ”

8、” ” ” ” ” ”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避免多抓联苯( P C B ) 污染环境的预防措施 附录B ( 标准的附录) 电力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 要求和试验 。 附录C ( 标准的附录) 外部熔断器和配用外部熔断器的单元的试验要求与应用导则 附录D ( 提示的附录) 电容器及装置的计算公式 附录E ( 提示的附录) 文献目录 I G B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I E C 6 0 8 7 1 - 1 : 1 9 9 7 标称电压 1 k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 部分: 总则性能、 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

9、 , 本标准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除绝缘水平按 G B 3 1 1 . 1 -1 9 9 7选取及附录 A有修改外, 其余均与 I E C 6 0 8 7 1 - 1 等同, 编写格式与I E C 6 0 8 7 1 - 1 相对应。 本标准是对G B / T 3 9 8 3 . 2 -1 9 8 9 ( 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的修订。主要的修订内容有: a ) 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交流滤波电容器。 b ) 对单元及每相一单元的电容器组, 电容偏差改为一5 0 a - 1 5 %; 三相电容器任意两线路端子之 间测得的电容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改 为不超过1 . 0 8 , c ) 取

10、消了对t a n S 的要求, 其值由制造厂与购买方协商确定。 d ) 热稳定性试验容量改为 1 . 4 4 Q - 0 新增了雷电冲击试验可以只进行 3 次正极性冲击 f ) 绝缘水平按 G B 3 1 1 . 1 -1 9 9 7 进行了修改。 9 ) 出厂试验中增加了内部熔丝的放电试验。 h ) 型式试验中增加了电容器配用的外部熔断器的试验。删去了局部放电试验。 i ) 增加了附录B 、 附录E. 本标准是G B / T 1 1 0 2 4 ( 标称电压1 k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的第1 部分。 G B / T 1 1 0 2 4 包括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 总则性能、

11、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 第 2 部分: 耐久性试验; 第 3 部分: 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 第4 部分: 内部熔丝。 本标准自 实施之日 起代替G B / T 3 9 8 3 . 2 -1 9 8 9 ,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 、 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 附录E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西安电力电容器研究所、 无锡电力电容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申秀珠、 杨一民。 本标准于 1 9 8 9 年 3 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2、G B / T 1 1 0 2 41 -2 0 0 1 I E C前言 1 ) I E C ( 国际电工委员会) 是由各国家电工委员会( I E C各国家委员会) 组成的国际性标准化组织。 I E C的目的在于促进电工和电子领域内所有有关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协作。为此, 除其他活动外, I E C出 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是委托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任何一个对所着手进行的项目 感兴趣的I E C国家委 员会均可参加该制定工作。与I E C有协作关系的国际性、 政府性和非政府性组织亦均可参加这一制定 工作。 I E 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 I S O ) 根据双方商定的条件密切合作。 2 )由所有对该问题

13、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 E 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 议或协议, 尽可能地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 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 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出版, 以推荐物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 并在此意 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4 )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 I E C各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和地区标准中最大可能地采用I E C国 际标准。I E 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 均应在后者中明确提出。 5 ) I E C并未制定任何表示认可标志的手续, 如有对某项设备声称符合 I E C的一项标准时, I E C对 此不负责任。 6 ) 注意到

14、本国际标准的某些部分可能是专利权的内容。 I E C不负责对任一或所有这类专利权进行 鉴别。 国际标准I E C 6 0 8 7 1 - 1 是由I E C第3 3 技术委员会 电力电容器 制定的。 此第二版是代替并废止了1 9 8 7 年出版的第一版以及第一次修订( 1 9 9 1 ) 而形成的技术修订本。 本标准的正文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国际标准草案表决报告 3 3 / 2 6 0 / F D I S3 3 / 2 7 9 / R V D 批准本标准的全部表决资料可在上表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查到。 附录A、 附录B和附录C是本标准的组成部分。 附录 D和附录 E仅供参考。 中 华 人 民 共

15、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标称电压 1 k V以上交流 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 1 部分: 总则性能、 试验和定额 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 G B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e q v I E C 6 0 8 7 1 - 1 : 1 9 9 7 S h u n t c a p a c i t o r s f o r a . c . p o w e r s y s t e m s h a v i n g a r a t e d v o l t a g e a b o v e 1 k V - P a r t 1 : G e n e r a l -P e r f o r

16、m a n c e , t e s t i n g a n d r a t i n g -S a f e t y r e q u i r e me n t s - Gu i d e f o r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a n d o p e r a t i o n 代替 G B / T 3 9 8 3 . 2 -1 9 8 9 第一篇总则 1 范围和 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专门用来改善标称电压为1 k V以上、 频率为1 5 6 0 H z 的交流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 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电力滤波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 要求和试验在附

17、录B 中给出。 有内部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对内 部熔丝的要求在G B / T 1 1 0 2 4 . 4 中给出。 有外部熔断器保护的电容器的要求以及对外部熔断器的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由自 愈式低电压电容器组成的高电压电容器。 自愈式电容器的附加定义、 要求和试 验在G B / T 1 2 7 4 7中给出。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在频率4 0 2 4 0 0 0 H z 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 藕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标称电压1 k 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 愈式并联电容器; 荧光灯和放电灯用小

18、型交流电容器; 电力电子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 微波炉用电容器; 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 拟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 各附件, 诸如绝缘子、 开关、 仪用互感器、 外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本标准的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t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 0 0 1 一 0 7 - 1 2 批准2 0 0 1 一 1 2 - 0 1 实施 G B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a )阐述关于性能、 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 b )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 。 ) 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2 引用标准门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

19、的条文。本标准出 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1 1 . 1 -1 9 9 7 高压输V F I t 设备的梦蛋配合( n e a I E C 6 0 0 7 1 - 1 : 1 9 9 3 ) 1 5 1 6 6 . 5 -1 9 9 4 交流高压熔断器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 n e q GB/ T GB/ 1 1 6 9 2 7 . 1 1 0 2 4 . 1 -1 9 9 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 一般试验要求( e q v I E C 6 0 5 4 9 : 1 9 7 6 ) I E C 6 0

20、0 6 0 - 1 : 1 9 8 9 ) 标称电压1 k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4 部分: 内部熔丝 ( i d t I E C 6 0 8 7 1 - 4 : 1 9 9 6 )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容器元件( 或元件) c a p a c i t o r e l e m e n t ( o r e l e m e n t ) 由电介质和被它隔开的电极所构成的部件。 电容器单元( 或单元)c a p a c i t o r u n i t ( o r u n i t ) 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有引出端子的组装体。 电容器组( 或组) c a p a

21、 c i t o r b a n k ( o r b a n k ) 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组电容器单元 电容器 c a p a c i t o r 本标准中, “ 电容器” 一词是当 不需要特别强调“ 电容器单元” 或“ 电 容器组” 的不同含义时的用语。 电容器装置 c a p a c i t o r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一个或多个电容器组及其附件. 电 容器的 放电器 件 d is c h a r g e d e v ic e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3.13.23.33.4353.6 一种可装于电容器内 部的、 当电容器从电源断开后能在

22、规定时间内 将电容器端子间的电压几乎降 低到零的器件。 3 . 7 电容器的内 部熔丝 i n t e r n a l f u s e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在电容器单元内部和元件相串 联的熔丝。 3 . 8 线路端子 l i n e t e r m i n a l 用来连接到输电线或母线上的端子。 注: 在多相电容器中, 拟与中性线相连接的端子不作为线路端子. 3 . 9 电 容器的额定电容( C N ) r a t e d c a p a c i t a n c e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 C N ) 由电容器的额定容量、 额定电压和额

23、定频率计算得出的电容值。 3 . 1 0 电容器的额定容量 ( Q N ) r a t e d o u t p u t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 Q N ) 设计电容器时所规定的无功功率。 3 . 1 1 电容器的额定电压( U N ) r a t e d v o l t a g e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WO 设计电容器时所规定的交流电压方均根值。 采用说明: 1 1因I E C 6 0 8 7 1 - 1 中I E C 6 0 0 5 0 ( 4 3 6 ) , I E C 6 0 1 1 0 等 1 2 个引用标准在本标准正文中从未出现

24、, 故按照G B / T 1 . 1 的规定在本标准中予以侧去 G s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注: 当电容器含有一个或多个独立的电路时( 例如拟用于多相连接的单相单元或具有独立电路的多相单元) , u 系 指每一电路的额定电压。 对于相间在内部已有电气连接的多相电容器以及对于多相电容器组, U N 系指线电压。 3 . 1 2 电容器的额定频率 ( 几) r a t e d f r e q u e n c y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 f ., ) 设计电容器时所规定的频率。 3 . 1 3 电容器的额定电流 ( I N ) r a t

25、 e d c u r r e n t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 I N ) 设计电容器时所规定的交流电流方均根值。 3 . 1 4 电容器损耗 c a p a c i t o r l o s s e s 电容器内消耗的有功功率。 注 t 应包括所有部件产生的损耗.例如: 一对于单元, 由电介质、 内部熔丝、 内部放电器件、 连接件等产生的损耗。 一 一 对于电容器组, 由单元、 外部熔断器、 母线、 放电电阻和阻尼电抗器等产生的损耗。 2 电容器的损耗可以换算为单元和/ 或电容器组的等效串联电阻 3 . 1 5 ( 电容器的) 损耗角正切; t a n S t a n

26、 g e n t o f t h e l o s s a n g l e (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 ; t a n S 在规定的正弦交流电压和频率下, 电容器的等效串联电阻与容抗之比。 3 . 1 6 电容器的 最高允许电压 m a x i m u m p e r m i s s i b l e v o l t a g e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在规定条件下, 电容器能承受一给定时间的最高交流电压方均根值。 3 . 1 7 电容器的最大允许电流 m a x i m u m p e r m i s s i b l e c u r r e n

27、 t o f a c a p a c i t o r 在规定条件下, 电容器能承受一给定时间的最大交流电流方均根值。 3 . 1 8 环境空气温度 a m b i e n t a i r t e m p e r a t u r e 准备安装电容器处的空气温度。 3 . 1 9 冷却空气温度 c o o l i n g a i r t e m p e r a t u r e 在稳定状态下, 在电容器组的最热区域中两台电容器间外壳最热点连线中点的空气温度。 如果仅有 一台电容器, 则指在距离电容器外壳大约0 . 1 m和距离底部三分之二高度处测得的温度。 3 . 2 0 稳定状态 s t e a

28、d y - s t a t e c o n d i t i o n 在恒定输出和恒定环境空气温度下电容器所达到的热平衡状态。 3 . 2 1 剩余电 压 r e s i d u a l v o l t a g e 开断一段时间之后电容器端子间尚残存的电压。 4 使用条件 4 . 1 正常使用条件 本标准给出的要求适用于在下列条件下使用的电容器: a )通电时的剩余电压 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 0 0 0 ( 见第2 1 章, 第3 1 章, 1 9 . 2 和附录D ) , b )海拔 不超过1 k m. c ) 环境空气温度类别 电容器按温度类别分类, 每一类别用一个数字后跟一个字母来表示。 数

29、字表示电容器可以运行的最 低环境空气温度。 字母代表温度变化范围的上限, 在表1中规定了最高值。 温度类别覆盖的温度范围为: 一5 0 一 +5 5 C。 电容器可以投人运行的最低环境空气温度应从+5 C , -5 C , -2 5 C, -4 0 C, -5 0 C 这五个优先值 中选取。 注: 经制造厂同意, 电容器可以在低于上述下限的温度下使用, 但投人运行必须在等于或高于该极限的温度下进行 3 G s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 见 2 9 . 1)0 表 1 是以电容器不影响环境空气温度的使用条件( 例如户外装置) 为前提确定的。 表 1 温度范围上限用

30、字母代号 环境温度, C 代号最高 2 4 h 平均最高年平均最高 A B C D 4 0 4 5 5 0 5 5 3 0 3 5 4 0 4 5 2 0 2 5 3 0 3 5 注: 这些温度值可宅犯 安装地区的气象温度表中查得 如果电容器影响空气温度, 则应加强通风和/ 或另选电容器, 以保证表1 中的极限值。 在这样的装置 中冷却空气温度应不超过表1 的温度极限值加5 C。 任何最低和最高值的组合均可选作电容器的标准温度类别, 例如: 一4 0 / A或一5 / C 。 优先的标准温 度类别为: -4 0 / A, -2 5 / A, -5 / A或一5 / C , 4 . 2 非正常使

31、用条件 本标准一般来说不适用于使用条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电容器, 但制造厂和购买方之间另有协议 时除外。 第二篇质t要求和试验 5 试验要求 5 . 1概述 本章给出了对电容器单元的试验要求。 支柱绝缘子、 开关、 仪用互感器、 外部熔断器等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5 . 2 试验条件 除对特殊的试验或测量另有规定外, 电容器介质的温度应在+5 C -+3 5 C 范围内。 当必须进行校正时, 使用的参考温度为+2 0 C, 但制造厂和购买方之间另有协议时除外。 如果电容器在不通电状态下在恒定环境温度中放置了适当长的时间, 则可认为电容器的介质温度 与环境温度相同。 如果没有其他规定, 则无论电容

32、器的额定频率如何, 交流试验和测量均可在5 0 H z 或6 0 H z 的频率 下进行 。 6 试验分类 试验分为: 出厂试验、 型式试验和验收试验 6 . 1 出厂试验 a )电容测量 ( 见第 7 章) ; b )电容器损耗角正切( t a n 8 ) 测量 ( 见第 8 章) ; C 端子间电压试验( 见第 9 章) ; d ) 端子与外壳间交流电压试验 ( 见第 1 0 章) ; e ) 内部放电器件试验 ( 见第 H章) ; f )密封性试验 ( 见第 1 2 章) ; 9 ) 内部熔丝的放电试验 ( 见G B / T 1 1 0 2 4 . 4 的5 . 1 . 2 ) . G

33、B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出厂试验应由制造厂在交货前对每一台电容器进行。 如果购买方有要求, 则制造厂应提供详列这些 试验结果的证明书。 上述试验顺序不是强制性的。 注 如果购买方和制造厂达成协议, 则短路放电试验可以作为出厂试验进行。试验参数也应协商确定。 6 . 2 型式试验 a ) 热稳定性试验 ( 见第 1 3 章) ; b ) 高温下电容器损耗角正切 ( t a n韵测量 ( 见第 1 4 章) ; c ) 端子与外壳间交流电压试验 ( 见第 1 5 章) ; d ) 端子与外壳间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 见第 1 6 章) ; e ) 短路放电试验 (

34、见第 1 7 章) ; f )电容器配用的外部熔断器的试验 ( 见附录C ) ; S ) 内 部熔丝的隔离试验 ( 见G B / T 1 1 0 2 4 . 4 的5 . 3 ) . 进行型式试验是为了确定电容器在设计、 尺寸、 材料和制造方面是否满足本标准中所规定的性能和 运行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 每一拟用来作型式试验的电容器应为经出厂试验合格的电容器。 型式试验应对与所供电容器有相同设计的电容器进行, 或对在设计和工艺上与所供电容器在可能 影响型式试验所要检验的性能方面没有差异的电容器进行。 没有必要在同一电容器单元上进行全部型式试验, 可以在具有相同特性的不同单元上进行。 型式试验应由

35、制造厂进行, 在有要求时, 应向购买方提供详列这些试验结果的证明书 6 . 3 验收试验 出厂试验和/ 或型式试验或其中的某些项目, 可由制造厂根据与购买方签订的合同重复进行。 作这些试验的试品数量和验收准则应由制造厂与购买方协商确定并应在合同中写明 6 . 4 耐久性试验 ( 特殊试验) 耐久性试验是验证电容器单元内部元件的介质设计、 介质组合以及这些元件的制造工艺的试验。 耐 久性试验既费时又昂贵 , 但可以覆盖一定范围的电容器设计。 了 电容测且 ( 出厂试验) 了飞 测量程序 电容应在 0 . 9 1 . 1 倍额定电压下用能排除由谐波引起的误差的方法进行侧量。 如果制造厂和购买方商定

36、了适当的校正因数, 也可以在其他电压下测量。 最终的电容测量应在电压试验( 见第9 章和第1 0 章) 之后进行。 为了揭示是否有诸如一个元件击穿或一根内部熔丝动作所导致的电容变化, 应在其他电气出厂试 验之前进行电容初测, 初测应在不高于0 . 1 5 U N 的电压下进行。 测量方法的准确度应能满足7 . 2的电容偏差。 经过协商, 可以要求较高的准确度, 在这种情况下, 制 造厂应说明测量方法的准确度。 测量方法的再现性应能检测出一个元件击穿或一根内部熔丝动作。 注 1 对于多相电容器, 应调整测量电压使每一元件均能受到。 . 9 1 . 1 倍的额定电压 2 按照协议, 制造厂应提供曲

37、线或表格表明: 一 一 在额定容量的稳态条件下, 电容与在温度类别范围内的环境温度的关系。 电容与在温度类别范围内的介质温度的关系。 了 . 2 电容偏差 电容和额定电容的相差应不超过: G B / T 1 1 0 2 4 . 1 -2 0 0 1 对于电容器单元或每相只包含一个单元的电容器组, -5 %一+1 5 %; 对于总容量在3 Mv a r 及以下的电容器组, -5 %-+1 0 %; 对于总容量在3 Mv a r 到3 0 Mv a r 的电容器组, 0 -+l 0 0 o ; 对于总容量在 3 0 Mv a r 以上的电容器组, 0 - +5 %, 电容是在 7 . 1 条件下的

38、测量值。 三相单元和三相电容器组中任意两线路端子之间测得的电容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比应不超过 1 . 0 8. 注 1 参见3 1 . 5 有关偏差的内容. 2 由测得的单相电容计算三相电容器容量的公式列于附录 D 3 对于总容量超过 3 Mv a r 的电容器组, 制造厂和购买方可以协商更小的容量偏差和相电容之比。 4 中性点绝缘的星形连接的电容器组可能需要较小的相电容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 8 电容器损耗角正切 ( t a n b ) 测, ( 出厂试验) 8 . 1 测量程序 电容器损耗 ( t a n的应在 。 . 9 -1 . 1 倍额定电压下用能排除由谐波引起的误差的方法进行测量。测

39、量方法的准确度以及与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测量值的关系应予以给出。 注 1 对于多相电容器, 应调整测量电压使每一元件均能受到。 . 9 -1 . 1 倍的额定电压 2 某些类型电介质的t a n 8 值是测量前通电时间的函 数. 8 . 2 损耗要求 电容器损耗的要求应由制造厂和购买方协商确定。 电容器损耗是在 8 . 1 条件下的测量值。 注 制造厂应按照协议提供表明在额定容量的稳态条件下, 电容器损耗 ( 或 t a n的与在温度类别范围内环境温度关 系的曲线或表格 8 . 3 外部熔断器的损耗 外部熔断器的损耗应由额定交流电阻( 熔断器制造厂规定的在 2 0 C 时之值) 乘以电容器额定电流 的平方计算得到。 9 端子间电压试验( 出厂试验) 每一电容器均应承受9 . 1 或 9 . 2 的试验, 历时 1 0s 。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 由制造厂选择。试验期 间, 应既不发生击穿也不发生闪络。 9 . 1 交流试验 进行交流试验时应采用如下的实际正弦波电压: U , =2 . 1 5 U N 往 1 如果电容器在出厂后再次进行试验, 则第二次试验推荐采用 7 5 % U , 的电压 2 对于多相电容器, 应调整试验电压使每一元件均能受到规定的电压 3 有内部元件熔丝的 单元, 有一根或多根元件熔丝动作, 尽管电容仍在允许偏差内, 也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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