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江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管理制度一、 救护车只作为日常院前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不得改装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二、 任心救护车配备责强、驾龄在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司机,院长自驾车辆出行。三、 救护车按规定办理相关行车手续,时刻保持车况良好,油量充足。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四、 严格落实出车院长审批制度,不准非急救用车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车,更不准出私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五、 坚持出车“日报制度”,使用救护车时要做好出诊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车辆经过的线路、伤者情况、送达的医院、接诊人签名、救护车医务人员和司机签名等。六、 车内的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应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数量品种、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七、 救护车出诊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八、 救护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驾驶,不得在院外乱停乱放,只能在卫生院内停放待命.没有急救任务时不得超速、冲红灯、逆行、随意超车、突然变更车道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由交警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九、 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十、 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