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使用单位:(盖章)目录各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1电梯安全操作规程。.。.。.。.。.。.。.。.。.。.。.。.。.。.。.。2操作人员守则。.。.。.。.。.。.。.。.。.。.。.。.。.。.。.。.。.。.。.。.。.。3常规检查制度。.。.。.。.。.。.。.。.。.。.。.。.。.。.4电梯的维修保养制度.。.。.。.。.。.。.。.。.。.。.。.。.。.。.。.5电梯定期报检制度。.。.。.。.。.。.。.。.。.。.。.。.。.。6电梯操作人员及相关运营人员培训考核制度.。.。.。.7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8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9电梯乘客被困救援法.。.。.。.。.。.。.。.。.。.。.。.10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11各种相关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为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实负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电梯各相关人员安全岗位职责。一、 所有电梯相关管理、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例行安全职责,做到安全工作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自己置
3、于安全生产责任者的位置.二、 电梯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三、 电梯操作员每日对电梯进行巡视,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每月二次对电梯公司维修保养人员维护保养后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联络电梯公司处理,监督电梯公司维护保养工作.四、 监控室管理员对电梯实现24小时运行监控,通过闭路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如发现乘客在轿厢内吸烟、打斗或损坏电梯部件,应及时用内线对讲系统制止并录像;如发现乘客被困,应及时用内线对讲系统安慰和告知被困人员别慌张,并通知电梯管理处立即组
4、织营救,必要时联络电梯公司处理;每班将电梯运行情况记录于监控室值班记录。五、 各相关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 六、 电梯主管(经理J负责审核电梯维护保养计划并对电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 电梯主管(经理)需组织各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电梯相关法规,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八、 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九、 电梯主管(经理)在电梯投入使
5、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明显位置。十、 电梯主管(经理)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包括安全技术档案、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的建立、整理和保管.同时对电梯操作员、电梯公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监督检查。十一、 电梯主管(经理)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督促电梯公司做好定期检验前的检查工作,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十二、 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或维修保养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患
6、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三、 电梯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四、 、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电梯和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营救伤者,保护现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同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一、 为保证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电梯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定期检查。二、 电梯由取得有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负责驾驶,其他任何人员一律不得驾驶。 三、 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楼层井道内,确认后才能进入轿厢。 四、 每天开始工作前,需要空车上下试运行数次,检查所有开关及其安全装
7、置是否正常,确保无异常后方可开动电梯。五、 使用电梯时应做到“六不”:不超长、不超重、不依靠轿门一、不检修开梯、不突然换向、不轿顶放物. 六、 使用电梯时应做到六要:上岗要持证、开梯要关门、操作妻用手、货物要放中、货物要放稳、下班要清洁。 七、 、使用电梯时应做到六不开门没关好不开、声音异常不开、有麻电现象不开、有焦臭味不开、大量漏油不开、安全装置失效不开。八、 电梯机房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不得潮湿,机房禁止烟火和放置杂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对电梯的机械、电器部分和安全装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九、 电梯轿厢内、门地坎、门头等部位要经常清洁,电梯运行前和运行中。轿厢内必须打开照明和
8、通风设备。 十、 电梯运行中,不准任何人打开轿门、厅门。如发现轿、厅门没有关闭到位应重新关好门后方可行车:运行中发现任何异常声音或现象,应立即停车,及时报告单位和维修保养公司,电梯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十一、 电梯上下货物时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丢,以免损坏轿厢护壁、地板等部件。十二、 电梯不得带病运行、不得短接运行,如有异常应及时检修,排除故障。电梯停止使用、维修或进行清洁时。必须将电梯电源切断. 十三、 工作结束时电梯必须降落到基站,离开电梯时应锁梯,并保管好钥匙,做到专人专管。 操作人员守则一、 热爱本职工作,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开梯. 二、 持证上岗,
9、坚守岗位,不得抽自离岗.玩忽职守;坚持停梯时挂示意牌,并配合维修保养人员工作。三、 熟悉电梯性能,操作技术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所有开关、按钮必须用手操作,严禁用身体或者其他物件操作. 四、 坚持认真、细致、负资的态度驾驶好电梯,每天填写电梯运行和交接班记录。五、 保持电梯内外干净、整洁,各厅门干净、无油污、轿厅门地坎槽无石土、杂物。六、 工作时间内不准饮酒、吸烟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 做好交接班工作,认证听取上一班司机工作情况介绍,翻阅交接班记录,并检查落实所记的重要内容。八、 每天电梯正式使用前,需要空车上下试运行数次,查所有开关及其安全装置是否正常,确保无异正常后方可开动电梯。
10、运行中发现任何异常声音或现象,应产即停车,及时报告单位和维修保养公司,电梯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九、 工作结束时,电梯需降落到基站,离开电梯时应锁梯,并保管好钥匙,不得随意移交他人,做到专人专管。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一、 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应作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机房、轿厢、底坑等部位的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二、 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三、 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四、 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润滑、油杯注油、更换门滑块、更换轿厢导靴衬板、更换异
11、常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五、 每年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一次定期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计划。 六、 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制动闸瓦、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等) 七、 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灭、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全面的检查修理和详细记录,并报请检验检测机构监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八、 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和电梯维修保养记录,并详细填写发生的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机调整后的数据,为日后维修保养工作和评估电梯运行的安全性能提供可靠的数据。电梯的维修保养制度为保证电禅安全可.运行,浦要对电梯进行经常的维护、检
12、查和修理、特制定电梯雄修保非制度: 一、 维修保养必须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维修作业. 二、 维修保养应按日、周、月、季、年的检查内容来分别执行. 三、 维修保养完成后应填写相关维修保养记录,内容应包括维修项目、检查项目、处理人员、处理时间及处理结果 . 四、 维修保养不得载货及乘客,各层门呼梯按钮处应悬挂电梯检修停用的指示牌。 五、 维修保养时若不需要轿厢运行工作的,应在检修状态下进行,断开电源或按下急停开关。 六、 维修保养时若需要轿厢运行工作的,应有司机配合进行,司机要集中精神,严格服从维修人员的指令。 七、 维修保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维修保养安全
13、操作规程,穿戴劳保用品,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厢顶或跨立轿厢和地坎之间进行。 八、 严禁维修人员长时间短接线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电梯定期报检制度为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使本单位在用电梯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要求,特制定电梯定期报检制度如下:一、 电梯管理员应确保电梯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运行。二、 电梯管理员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三、 申报定期检验时应准备电梯所有相关安全技术档案、使用管理制度等资料。四、 告知电梯维保人员在检验机构检测前对电梯进行全面的维护,检测人员进行检验时,电梯管理负责人、维修保养
14、人员必须在现场做必要的配合。五、 电梯检验结束后,如检梯不合格。应及时催促维修保养单位按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确保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运行。 六、 整改完毕后,向检验机构提出复检或确认,凭整改意见反馈单检验机构领取报告书和检验合格标志,并将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相应的电梯轿厢内,检验报告存档。 七、 检验检测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市警校旁)质监检测大楼四楼。电话:0752-2780958;传真:07522780959电梯操作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知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培训考核制度: 一、
15、电梯操作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电梯操作人员资格证 书,方可从事电梯操作或者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四年一次的电梯操作人员资 格证书复审。二、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操作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保证电梯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梯作业知识。每年培训不少于12小时,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三、 新招聘未持证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结构培训,考取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 电梯操作人员要配合内部定期进行的“电梯困人”等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 、电梯使用高峰期,各相关人员应集中精神,避免麻痹思想,确
16、保电梯安全运营,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六、 操作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电梯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 电梯技术档案包括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的技术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检验检测机 二、 电梯管理部门负责电梯技术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和保存,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三、 技术档案应分类编号和必要的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四、 电梯技术档案保密资料,应纳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已归案的技术资料如监督检查、检验、维修保养等原因需要借阅、复印的,应先请示领导或管理者,履行审批手续.五、 电梯管理人员应履行电梯技术资料借阅、复印登记手续,发现未按时
17、归还的应及时追还.每年年末,要对技术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六、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离岗、离职时必须将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移交给下任资料管理人员。七、 电梯技术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需长期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电梯制造厂联系补齐相关资料。 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应对电梯紧急事故,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最大限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救援预案. 第二条 本应急和救援预案适用于本单位所发生的电梯各类事故,是处理本单位电梯事故的应急
18、救援工作程序的规定。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 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 (一)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总指挥,对外联络,对内组织,指导协调救援工作。 (二)副组长:负责落实具体事故救援措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组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做好具体的救援工作,如疏散人群、照相、事故记录,现场保护和救援工具准备.第三章救援实施方法和应急处理第五条 电梯紧急情况发生后,由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第六条 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一)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
19、梯维修保养单位.(二) 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迅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安慰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耐心等待救援,并详细告知应注意的事项。(三) 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及时联系维保电梯公司,特殊情况可向当地政府和质监局报告。 (四)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但现场需拍照或 作标记.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第七条 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一) 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先掌握电梯轿厢内的情况和判别轿厢所处的位置, 再实施救援. (二) 电梯轿厢离于或低干楼面超过0.5米
20、时,应优先考虑执行盘车解救,再按照不列程序实施救援 1、并闭好轿门、厅门,安慰被困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救援 2、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 3、并闭电梯总电源 4、两人以上实施人工盘车救援,致使轿厢处在平层位置 5、用紧急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厅门、轿厢门 6、疏导乘客离开轿厢,及时救援伤(病)人员 7、重新将电梯厅门、 轿厢门关好 8、在电梯出入口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待事故调查清楚,功能恢复正 常后,电梯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 严禁人员使用电梯,所有电梯必须停止使用,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火 警电话:119) (二) 按动消防功能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至疏散
21、楼层,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厅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三) 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撒离,切断电源,用适合的灭火器灭火。 (四) 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 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延区,或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五)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第九条 应对地震的应急措施: (一) 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二) 震前没有发生临震预报而
22、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三) 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各功能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第十条 当电梯发生湿水事件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应采取以下 应急措施: (一) 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电梯轿厢进入水。 (二) 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源用的所有电源,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三) 对湿水电梯积水部位进行排水后,还应当进行除湿处理。确认湿水清除,绝缘良好,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四)电梯恢复使用后,要
23、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除并存档。第十一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一)如有乘客伤亡,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二)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三)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四)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第四章 奖惩第十二条 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对瞒报、迟报、误报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在应急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根据
24、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涉嫌柞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梯乘客被困救援法(适用于电脑及继电器的电梯)1、 故障电梯轿厢位里确认 在进行救援被困之乘客时,先要确保自己安全,由机房之控制柜或厅门之轿厢位置灯查悉轿厢位里,(但在停电时,轿厢位侧旨示灯无效,轿厢位仪确认,可用专用厅门匙小心开启厅门,再用电筒于井道内确认电梯位置)。2、 电源切离确认: 为防止在进行救援时,轿厢突然移动.发生危险事故,应先将该电梯机房总电源切离.3、 当轿厢地台与楼面高低相差小过500mm时,救援步骤如下: 3.1用专用厅门匙小心开启厅门; 3.2用力开启轿厢; 3。3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3。4重新将厅门关
25、妥; 3。5救援行动完成,等后修理。4、 当轿厢地与楼面高低相差大过500mm时,应将厢房移动至符合4项条件时,才可依照3项步骤进行救援,移动轿厢步骤如下: 4。1、利用对讲电机或其它方法,通知轿厢内乘客,保持镇定,并说明轿厢随时可能移动,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状态时,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 4。2、进入机房,应确认事故电梯之电源总制是否己关上 4.3、一名受训员工手持电磁制动器之释放杆,放入制动上适当位置,轻轻撬开制动掌,轿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一撬一放),使撬厢逐步移动. 4。4、注意如轿厢停
26、于最上层厅门以上位置或最下层门以下位置时,不可只撬开制动器令轿厢自行移动.应先拆除牵引电动机之轴端盖,安上旋柄:然后在撬开制动器时,两名受训员各用力把持漩一端,并用人力盘绞,使轿厢向下正的方向移动. 5、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如安全钳已动作或钢丝绳移动等,应等待电梯公司专用人员指示处理。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为强化电梯钥匙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控制电梯钥匙使用中不安全行为,规范电梯钥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电梯钥匙由电匙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妥善保管,实行借还手续及制度,不得放置于公共区域及场所、更不能放置到闲杂人员接近的地方。 二、 经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梯操作的人员,才可领用电梯钥匙。三
27、、 电梯钥匙在领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签收手续,并由负责人做安全使用方面的教育. 四、 电梯钥匙使用后,必须立即归还主管部门负责人,并办理归还手续。如因电梯钥匙遗失而酿成电梯违章使用及事故,追究遗失钥匙人员责任. 五、 电梯钥匙可以开启每个层门,打开层门时,操作员必须确认自己站姿是否安全。防止因推动门板的惯性而引起意外事故.六、 在每一次紧急开锁,重新关门时,必须确认门锁勾是否在齿合状态(即门扇不能再推开)后,开锁人员才能离开.有开锁动作,但未启动门的,也应重新确认门锁勾齿合状况.七、 电梯钥匙不得外借,外借造成后果,追究电梯钥匙主要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八、 电梯钥匙主管部门负责人调离本岗位,应主动将电梯钥匙移交接任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因未移交而造成后果,追究原电梯钥匙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