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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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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万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规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及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23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万安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万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是指我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

2、学活动中,由于人的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等引起的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巨大经济财产损失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和事故。主要包括校舍及构筑物突发事故、教育活动和学生管理突发事件、食品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外来暴力侵害突发事件、交通和意外伤害事故、教育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学校实验室突发事件、突发火灾事故、教育系统职工或学生集体上访引发的突发事件、高考和中考试卷失密和泄密突发事件、师德师风突发事件、教育系统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事件.(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

3、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万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学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负责有关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争取各级政府、村居、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依靠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

4、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防练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二、应急工作机构和职责成立万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县应急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启动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工作组单位和人员;统一组织、指挥全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县

5、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总指挥,县有关领导、县教体局局长任副总指挥,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了解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决策;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援;负责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委宣传部、

6、县公安局、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电信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等,其它有关单位根据事故性质和应急需要一并列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到来之前先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集本乡镇人力、物力参与应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等.县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和结束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调集教育系统人力、物力参与应急

7、处理工作;督促与指导相关学校落实有关应急处理措施,做好相关学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事故善后处理等。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需要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学校停课、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的建议;制定有关学校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标准,并经授权发布相关信息。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单位,及时准确报道经授权发布的事故信息,接待来访的各媒体记者,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事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范知识的普及等。县公安局密切注视与事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稳

8、妥地处置与治安有关的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封锁有关地区,做好封锁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交通疏导,保障事故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和撤离现场.县安监局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指导与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监察检查,查处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范知识的普及等。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等.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和分配各级各类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的管理和

9、发放工作;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确认、火化工作;做好家属的优抚、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等.县建设局负责涉及校舍及构筑物的安全事故救援的组织与指导;事故原因调查和恢复重建的规划与设计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涉及地质灾害的安全事故救援的组织与指导;事故原因调查和恢复重建的规划与设计等。县交通局负责做好与事故应急处理有关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调配运力确保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和物资的运送工作等。县科技局负责组织科技力量开展应对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负责地震灾害的安全事故救援的组织与指导等。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和广告监管,严厉查处造成事故和借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之机误导消费者和非法牟利行为等.县电信

10、局负责确保事故应急处理通讯畅通;组织、指导教育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消防大队负责抢险救援各项工作。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事故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控制和案件侦破工作等。事故发生学校负责落实有关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自我防护和善后处理相关工作等。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县教体局、当地乡镇政府和与事故性质相关的有关部门,并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教体局、当地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及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11、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二)县教体局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三)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人员和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四、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校舍及构筑物突发事故.包括学校的校舍、围墙、栏杆、楼道及其它构筑物垮塌,因雷电、冰雪、地

12、震、山洪暴发和泥石流等气象、地质灾害引发的校舍设施毁损和人员伤亡的事件。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紧急处理: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将所有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区;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组织进行受伤人员的救援工作;根据校舍危害情况以及涉及范围建立警戒区,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向县教体局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县教体局及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3、县教体局接到学校报告后,及时了解校舍倒塌的具体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将掌握的情

13、况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提出紧急处理建议,并及时将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示传达到事故学校,同时派人赶赴学校。4、县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组织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赶赴事故学校,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人员赶赴事故学校进行人员抢救,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医院进行救治。5、县民政局做好赈灾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确认、火化工作;做好家属的优抚、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等。6、县教体局会同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建设局或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二)教育活动和学生管理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以及艺术节、运动会、社会实践、专业比

14、赛、野外活动等大型活动时,发生的拥挤踩踏等各种意外伤害事故;未经批准的学生集会、游行等事件等.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应立即向县教体局报告,有人员伤亡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进行受伤人员的救援工作。2、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了解事件发生的情况,随时掌握动态,提出善后处理建议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同时会同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3、县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了解事件情况,及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组织开展相应的处理工作。涉及重要决定等重大问题,立即

15、请示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得到指令后遵照执行。4、县教体局和事故学校应在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及时运送、救治、安置受伤师生员工及其他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封锁现场和调查取证等工作.5、县民政局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确认、火化工作和家属、受伤人员的优抚、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等。6、县教体局会同县安监局、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三)食品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疫情和某种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迅速停止供应

16、相关食品,并封存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卫生防疫部门抽样检测;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出现不适症状的师生迅速送入就近医院,第一时间内进行救护;同时立即向县教体局报告。2、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了解事件发生情况,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报告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3、县教体局会同卫生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了解事故情况,随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在开展处理工作中,涉及重要的决定或重大事件应请示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得到指令后遵照执行.4、县教体局和事故学校应在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妥善处

17、理中毒、疾病学生的运送、救治、调查取证和封锁现场等工作,及时上报事故原因.5、县教体局督促事故学校对事故进行补报、续报,及时形成书面材料。6、县民政局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确认、火化工作和家属、受伤人员的优抚、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等。7、县教体局会同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8、县教体局会同县卫生局针对事故发生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就加强全县教育系统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相应的方案和建议。(四)外来暴力侵害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在学校及周边发生的影响学校、社会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的闹事、骚乱、斗殴、伤害等事件。处理责任部门

18、: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欲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若控制或驱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周教师及有关领导,尽早将闯入者逐出校园.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等现象,学校组织教职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制止、制服,同时立即拨打“110”报警和向县教体局报告,有人员伤亡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2、当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警,控制、制服违法犯罪分子,并先期组织开展伤员救护工作。3、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了解事件情况,提出善后处理建议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4、“120”接报后,

19、应立即派出医护人员赶赴事发学校开展医疗救护工作。5、县教体局会同县公安局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了解案件情况,同时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涉及重要的决定等重大问题,由立即报告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6、县教体局负责督促学校对外来暴力侵害突发事故进行初报、续报,及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7、县教体局和学校应在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对受伤学生的抢救,安置,及时控制当事人(嫌疑人),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封锁现场和调查取证、善后处理等工作。8、县民政局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确认、火化工作和家属、受伤人员的优抚、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等。9、县教体局会同县公安局等相

20、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对事件进行通报,并对加强全县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提出建议。(五)交通和校外意外伤害事故。包括师生上学、放学以及在乘坐车船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溺水死亡等在校外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学校发现或接到师生发生交通和校外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教体局,同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并协助开展现场应急救援.2、当地派出所、交警队接警后,应立即出警组织开展现场控制和救援工作。3、“120”接报后,应立即派出医护人员赶赴事发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4、县教体局接到报告

21、后,立即向学校了解情况,指导、督促学校进行信息的报送和参与事故的处理,同时立即报告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赶赴事故现场,提出事故处置意见,积极开展相应的事故处置工作。5、县教体局和学校应在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对受伤学生的抢救,安置,及时控制当事人员(嫌疑人),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封锁现场和调查取证、善后处理等工作。6、县民政局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确认、火化工作和家属、受伤人员的优抚、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等。7、县教体局会同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六)教育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包括县教育网、校园网

22、发生病毒入侵、黑客非法攻击、网络系统瘫痪、数据篡改、出现反动、黄色、淫秽信息等内容,或者校园网硬件设施大面积毁损。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电信局、县公安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事发学校立即报告县教体局和县电信局。2、县教体局接到报告或公安部门的通知后,立即向事发学校了解事件发生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3、产生较大影响的,县教体局会同县电信局组织人员到学校尽快着手调查、核实事件情况,组织指导处置工作。4、县电信局督促、指导事发学校就事件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初报、续报。5、县教体局会同县电信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七)学校

23、实验室突发事件。学校在教学、实验、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处理程序和措施:1、事发学校立即报告县教体局,并拨打“119”报警电话,有人员伤亡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开展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2、“119”接警后,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3、“120”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4、县教体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事故学校了解情况,指导、督促信息的报送和事故的处理,同时报告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负责事故全过程的联系工作.。5、县教体局会同卫生急救、公安消防人员立即赶

24、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处理。6、县民政局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确认、火化工作和家属、受伤人员的优抚、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等。7、县教体局会同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八)突发火灾事故。县教体局办公场所、学校的师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备、供电设施、仓库、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事发学校第一时间拨打“119报告火灾事故情况,并积极组织人员和财产疏散、撤离,有人员伤亡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2、“119接警后,立即出警赶赴事发学校

25、组织进行救援。3、“120”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4、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了解火灾事故情况,及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处置建议,并协助配合消防、卫生部门对事故进行救援和处理。5、县民政局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确认、火化工作和家属、受伤人员的优抚、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等。6、县教体局会同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等工作.7、事件处置后,县教体局应将相关情况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并会同消防部门对加强全县教育系统的消防安全提出建议。(九)县教体局职工、学校师生集体上访引发的突发事件。县教体局职工、学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一次

26、有5人以上到县、乡党政机关、教育部门反映情况的事件。处理责任部门:县综治办、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处理程序和措施: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会同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和相关学校人员到达现场,首先带回上访人员,根据所涉及的上访内容,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报告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解释和处理。(十)高考、中考试卷失、泄密突发事件。高考、中考中因违法违纪、徇私舞弊或由于工作失误,发生试卷失、泄密的事件.处理责任部门:县招委会、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试卷在制作、运送、保管、组考过程中出现失、泄密,第一发现人

27、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分别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县招考办。县招考办接到报告后,及时了解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向县招委会、县教体局报告.县招委会、县教体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前往指导处置工作.2、有关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3、在命题过程中发生试题失、泄密,县招考办立即作出决定: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4、在试卷印制、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私自提前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泄密,县招考办立即做出决定:或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考试照常举行;或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或已考科目成绩无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试卷查找工作,全力追回试卷

28、。5、县招考办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对事故进行初报、续报,并负责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联系工作。(十一)师德师风突发事件.包括教职员工违法乱纪、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师生冲突及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控制相关责任人,平息事态,并报告县教体局,同时做好受害人员的救援、安抚等工作。2、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与有关学校联系、了解事件发生情况,要求学校及时报送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掌握事件发展动态,并指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3、县教体局派人赶赴事发学校,详细了解事件始末。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理工作,涉及重要事件或重大

29、决定要立即请示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4、县公安局根据需要介入,进行案件调查、侦破工作。5、事件平息后,县教体局应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和建议,在教职员工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加强宣传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县教体局会同县监察局根据事件性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十二)县教体局、学校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事件。县教体局、学校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给县教体局、学校、社会政治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的事件。处理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处理程序和措施:1、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了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状况,并及时向县学校突发安

30、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2、县教体局会同县综治办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信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3、县教体局负责督促学校对邪教组织事件初报、续报,并负责处置全过程的联系工作.4、县教体局应将相关情况在全县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就加强全县教育系统的师德师风教育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实施应急处理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明确任务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要配备救援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三)本预案由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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