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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公立□
民营□
服务人口数量
房屋面积
中医诊疗区面积
中药房面积
中医药人员总数
医师人员总数
中医医师人数
中级以上中医医师人数
中医特色科室数
上年度门急诊人次数
中医科门急诊人次数
上一年度中药饮片收入(万元)
自评分
基
本
情
况
(主要包括中医科室基本情况、科室负责人情况、人才队伍情况,诊疗特色与优势、业务开展情况、科研、教育与人才培养情况等。另请附中医科人员情况表和中医科二级科室设置情况表,中医科人员情况表要注明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和执业类别;中医科二级科室设置情况表要注明二级科室名称和主要业务特色)
基
本
情
况
(可另加页)
创
建
方
案
(根据《建设标准》,详细介绍发展目标和拟采取的措施)
(可另加页)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卫生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卫生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自评分依据《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修订版)》(苏中医政〔2012〕59号)。
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7-21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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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医政〔2014〕21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
为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发挥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卫中医〔2013〕1号)和《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12〕5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决定开展2014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数量:每个省辖市不超过4家,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可各申报1家,不计入所在省辖市名额。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至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三、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审核遴选,推荐中医药发展基础好、工作扎实、特色鲜明的单位参与申报,切实保障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其他事项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联 系 人:张沛、戴运良
联系电话:025—83620506
电子邮箱:daiyl@ jswst。
附件: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请表.doc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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