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江左镇初级中学关于“禁止在校学生携带手机”协议书鉴于先前在校学生携带手机,不分时间段上网打游戏、聊天、考试作弊等行为,既浪费时间和金钱,又严重影响学生的休息、视力、身体健康和学习。从有利于学生发展出发,经学校研究决定与学生、家长和班主任三方签订如下协议书:1、 禁止学生带手机入校。2、 学生带手机入校,一经发现,一律没收,一次扣除该生所在班级纪律分2分,没收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期末交由学生家长领走.3、 凡在上课或就寝期间玩手机的,被教师或值班领导发现,除没收外,扣除该生所在班级纪律分5分,所没收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期末交由学生家长领走。家长领手机时,应有当事领导和班主任签字方可认领。4、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一事一议决定。 此协议,由班主任、学生和家长三方详细阅读后,无异议签字同意,并遵照执行!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保管一份. 班级: 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江左镇初级中学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