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莞市石碣镇北王路达鑫江滨新城
人行天桥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制人:
审核人:
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8日
目 录
1.工程项目概况 2
2.监理工作范围 2
3.监理工作内容 2
4.监理工作目标 4
5.监理工作依据 4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5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6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6
9.监理工作程序 8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2
11.监理工作制度 28
12.监理设施 31
1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 31
14。 竣工验收工作 39
前 言
本监理规划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编制,使有关方面对监理的方法、组织、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的原则和内容等有较详细的了解。对监理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中的具体要求和签证手续有更明确的了解.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北王路达鑫江滨新城人行天桥
1。2建设地点:石碣镇北王路
1.3建设单位:东莞市达鑫江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1。4工程规模:上部结构: 主桥主跨径31m,单箱三室等截面连续钢梁,梁高1。3m,主跨跨径为31m,跨中设50cm高预拱度,梯梁高40cm,宽3m;下部结构基础采用冲孔灌注桩基础,主桥桥墩为钢管砼墩柱。
1。5施工工期: 约3个月
二、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土建、装饰工程,具体按委托监理合同规定。
三、 监理工作内容:
3。1前期准备工作内容
3。1.1协助业主办理施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3。2施工阶段工作内容
3.2.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3。2。2审查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对不符合者不得使用在工程中,并提出更换要求.
3.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省市建筑安装规程以及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控制工作质量。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单,工期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处理的情况。
3。2.4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合格或未经申报验收同意进场的材料,有权责成承包单位对材料进行退场,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工程.
3.2.5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在承包单位订货时,认为有必要时,可商请建设单位同意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订货单位负责。
3。2.6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检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其填报的周、月报表,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对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3.2.7对于重大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并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3。2.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工程的质量、数量的核实,签认工程进度付款单,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结算余额.
3。2。9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处督促承包单位定期整改。
3.2。10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单位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3。2。1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建设单位归档。
3。2.12协助建设单位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处理.
3。2.13监理人员每月一次向业主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情况如实汇报并提出建议供建设单位决定。
3.2.14督促建设单位与承包履行签订的合同,主持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违约索赔事项.
3.3工程安全监理内容
3.3.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3.2 检查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信号指挥、机械操作工等)持证上岗情况。
3。3.3 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用电、土方开挖、模板施工、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安装(拆除)、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等)。
四、监理工作目标:
4.1依据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通过对项目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达到施工合同规定要求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等级。
4.1。1工期控制:工程实现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竣工的目标
4。1。2造价控制:按建设单位要求控制。
4.1.3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施工合同签定质量等级)
4.1.4安全文明生产:督促承包单位搞好安全文明生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
五、监理工作依据:
5。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1.4《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5.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5.1。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5.1.7《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5.1.8《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5.1.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5。1。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1.11《公路桥涵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1.12《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5.1.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5。1.1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5.1。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5。1。16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2 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5。2。1 设计图纸和相关图集
5.2。2 地质勘探报告
5.2.3 设计变更
5.3 合同文件
5.3。1 监理合同。
5.3.2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5.3.3 洽商记录和业主指令单、联系单。
5. 4 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特征,组建如下适应本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方框图
监理员: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姓 名
专 业
职 称
岗 位
培 训 情 况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8。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8.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8。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8.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8。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8。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8。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1。10 调 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8.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8。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1。13 负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8.1.14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8.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8。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8。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8.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8.3.2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8.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8。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8.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8.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8。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8.3.11 负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专项检查及组织日常检查。
8. 4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4.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8。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8.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8.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8。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8.4.7负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接受任务
学习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
九、监理工作程序
9.1现场监理工作程序
参加设计交底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分部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质量控制
参加经常性工作会议
施工全过程监理
进度控制
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计量支付
参加工程总验收
资料、文件整理归档
监理工作总结
9.2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投资目标分析、论证
确定投资目标
分析投资目标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确定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有无不合理之处?
Y
修改施工组织设计
N
主要技术方案
技术经济分析
施工
设计挖潜、
修改、变更
已完工程实物量
审核设计挖潜、
修改、变更
审核已完工程实物量
设计与施工协调
有无索赔可能?
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协调
不同单位间协调
已完工程结算单
投资目标与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协调
审核已完工程结算单
已完工程结算
修改已完工程结算单
有无不合理之处?
N Y
审核索赔文件
提出索赔文件
N
有无不合理之处?
N
去除不合理部分
Y
认可索赔文件
签证索赔文件
实际投资与合同价比较
有无偏差?
分析投资偏差原因
采取纠偏措施
未完工程投资预测
投资目标
是否需要调整?
确定投资目标调整方案
提出投资目标调整方案
竣工决算文件
审核竣工决算文件
有无不合理之处?
修改竣工决算文件
Y
N
结束
竣工决算
图例: 业主工作 监理工程师工作
设计人员工作 施工单位工作
9.3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程序
9.3.1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相关流程见下图:
施工单位
业主
支付 拒
申请 付
总监室
质量监理工程师
现场计量工程师
(进度)
投资控制工程师
(财务)
总监
9。3。2工程变更流程
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
总监接办
业 主
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参与
否
接 受
否
业 主
驻地监理或总监就变更费用与乙方协商
总监就变更批复
9.3。3设计变更流程
业 主
总 监
设 计
定变更文稿
总监审核
修改
否
编制调整预算
业主
总监审核
驻地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投资控制
9.4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到场情况、施工设备到场情况、材料到场情况、材料检验报告、分包商(如有)资质材料等
批准开工
审查开工条件
提交<开工申请单>
开工准备
否 同意
不合格 整改
工序完成后自检
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
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施工
合格
进行处理 N
不合格
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
是否全部完成?
签署<质量验收单>
检查工序质量
现场检查\试验室检验
合格
签发<中间支付证明>
分项分部工程等级评定
不合格 整改 Y
审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现场检查\质量文件核查
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予以确认
合格
填写<中间交工证书>
进行竣工预验
N
本单位工程的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均完成?
Y
竣工验收文件
资料准备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进行处理
N
审查竣工验收申请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
验收文件资料
是否符合要求?
N
Y Y
现场初验是否合格?
单位工程初验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N
是否通过验收?
竣工验收
工程移交
9。4.1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须附上: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分包人的资格证件
工程坐标放样及灰线签证
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
建设单位提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与工程有关的文件
工程施工图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图纸会审及变更资料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审核开工报告
审核结果
不同意
同意 签字盖章
开工
口头通知
发备忘录
发监理通知
须附上:
各项材料出厂合格证
各项材料试验报告
配合比通知书
强度和抗渗试验报告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
其它检测和试验报告
存在问题
施工全过程检查
整改
填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现场检查
试验室检验
检验结果报告
审批结果
不合格
返工
须附上:
砌筑砂浆强度验收评定
混凝土强度统计(非统计)方法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合格 签字
填报中间交工评定签证
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查
返工
检查结果
不合格
须附上: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竣工图
合格 签字
填报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
竣工资料、竣工图审核
现场竣工验收
整改
验收结果
不合格
合格 签字盖章须附上:
竣工资料
竣工图
移交
竣工
9.4。2主要材料质检检验流程
出厂合格证
试验抽验核验数据
承包商提出选用材料报告
现场抽验报告
否
进行抽检承包商重新做试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查
批准承包商按材施工
否
质量控制主管下达不合格材料退场令
9.4。3隐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隐蔽工程完毕,覆盖前
承包商检查合格,质检人员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并签字
监理工程师发现不符合要求时,退回承包商重新返修,合格后再隐检报送记录
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隐蔽记录并进行现场复检、抽检、核验
否
再次申报隐检记录
批准隐蔽检验记录,监理工程师在隐检记录上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再次检验
可
承包商取得认可,进行下道工序
9.4。4工序交接检验程序
返 修
工序施工完毕
承包商自检、专职检、进行初检,填D类表
不合格
合格
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复检、签证
试验室检验
会同业主等有关人员检查
不合格
合格
签署质检合格意见
进行下道工序
9.4.5单位、单项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提出
单项工程验收申请表
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
验核质量验收单
实验室检验资料
会同现场检查
返
修
合格?
N
Y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签署中间验收书
9.5工程竣工移交程序
工程竣工、为验收做准备
1、施工单位自查质量、自评质量等级。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如实行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工、监理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结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6)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7)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8)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9)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1)《工程质量保修书》;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2、质监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盖公章后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
4、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后,于15个工作日内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
市建设局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本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立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对监理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组织协调(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10.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0.1.1图纸会审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0.1。2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10。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各单位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10.1。4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审查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测量工、试验工、焊工、电工、提升机操作工)的资格证、上岗证.
10.1。5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0.1.6施工测量成果报验与签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10.1.7开工报告审批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10.1。8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6)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7)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8)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9)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10)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11)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10。2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0.2.1以下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1) 建筑工程
(2) 给排水与消防工程
(3) 电气工程
10.2。2关键工序施工方案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
(1) 大跨度建筑物施工方案
(2) 外架施工方案
(3) 重点部位砼浇筑方案
(4) 建筑智能化施工方案
(5) 土方开挖等其它专项方案
10。2。3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10.2.4隐蔽工程签认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2。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签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在建工程主体结构验评前应按东莞市建设局建设文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检测管理的通知》,进行混凝土结构抽检,施工单位应到市质监站办理《建设工程混凝土抽检证明》,并作为主体结构验评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凡未取得《建设工程混凝土抽检证明》的工程,一律不得进行主体结构验评和工程竣工验收.
10。2.6质量缺陷、质量隐患、质量事故的处理
(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3)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检测,抽芯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