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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勘验笔录附件1).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940550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222.5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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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 序号 名称 基本特征 数量 提取部位 提取方法 提取人 备注 见 证 人: 办案单位(盖章) 提取人: 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附件2 现场勘验平面示意图 制图人: 制图时间: 附件3 现场照片 照相人: 照相时间: 附件4 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报告 案件编号: 勘查号: 现 场 分 析 依据的资料 (包括实地勘验、调查访问和检验鉴定等资料) 侵害目标及损失 作 案 地 点 作 案 时 段 作案进出口 作 案 手 段 侵 入 方 式 作 案 工 具 (包括用于破坏、威胁、行凶、交通、照明的工具、及其数量和特征等) 作案动机目的 案 件 性 质 作 案 人 数 作 案 过 程 作案人特点 串并意见与根据 工 作 建 议 (包括侦查方向与范围、痕迹物证应用与保管、侦查破案途径与措施、技术防范对策等) 现场分析人 年 月 日 笔录 时间 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侦查人员姓名、单位 记录人姓名、单位 当事人: 对象: 见证人: 其他在场人员: 事由和目的: 地点: 过程和结果: 侦查人员:    记录人: 当事人: 见证人: 其他在场人员:     第   页 共   页 注明:该笔录适用于检查、复验复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辨认、提取。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存 根) 铁津公( )调证字〔 〕 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证据持有人 地 址 调取证据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办 案 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 发 人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副 本) 铁津公( )调证字〔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 。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处(印)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收到。 证据持有人: 年 月 日 此联附卷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铁津公( )调证字〔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 .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处(印) 年月 日 此联交证据持有人 调取证据清单 编号 名 称 数量 特 征 备注 证据持有人: 保管人: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接受证据材料清单 编号 名 称 数量 特 征 备注 提交人: 保管人: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提交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公 安 局 扣 押 决 定 书 (存 根) ×公( )扣字〔 〕 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 出生日期 被扣押单位 扣押原因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办 案 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 发 人 此联附卷 ﹡﹡﹡公 安 局 扣押决定书 (副 本) ×公( )扣字〔 〕 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局在侦查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征 持有人: 见证人: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 安 局 扣押决定书 ×公( )扣字〔 〕 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局在侦查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征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此联交持有人 扣押清单 编号 名 称 数量 特 征 备注 持有人: 见 证 人: 保管人: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公 安 局 登 记 保 存 清 单 (公安机关名称和印章) 案 由 办案单位 持 有 人 性别 出生日期 现 住 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下列财物、文件进行登记保存。在登记保存期间内未经本机关批准,不得转移、变卖、毁损。 编号 名 称 保存地点 数量 特 征 备 注 证据持有人: 见证人: 办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持有人。 查封/解除查封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 征 财产所在地 登记机关 备注 持有人: 见证人: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此联交协助查封或者协助解除查封单位 发还清单 编号 名 称 数量 特 征 备注 以上财物、文件、证件如数收到. 办案单位(盖章) 领取人: 办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领取人. 随案移送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征 财产所在地 侦查措施 处理建议 备注 接收单位: 办案单位(盖章) 接收人员: 办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接收单位。实物未移送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并附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 销毁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 征 来 源 销毁理由 备注 批准人: 办案人: 监销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附卷。 ﹡﹡﹡公 安 局 办案协作函 (存 根) ×公( )协字〔 〕 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 出生日期 住 址 单位及职业 协作单位 协作事项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办 案 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 发 人 ﹡﹡﹡公 安 局 办 案 协 作 函 ×公( )协字〔 〕 号 : 我局因办理案,需要前往你辖区/委托你局代为执行 任务,请予以协助。 前往执行任务侦查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此联交协作地公安机关 领导批示 审核 意见 办案单位意见 呈请  报告书   第一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简历等〕。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写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果涉及其他人员的,写明该人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呈请事项(立案,采取或解除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破案,侦查终结,撤销案件等需要领导批示的事项).            第三部分:事实依据(详细叙述有关案件事实,并对有关证据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法律依据(写明依据的具体法律规定).           第五部分:结语和落款.                   刑事侦查卷宗 ( 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姓名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办案单位 办案人 立卷人 审核人 本案共 卷   第 卷共 页 卷内文书目录 序号 责任者 文号 标题 日期 页号 备注 告知书 : 一案,我局认为 , 现. 特此告知。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收到。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时 采取其他方式告知或者有特殊情况未告知的,注明情况: . 办案人:                  年  月  日  时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被告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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