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口出租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档口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租赁地址:;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2.档口租金: 元人民币;3。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甲方支付;三、双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档口租金;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档口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出租方: 承租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