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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绿化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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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广场绿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园绿化管理,维护保持绿色生态环保环境及设施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绿化管理范围: 负责园区内绿化环境﹑设施的管理,加强对公园内绿化植物﹑花坛的管理和养护,保持环境整洁。 1. 责园区内绿化设施的管理,负责园区内苗木﹑花卉的栽种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定期对树木花草修剪﹑施肥打药。 2. 负责园区内绿地的管理,加强对公园内绿化植被的管理和养护,定期巡视维护绿地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3. 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合理设立保护措施和警示牌; 4. 做好园内植物每月的管理工作,并写出计划. 二.专业服务规范要求 (一)绿地养护服务基础管理规范要求 1.建立绿化档案,按绿地编号分别核定乔、灌木和花卉、地被植物品种、数量(含树木等级); 2.树木花草生长旺盛﹑整齐﹑及时修剪﹑整形定干,防治病虫害﹑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及时修剪草坪无裸露面积,适时浇水﹑施肥﹑改良土壤;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3.每季核实乔、灌木变更数量(新增、调整、枯死),实行动态管理。每季上报统计报表。做好苗木、花卉、盆景更换领用登记工作. 4.变动绿化格局,乔、灌木迁移、砍伐,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5.制止损坏树木、地被植物行为,造成实际损失时应追究责任,及时修复和进行索赔.杜绝重大毁绿事件. 6.对易受损坏绿地,应设立保护措施,设置警示牌。 7.因园区改造出现新的裸土,应及时补植乔、灌木或地被植物. (二)花坛景点、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花坛应安排好花卉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保持四季有花,花卉鲜艳。 6.绿化小品、园林设施保持整齐美观﹑卫生整洁,无积灰、无杂物、无积垢。 (三)绿化器材、设备管理规范 1.器材、设备购置,应先计划立项,经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2.应按器材、设备维护保养要求进行维护,确保器材设备完好和使用安全。 3.器材、设备的变更,应按广场管理处规定的程序,不得私自转让、变卖、报废. 广场管理处 200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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