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工安全操作规程1、为了规范普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2、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培训。4、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5、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生产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严禁作业。7、普工作为非专业生产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
2、电气设备等。8、作业时应保持作业安全通道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生产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9、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10、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措施,如安全帽、劳保鞋、工作服,特殊防护措施等;11、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12、生产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申,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13、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工具.14、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生产作业。16、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设备、工具、人防、消防设施等。17、生产作业中发现安全隐患时,操作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报告.安全隐患未排除,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作业。18、生产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进行抢救。19、所有操作必须听从车间管理者的安排并以保护自身、他人的安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