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察哈素煤矿生产车队职工着装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一、班前准备工作 1、入井前要休息好,吃好,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精力充沛,不得酒后下井,不带病下井。 2、入井前要将随身携带的香烟、火柴、打火机、手机或其它物品取出放到换衣箱内。 3、认真检查所带证件是否齐全、换衣箱门是否锁好。 4、入井前要调节好个人心理和情绪,抛开个人烦恼和不良情绪,充分做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的思想准备。 二、入井着装 1、工作服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服装,做到整洁、无露絮、撕裂,纽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 2、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口罩,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帽带,入井前必须将安全
2、帽带子系牢,矿灯要系在腰上,并系牢灯线,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按每项50 元处罚当事人。 4、工作服和胶靴必须按时更换,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 三、配戴安全装备 1、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矿用型、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上帽带,不得把个人的证、卡放在安全帽内。违者罚款50 元。 2、按规定领用自救器,了解和熟悉发生事故时的自救措施和自救器正确使用方法。有关人员要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违者,罚当事人20 元. 3、使用矿灯要仔细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换。4、矿灯必须用灯带扎在腰间,灯头挂安全帽上或握在手上,不得把灯挂在或放在其它部
3、位。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四、入井 1、井口范围内严禁烟火,不戴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井口罐笼房内,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否则按“三违”论处.2、所有员工入井必须自觉排队乘罐,任何人不得拥挤打闹,不得以任何理由抢上抢下,不接受井口管理人员的检查,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接受检查的,并对责任人处罚50 元;对不排队、又不服从管理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 元,并按“三违”论处. 3、严格执行察哈素煤矿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接受井上口、井下口管理人员检查对不排队上下或拥挤打闹的行为,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 元,处罚当班班长50 元/次。 五、携带工具 1、携带锋利的
4、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方可带入井下或放入车辆带入井下。违者,罚当事人50元.2、携带较长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两头用废旧软材料包扎,乘罐笼时,必须将工具平放在罐笼内,不得超出罐笼或放入车辆带入井下。3、携带工具或材料入井时,严禁在罐笼内嬉笑打闹。携带较小或易损坏的工具入井时,要用包或其它物品包装,4、携带工具乘座车辆时,严禁将工具露在车外。携带工具在大巷行走时,必须用手提住,将锋利的一头垂直于地面,严禁肩扛。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5、两人抬运工具在大巷内行走时,要走在人行道,严禁进入轨道内行走,需要休息时,要喊清口号,轻放在地面。违者,罚当事人30 元。 6
5、、携带工具进入斜巷,严禁将工具直接抛在地面顺其下滑。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六、井下行走 1、在大巷内行走要走行人通道、不得轨道上行走。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立躲车或进入躲避峒室躲避,车辆过后再行走。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2、大巷内不得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一米以上的距离,速度适中,不得快跑和打闹。行走时着装要整齐,不得把工作服披在肩上或拿在手上,不得袒胸露背。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3、随身携带的长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避免伤人和碰坏灯、电缆等设施.要注意脚下排水沟或障碍物,以防摔倒。违者,罚当事人50元。 4、爱护巷道通防设施,保护设施设备完好。遇到风门不得用脚跺开
6、,违者,罚当事人50 元.5、井下路标等警示牌要遵照执行,违者,罚当事人50 元。随便摘除或破坏警示牌的,定为严重“三违”,性质严重的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6、遇到破坏通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检举汇报。 7、保持巷道干净卫生,大巷和风门前后不得大小便,不得乱扔杂物。违者,罚当事人20 元。 七、班后洗澡 1、升井后先按规定程序充好矿灯和等待班长安排下班、再洗澡,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2、保持换衣箱和更衣室卫生、不得在换衣箱上乱刻乱划,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3、遵守浴室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文明洗浴,不得在浴室内打闹嬉戏,违者罚当事人1050 元。 4、节约用水、淋浴洗完后随手关掉水笼头,违者罚当事人10 元。 5、浴室内行走时要小心严禁打闹嬉戏、以防滑倒伤人,违者罚当事人10 元. 6、大便入厕,不得在更衣室、走廊、浴池内小便,违者罚当事人50 元。 察哈素矿服务队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