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安全承诺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积极配合场站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承诺如下:一、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员工在发生紧急突发事故时有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二、 根据场站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三、 在经营超市、饮食、易燃易爆物品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消防安全、卫生等经营许可证,同时按许可证规定进行营业.四、 未经有关部门及场站同意,不在房屋(场地)内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五、 对房屋内各种电器电源线路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六、 需安装、改装或增加使用电器及装修电源线时,向场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布线线路图、使用电器的负荷量,同时对电源线采取安全有效的绝缘措施。七、 进行电源线安装、装修或使用的电源线、电源开关、插座等用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及时向场站报告备案,并由持有电工上岗证的电工进行处理。八、 在停止营业、休息、人员离开时,检查燃气、电源等是否正常并关闭.九、 所有作商铺使用的,不进行人员居住。十、 定期接受场站安全知识宣传和指导,积极配合场站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安全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