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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150 B 5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7052020 代替 DB37/T 7052007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许氏平鲉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stock enhancement of hydrobiosBlack rockfish 2020-07-09 发布 2020-08-09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7/T 7052007黑鮶放流增殖技术规范,与DB37/T 705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本标准的整体结构做了优化和调整;

2、删除了相关术语与定义(见2007年版第3章);增加了本底调查相关内容(见第4章);修改了苗种规格(见5.2.1,2007年版第8章);修改了苗种培育相关内容(见5.2.3,2007年版第6章);修改了苗种检验相关内容(见第6章,2007年版第9章);修改了二类苗种出池、计数、运输等方法(见8.3,2007年版第10章、11章);增加了放流操作的相关要求(见第8章)。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鲁TC0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忠、董天威、王绍军、刘淑德、卢晓、李伟亚

3、、孙作登、王四杰、王云中、信敬福、王熙杰、刘丽娟。本标准于2007年10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许氏平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许氏平鲉(Sebastes schlegelii)增殖放流的水域条件、本底调查、苗种质量、苗种检验、放流条件、放流操作、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效果评价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海域范围内许氏平鲉增殖放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20361 水产品

4、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SC/T 20452014 许氏平鲉 亲鱼和苗种 SC/T 3018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C/T 94012010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DB37/T 20752020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黑鲷 DB37/T 22992013 黑鲪(许氏平鲉)苗种培育技术规程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 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 农渔发20116号 3 水域条件 符合SC/T

5、 94012010第4章的规定,且满足下述条件:天然岩礁区或人工鱼礁区及其附近海域,底质为岩礁、砂砾、沙或沙泥;水流畅通,盐度 2832。4 本底调查 按SC/T 94012010第5章的规定进行。5 苗种质量 5.1 亲体 培育苗种的亲鱼应捕自拟增殖放流海域或是原种场保育的本地原种,亲鱼质量符合SC/T 20452014第3章的有关要求。5.2 苗种 5.2.1 规格 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苗种规格分类 苗种规格 全长 mm 一类 80 二类 40 注:推荐放流一类规格苗种。5.2.2 质量 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苗种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质量 规格整齐、体色正常、体表无损伤、活力强

6、,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 可数指标 规格合格率95%,死亡率、伤残率、畸形率之和5%疫病 刺激隐核虫病不得检出 药物残留 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5.2.3 培育 5.2.3.1 室内培育 按照DB37/T 22992013第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2.3.2 中间培育 放流一类苗种宜按DB37/T 20752020之5.4.2的规定进行海上中间培育。6 苗种检验 6.1 检验资质 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机构检验。6.2 检验项目与方法 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检验项目与方法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常规质量 感官质量 肉眼观察 可数指标 取样混合后统

7、计死亡率、伤残率、畸形率之和 表 3 检验项目与方法(续)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刺激隐核虫病 按照农渔发20116 号中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的方法进行 氯霉素 先用 NY 50702002 附录 A 的方法筛选,阳性样品再按照 SC/T 3018 的方法进行确认 孔雀石绿 按照 GB/T 20361 的方法进行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按照农业部 783 号公告-1-2006 的方法进行 注:规格合格率以放流现场测量为准。6.3 检验规则 6.3.1 抽样规则 随机逐池多点取样;常规质量检验、疫病检疫取样量100尾以上;药残检测取样量75 g以上。6.3.2 时效规则 常规质量检验和疫病检疫在增殖

8、放流前7 d内检验有效;药残检测在增殖放流前15 d内检验有效。6.3.3 组批规则 以一个增殖放流批次作为一个检验组批。6.3.4 判定规则 6.3.4.1 任一检验项目检验不合格,则判定本批苗种为不合格。6.3.4.2 若对判定结果有异议,可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7 放流条件 7.1 放流海域底层水温回升到 16 以上时择机放流。其中,一类苗种宜 7 月 1 日10 月 31 日;二类苗种宜 7 月 1 日7 月 31 日。7.2 若放流前后 3 d 内有 5 级及以上大风或中浪及以上海况时,应改期放流。7.3 若放流前后 3 d 内有中雨及以上天气或冷空气,应改期放流。8 放流操作

9、 8.1 前期准备 放流前,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放流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苗种质量检验报告,苗种质量符合 5.2.2 的要求;逐池(网箱)随机捞取苗种累计不少于 50 尾,由精度为 1 mm 的直尺测量其全长,计算规格合格率须95%;二类苗种放流前,苗种供应单位应根据拟增殖放流水域的温度、盐度提前调节培育用水、运输用水,温度差2,盐度差3;苗种停食 1 d;放流工具齐备,工作人员到位。8.2 一类苗种放流 8.2.1 计数 随机抽取10%的中培网箱(不少于3个),使用6目10目的捞网,将抽样网箱的苗种全部沥水(沥水至不连续滴水为止)称重,计算抽样网箱苗种重量。逐抽样网箱随机取样累计不少于500 g,

10、计算单位重量苗种数量,计算每网箱苗种平均数量,再根据总网箱数求出放流苗种总数量。8.2.2 投放 打开网箱一侧网片,让苗种自然游出。海上操作时,工作人员需着救生衣。8.3 二类苗种放流 8.3.1 苗种出池 苗种供应单位用30目40目的网衣提前制作大型捞网,捞网长度宜为培育池直径的1.2倍左右、高度宜为池水深1.5倍左右,上纲挂浮子,下纲挂沉子,两侧连接支撑杆。苗种出池时,拖拉网衣、收起下纲、聚拢苗种、保持充氧,边捞边收拢,直至出苗完毕。8.3.2 苗种计数 8.3.2.1 装袋计数法 8.3.2.1.1 宜用于小规模增殖放流活动。8.3.2.1.2 将苗种均匀装入已注入 1/41/3 海水的

11、双层聚乙烯袋(20 L)中,装苗用水应符合 GB 11607的规定,每袋宜 100 尾150 尾,充氧扎口后装入规格相同的保温箱,一箱两袋,箱内加冰袋降温,箱口用胶带密封。在苗种场或放流码头避荫处,摆成长方体垛状,每垛长不超过 13 箱,宽不超过 4 箱,高不超过 4 箱,每垛四周预留 1 m 左右空间,等待计数、装运。8.3.2.1.3 每批次按装苗总箱数的 1%随机抽样(不少于 3 箱),对抽样箱中苗种逐尾计数,求出平均每箱苗种数量,再根据总箱数,计算本批次放流苗种的总数量。每计数批次宜控制在 600 箱,边装苗、边计数、边放流。每日放流数量宜控制在 2 个计数批次。8.3.2.2 干称计

12、数法 8.3.2.2.1 宜用于大规模增殖放流项目。8.3.2.2.2 使用 10 目14 目的捞网,将所有苗种全部沥水(沥水至不连续滴水为止)称重,计算苗种总重。随机取样累计不少于 500 g,计算单位重量苗种数量,求得放流苗种总数量。8.3.3 苗种运输 8.3.3.1 装袋苗种使用保温车运输;干称苗种使用活水车运输,装苗前在每个水仓内铺设 30 目40目的网衣,运输密度宜 20 000 尾/m325 000 尾/m3,全程充氧。8.3.3.2 运输途中减少剧烈颠簸,护送人员应定期检查苗种状态和充氧情况;高温天气海上运输时,应采取搭建凉棚、铺盖遮阴网等遮光措施。必要时,适当向包装袋泼洒海水

13、降温。8.3.3.3 运输用水与拟放流水域温度差始终保持在2 以内;运输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8.3.4 苗种投放 8.3.4.1 投放基本要求 苗种投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在近岸适宜海域投放,严禁投放到水深、急流海域;随船人员应身着救生衣;放流苗种从出池到投放入海,总时间控制在 4 h 以内。8.3.4.2 装袋苗种投放 人工将装有苗种的塑料袋贴近水面(距水面不超过1 m),将苗种缓慢放入增殖放流水域,在船上投放时,船速小于0.5 m/s;使用滑道投放时,将滑道置于船舷或岸堤,要求滑道表面光滑,与水平面夹角小于60,且其末端接近水面,在船上投放时,船速小于1 m/s。8.3.4.3 干称

14、苗种投放 用事先铺设的网衣将苗种轻轻兜起,贴近水面将苗种轻轻投放入海。8.4 现场记录 8.4.1 验收人员现场填写附录 A 和 SC/T 94012010 附录 B,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分工在记录表相应位置签字,连同放流影像资料、苗种检验报告副本等原始资料由项目承担(验收)单位存档。8.4.2 影像资料主要包括公示、规格测量、装苗、抽样、计数、装运、投放等关键环节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影像资料应根据放流单位、放流种类、放流日期、放流批次等层层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单个影像资料应有标题。9 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 按SC/T 94012010第12章的规定进行。10 效果评价 按SC/T 94012010第13章的规定进行。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许氏平鮋称重记录表 许氏平鮋称重记录表见表A.1。表A.1 许氏平鮋称重记录表 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供苗地点:放流日期:沥水称重/kg 小计/kg 合计/kg 注:沥水应至不连续滴水;每次称重不超过沥水应至不连续滴水;每次称重不超过3 3 kgkg。放流验收单位:称重人:放流监督单位:监督人:第 页 共 页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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