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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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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暑假工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规范暑假工的考勤、工资核算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暑假工 三。 定义 1、暑假工是指在校学生在暑假期间,以完成课题或个人锻炼为目的短期社会实践工作的过程。 2、暑假工的身份为在校学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四。 权责 1、人力资源部是负责暑假工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暑假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暑假工的岗位培养和管理等工作。 五。 管理规定 1、暑假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安排。 2、暑假工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无不良嗜好。 3、须向公司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暑假工皆需与公司签订协议。 5、暑假工在我司社会实践期限最短为一个月; 6、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暑假工实践部门的分配,实践部门负责安排暑假工具体工作事项,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7、暑假工待遇 1)暑假工的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按照实际产量进行核算,如在实习期间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另行奖励. 2)包食宿,工资在社会实践期满离职后三天内一次性结清. 3)暑假工可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和文体娱乐活动。 8、暑假工社会实践结束后,需延长实践期限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9、暑假工离职管理 暑假工经评议后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实习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止实习协议,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按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10、本规定由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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