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异体质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赵家店乡中心学校白新街小学乙方:学生监护人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2、每学期开学初,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3、教学期间,必要时,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特殊对待。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4、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二、乙方责任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
2、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4、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三、其他事项1、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癫痫等慢性病。2、如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3、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甲方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签章) (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