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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21项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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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渑池万欣煤业有限公司目 录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万欣煤业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3万欣煤业有限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7万欣煤业有限公司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8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干部上岗值班制度9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0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绩效工资考核规定12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3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4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7万欣煤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18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2万欣煤业有限公司事故分析处理制度24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6万欣煤业有限公司矿用设备、器材

2、使用管理制度32万欣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5万欣煤业有限公司事故调查汇报制度53万欣煤业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6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奖惩制度61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入井人员管理制度62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度6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办公会议有总经理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安全办公会,对无故不参加会议人员,每少参加一次,扣除100元。二、会议由安检科通报本周安全大检查所查隐患和上周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通报本周现场检查各区队不安隐患,通报下周安全工作重点。三、由职能科室通报本周系统业务内所查隐患和上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下周安全工作重

3、点,安检科做好记录和督促落实工作。四、职能科室必须明确专人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所查系统业务内隐患都要挂牌督办,逐项验收,逐一销号,并按整改时限要求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安检科进行反馈.五、重大不安隐患由矿领导研究议定,安排整改落实。六、安全办公会议上议定的事项、决定、措施和期限,安检科和调度室要作好会议记录,并按要求认真监督落实整改,及时通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义煤集团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精神,切实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监管到位,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带班人员必须为矿领导班子成员。每

4、月由矿调度室排出矿、科两级干部下井带班表。其中,总经理带班不能低于6班,副总经理以上矿领导带班不能低于8班。带班人员必须坚持与工人同上同下,严格执行上下井时间,认真协调处理当班的各种问题。第二条 带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和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矿级领导需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可相互调换或由总经理、董事长指示,调度室安排其他领导替班,严禁空班。职能科室领导因工作需要和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需向本系统矿领导请假,必须由各生产职能科室科长安排科级人员替班,严禁空班.第三条 所有下井带班领导必须提前20分钟到调度室签到,并按规定时间到井口信息站登记,以便详细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及矿主要领导交办的具

5、体工作。不签到视为没有下井,并给予50元/次的罚款.具体签到时间:0点班23:10、8点班7:10、4点班15:10;带班入井时间规定: 0点班23:30、8点班7:30、4点班15:30;升井时间规定:0点班8:00、8点班16:00、4点班24:00。第四条 职能科室领导带班无故不下井者,一次罚100元;晚下井或早升井者,一次罚50元。并在早调会上通报批评。第五条 下井前由带班矿领导具体分工,对井下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正常情况所有地点都要检查落实到;特殊情况由调度室按照矿主要领导指示进行详细分工,必须到井下关键地点、重点工程带班并落实交办的具体工作。第六条 所有井下带班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三汇

6、报制度,三汇报即:接班汇报、班中汇报、交班汇报.必须在规定时间、相应地点汇报,并要有实质性内容、能反映具体工作进度和隐患内容,否则视为没有汇报或调度室有权不做记录。少汇报1次给予50元的罚款;不汇报视为没下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批评。升井后及时到井口信息站按照要求填写隐患卡,否则给予50/元次的罚款。第七条 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第八条进一步完善下井带班档案。带班人员下井前必须在井口信息站进行登记,升井后,矿级带班领导要将下井的时间

7、、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认真填写至隐患整改通知单.安检科负责对下井档案的存档工作,对下井带班领导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汇总和上报,并做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第九条 井下各区队每班必须安排一名区队干部带班,带班干部要与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要求各区队每月月底排出下月带班表,每月30号之前报送安检科。第十条 区队正职除每月完成矿上要求的下井班数外,每月带班班数不得低于8班(其中零点和四点不能低于4班),并且要严格按照排班表进行带班,确因工作需要和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需向本系统矿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由其他队干替班,严禁空班。第十一条区队带班人员必须是正式队

8、干,因区队队干少、正式队干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需要其他人员带班时,必须由矿领导批准限制天数且报矿信息站备案方可带班。第十二条 区队带班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薄.第十三条凡发现违反以下规定的,给予区队和带班人员经济处罚。1、区队干部带班空岗的,罚区队2000元,有关责任人罚300元.2、区队干部带班迟下、早升井的,罚个人200元。3、区队干部带班升井后未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个人罚100元。4、安检科信息站值班人员要对区队干部带班签到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杜绝虚填瞒报、弄虚作假现

9、象.发现有代签的,代签人员、安检科科长罚100元,区队带班人员罚300元。第十四条区队带班人员一年之内凡违反带班规定一次者,按本规定罚款;两次者由矿进行警告谈话,并按规定罚款;出现三次违反者,给予免职处分。第十五条区队带班人员该带班而未带班,造成空岗的,除按本规定罚款外,矿将对带班人员按擅离职守处理,给予相应党纪或政纪处分。第十六条 矿领导及职能科室带班情况,由调度室具体考核;区队领导带班情况,由安检科具体考核.第十七条 矿领导带班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同时,要求职能科室带

10、班领导也要在矿领导井下现场交接班表上签字。第十八条 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带班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同时,要求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第十九条 矿领导带班下井时,信息站负责将矿领导姓名卡片贴在干部走动管理牌板上公示.月底,在矿公示栏上公示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第二十条 区队跟班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跟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

11、交接班记录.同时,各区队队长下井时,也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并注明入井升井时间、现场存在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第二十一条 职能科室领导下井要在井口信息站填写下井记录,包括姓名、单位、入井及升井时间、发现问题及隐患处理意见。第二十二条 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记录本放在副井底信号硐室。各区队领导跟班井下交接班记录本放置地点为区队跟班队长交接班现场交接地点,各区队每月月底将当月记录本交到安检科,安检科负责考核、存档工作.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万欣煤业有限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

12、结合我矿万欣煤业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搞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信息站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下井、升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遗留的问题、交接班情况等。二、矿领导升井后,要到信息站认真填写下井记录,不准他人代为填写.特别是要对隐患处理情况要做详细说明,以便备查。三、信息站考勤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款100元;下井人员填写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款200元;下井档案管理混乱的、遗失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四、每天由信息站负责人对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按规定进行

13、整改.五、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档案要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照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二、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要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三、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运转

14、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他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后,方可下班.四、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应及时向调度室、信息站汇报,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五、交接班记录薄,每月由信息站负责发放和管理.干部上岗值班制度一、各级领导干部要按规定上岗,进行值班,分系统上岗检查布置安排工作,违反规定,按矿管理规定给予处罚。二、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24小时值班,如有事需离开值班地点一个小时内向调度室请假,并安排人员听电话,超过1个小时需安排其他领导代替值班。三、值班人员要按规定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随时掌握各地点安全生产存在

15、问题和不安隐患,机电设备运转、生产进度等情况。四、区队值班人员认真主持召开进班会,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指示、指令,安排布置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把矿确定的安全重点工作作为重点,进行安排,并派专人盯紧现场落实到位.五、区队班前会,值班队干要协助班组长认真排查出勤薄弱人员,班前喝酒、精神不振、带有思想情绪者一律不能安排下井,并做好记录.六、值班期间不能喝酒、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并全矿通报.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工作目标全面强化安全基层基础管理,推动制度创新,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确保实现“安全事故零目标和全年瓦斯无超限,井下无着火。二、明确责任1、加强

16、安全工作作风建设,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强化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四亲自、四必开”和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述职制度;二是所有矿级、职能科室全部实行包头包面、包区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职责,形成规范性的安全包保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必须经矿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外出,单位副职经矿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外出 ;四是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带班制度,每班有一名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上同下,专门负责安全工作;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分管生产、机电、通风、开掘、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5次,其他矿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四点和零点班下井次数不少于规定班数的

17、四分之一,区队正职干部每月下井不少于17次,副职及跟班队干大月不少于23次,小月不少于22次,业务科室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2、严格事故查处、党政工领导责任公担。凡发生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如死亡一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同类型重伤事故,对有责任的区队长给予撤职处分,其它类型的伤亡事故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3、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原则,对超安全指标或隐瞒事故的单位,取消各项评先及有责任的领导被提拔的资格.三、保证措施1、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突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企业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第一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2、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排,认真开展好各季度安全活动及“

18、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和顶板会战等工作,以月促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安全生产。3、强化主体、落实责任.再次明确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其它分管领导在安全工作上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很抓“四个层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工作在责任实体上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4、积极构建安全监管网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安全工作在企业中的权威在位,真正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生产现场的方方面面,为更好在促进安全生产发挥作用。5、继续强化现场管理,时刻将“一通三防”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各项按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专项投入,持之以恒的组织开展好高标准、高水平的质量达标

19、活动,努力改善生产现场安全状况,有效预防和杜绝重大事故发生.6、坚持重点抓,抓重点,盯紧重大不安隐患,狠抓落实整改,不断优化检查方式,创新检查手段,提高检查效果,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重大隐患查处上要加大力度,坚决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执行到位。四、安全奖罚措施和要求安全奖罚措施和要求按照全员安全绩效工资考核规定执行。全员安全绩效工资考核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实施重奖重罚,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全面实现安全零事故奋斗目标,制定本办法。一、矿井全员安全绩效工资考核规定1、矿井发生1人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区队全体人员当月只发生活费,按80

20、0元/人计发工资;全矿其他人员当月按工资基数50%发放工资。2、矿井一年内累计发生2人次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区队全体人员当月只发生活费,按800元/人计发工资;全矿其他人员当月按工资基数30发放工资。3、矿井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全矿所有人员当月只发生活费,按800元/人计发工资。4、矿井全年无死亡事故,职工增发1个月工资(以单位年平均月工资为基数).二、地面单位全员安全绩效工资考核规定1、发生一人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全体人员当月只发生活费,按500元/人计发工资;单位其他人员当月按工资基数50发放工资。2、发生1人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全体人员当月只发生活费,按500元/人计发工资;单位其他人

21、员当月按工资基数30%发放工资。3、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当月只发生活费,按500元/人计发工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及时对煤矿的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新增、改善和更新,以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同时为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都必须保证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为了管好、用好这些安全投入的专项资金,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我矿每年必须按照集团公司1号文有关规定提取足额的安全技措资金,并在矿财务科设立专门帐户。二、安全技措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否则要追

22、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矿安全技措费用的支配由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其他人无权干涉。四、每年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本年度详细的安全技措计划,上报集团公司。五、矿财务科每月必须首先保证安全技措资金到位。矿供应科及职能部门按计划每月到集团公司促货或自己安排采购,所购设备必须符合煤安标志。六、矿供应科对每项安全技措计划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并按期完成,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七、矿各职能部门必须按期落实安全技措项目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促进全矿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

23、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管理机构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等13个专业组。二、职责范围(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起草矿井达标规

24、划,提交月度和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对各专业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和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整理保管日常记录、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三)专业组:制定、实施本专业年度达标规划;提交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健全本专业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及时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三、考核范围、标准及评分办法(一)参加考核评级的专业为十三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专业.参加计分的专业为十三个.(二)考核标准及评分办

25、法按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中旬组织对各文明场所考核一次,每月下旬组织对各专业工程质量考核一次。遇特殊情况,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康部、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四)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实行动态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将每次检查的记录及时存档管理,作为评级考核的依据.(五)对于每次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限

26、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检查.四、奖惩办法(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我矿创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达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年度内煤矿各专业(项)平均得分70分及以上。其中:通风、防治瓦斯、防治水三个专业得分均不低于70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四个专业中得分均不低于65分,其它专业(项)均不低于60分.(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按1.5元/吨煤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1、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2、用于表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三)月度考核奖

27、惩按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四)年度考核奖惩全年无死亡事故、重伤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半年验收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年度三门峡区域公司验收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对质标领导小组及专业组人员给予奖励:奖金5000元;不达标的,予以重罚,罚款1。0万元.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按照矿山安全法规定,对新工人上岗、转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二、新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三、对转岗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

28、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审核、换发新证。五、“五职”矿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必须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六、全矿所有井下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七、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职工的权利和义务;2、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3、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4、事故征兆的识别及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5、自救器的正确使用和急救方面的知识.八、每月由区队技术员对职工进行一次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

29、和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小时。九、对“三违”人员,安检科必须进行强制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十、矿安全培训中心每年都必须完成三门峡区域公司下达的培训计划,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的目标,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隐患排查二、隐患排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安检科专职安检员每天负责排查生产地点事故隐患。2、矿安检科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组长有各系统矿领导担任。在检查中要对

30、井下每一个采掘头面、大型机电设备、每一处安全设施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检查覆盖面达到100%。3、生产区队每周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查,每周自查隐患不能低于10条。4、各级领导干部入井、带班、跟班要深入到生产第一线,及时排查各类隐患。5、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要不间断组织人员重点排查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安检科、调度室全面排查,机电区重点排查机电运输方面的隐患,生产科重点排查工程质量方面的隐患,通风区重点排查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 6、矿所有下井职工均有权利和义务报告不安隐患。三、下面所列各项,为隐患排查重点: 1、各区队领导是否按要求值班,下井班数是否达到规定,是否做到现场24小时有区队

31、长跟班;2、生产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3、安全监测系统装备是否齐全,管理使用是否到位,瓦斯探头悬挂位置、报警值、断电值是否符合规定;4、各种瓦斯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是否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5、综合防灭火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是否有高温点和CO超限现象;6、综合防尘设施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有煤尘堆积现象;7、井下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是否有电气失爆现象;8、“一坡三档”设施是否齐全规范,小绞车“四压两戗是否符合要求,大巷及斜坡在修护施工过程中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9、规程措施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无措施施工和措施滞后现象;10

32、、工作面工程质量情况,工作面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和掘进头前探梁与防倒棚装置是否按规定打设;对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的各巷修地点是否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11、入井人员持证情况,尤其是特殊岗位人员是否做到持合格证上岗。第三章 隐患整改四、所有隐患都以隐患卡的形式汇总到矿安全信息站,安检科及安全信息站工作人员负责将各类隐患按照隐患存在单位及整改难易程度登记建档,并负责向隐患存在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五、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隐患的基本情况;2、隐患的类别; 3、隐患的整治要求和整治期限;4、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5、隐患整治监管、督办单位及责任人。六、隐患整

33、改通知书应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一份交由安检科负责人,一份建档备查。七、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整改完毕,安检科负责人负责在早调会上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八、隐患所在单位隐患整改完毕后,安检科要在建档的隐患中把已整改的隐患销号,要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九、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安检科及相关职能科室派专人24小时进行监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第四章 奖惩十、矿所有干部职工均有权利和义务排查不安隐患,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和安检员更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排查隐患。对排查隐患认真,排查重点隐患较多的人

34、员,矿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凡被上级查出的隐患,每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单位党政负责人罚款100元。十一、安检科把各类隐患统计后,隐患存在单位必须至少有一名党政工负责人、技术员负责把隐患整改通知单签名拿走。并及时把整改情况反馈到安检科,否则一次罚单位500元、党政负责人50元。十二、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接到安检科的整改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把隐患整改完毕,对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一条罚单位500元,单位党政负责人50元(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矿及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隐患不在处罚之列)。安检科负责重新下发整改通知书,如依然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加倍处罚。十三、安检科

35、负责每月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凡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矿将对单位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对单位党政负责人给予200元的奖励,对其他副职给予150元的奖励.凡整改率达不到100%的,取消当月一切奖金,并进行处罚和组织处理。十四、隐患整治监管、督办单位及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整改标准检查验收,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次罚直接责任者300元,责任者单位负责人100元.凡工作认真,督促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的监管人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矿安检科每班必须安排专职安检员对井下每个生产现场的情况,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二、职能科室、包保科室及区队要认真组织学习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试行)(摘要),提高干部职工按章操作和自主保安意识,及时发现整改不安隐患,提高生产现场安全系数.若发现重大不安隐患,必须责令有关区队立即处理。否则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出,并向井口信息站和调度室汇报。三、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时,安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电话交接班,并坚持班中向信息站汇报不少于二次.四、除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外,安检科还必须组织好每周四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检查人员除区队外,还包括矿领导、副总经理、职能科室及机关包保科室有关人员。各区队队长必须参加。五、安全质量大检查分井上、井下同时进行.井上分一个组,由安检科一名副科级组织地面有关部门对重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井下检

37、查由安检科、生产科牵头,将参加检查人员集合在井口信息站开会分组,进行全井下安全监督检查,每个小组指定一名负责人.六、井下检查人员,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装备、设施管理;机电运输、电气失爆,顶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七、检查人员在现场查到的不安隐患,责令有关区队现场整改,现场整改有困难的,由检查人员升井后填写隐患卡,并传达到区队限期整改,由安检科信息站汇总后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和存档。每月月底,安检科对所查隐患分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八、区队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安检科按整改日期逐条落实,对

38、没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在下次安全办公会上通报并进行罚款。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由隐患责任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报安检科,月底有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处理情.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事故分析与处理对煤矿安全的管理、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实现本质安全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互保意识。为总结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 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领导牵头,安康部组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根据事故性质由有关职能科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组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查清事故责任人、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范措施及

39、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并通报全矿。二、 根据事故性质,事故追查分工如下:1、生产事故:由矿调度室负责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区队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具体时间范围是:(1) 凡发生影响生产2小时及以上的事故,由调度室主任负责追查,并按事故影响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报矿。(2) 凡发生影响生产4小时以上的事故,由当日值班矿领导负责追查,分管矿领导参加追查,并将处理结果和处理意见报矿.2、安全事故:所有安全事故均由安康部负责追查,事故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人按安全监察科通知的时间要求,按时参加事故追查。三、 事故追查由调度室和安全监察科分别负责做好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性质、调查情况、应接受的教训和处理意见

40、记录,同时将处理意见报矿及有关分管矿领导,并将原始记录存档。四、 事故分析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情况,找出原因,明确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防范措施.五、 事故的处理生产事故: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分别给予责任单位500元2000元的罚款,责任人给予100元200元,并对损坏的设备和设施按原价进行赔偿或加倍赔偿,影响的产量及进尺按实际单价进行处罚。安全事故:二级以下的安全事故,根据矿制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并对责任人实行包工养伤和罚款等处理,对个人罚款不超过1000元(不含包工养伤费用);出现死亡或二级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对事故和责任者的

41、处理一定要严肃对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庇护,以提高全矿职工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一)总工程师1、回采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措施。 “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同一个采面采用两种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安全措施. 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型支护时,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的工艺特点,对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开采关系、顶板控制、支柱选型、端头支护、初次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柱回撤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水淹区积

42、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出积水以后进行,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采煤工作面过老空、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2、开拓掘进 开掘巷道作业规程(包括在矿范围内建井单位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 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掘进作业,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贯通措施. 开掘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瓦斯综合利用措施。 掘进期间探放水措施。 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开掘巷道过老空、采空区的安全技术措施。3、“一通三防” 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措施。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措施。 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

43、角度技术措施。 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措施.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局部通风抽出式风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预防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 煤巷、半煤巷采用混合式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 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措施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 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4、机电运输 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措施。 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5、地质测量 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4、(二)总工程师 采煤工作面支柱防倒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支柱(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工作面更换设备刮板输送机大件、单体液压支柱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缩短、延长采长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初采、结束的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 回采巷道检修的措施。 其他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2、总工程师 巷道开口施工措施。 交岔点施工措施。 掘进巷道过断层、停采线及松软岩层

45、施工补充措施。 开掘巷道停、开工措施。 开掘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及爆破材料变更补充措施。 开掘巷道扩大断面(车场、硐室等)措施。 临时工程施工措施(绞车窝、矸石窖、水泵窝、各种壁龛等)。 巷道拉底、挑顶、维修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 处理掘进巷道冒顶安全措施. 开拓掘进用溜子、小绞车、水泵以及掘进机、耙斗机等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回收、升(下)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起吊梁窝、打架线眼、托管子眼、打掘进用绞车基础等施工措施。 开掘巷道回收、运输设备、支柱、材料的安全措施. 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措施。 巷道维修措施. 其他临时性的施工措施.3、通风(防突、安全)副总工程

46、师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临时性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通风、防突设施施工措施。 采掘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 超长(3。2m以上)、超重(5t以上)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措施。 固定设备的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机电设备的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采掘工作面拉、移胶带机尾,胶衍接技术措施。 斜井、斜巷提升运输、大巷运输安全措施及试验措施。 变电所(配电点)设备的安装、回收及检修措施。 井下停、送电及措施. 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 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安装及高压架空线路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用胶带运输设备及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起吊大件措施。 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二、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实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参加会审人员必须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会审意见及参加会审人员签名附在安全技术措施后面。(一)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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