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置汇报及考核管理办法二一五年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置汇报及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1、瓦斯浓度超限;2、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等定义不当;3、馈断电报警;4、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5、其它报警、不正常断电等异常情况.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置措施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分站、断电器及各类传感器等设施设备每天由监控维护人员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时间不超过4小时,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各单位改变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
2、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或回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报矿通风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告矿调度监控室后,方可进行.2、异常情况处置期间,任何人员不得甩开瓦斯(电)闭锁保护强行送电。 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报制度(一)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发生突发性异常情况汇报程序1、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发生异常时,必须立即向调度监控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估计恢复时间等,调度监控室值班员通知维护人员立即进行处理同时向清徐县煤炭管理局监控中心汇报。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异常情况处
3、置结束后,需与调度监控室值班人员进行汇报,并确认监控系统运行正常.4、当安全监控系统发出甲烷传感器异常报警时,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立即向通风队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现场施工单位人员,若为传感器或线路故障,则按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分析报告制度执行。 5、若核实情况为瓦斯超限报警,调度中心接到汇报后要命令超限地点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按照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向相关人员汇报同时向清徐县煤炭管理局监控中心汇报。6、调度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将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采取的措施、恢复时间等. (二)监控系统有计划检修、拆撤设备等造成异常情况
4、汇报程序1、监控系统因故需进行检修、拆撤设备时,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经矿相关部门及领导确认后方可进行,同时,向矿调度监控室书面汇报。2、矿调度监控室接到监控系统有计划检修、拆撤设备报告时,应于检修、拆撤设备前1天向县煤炭管理局监控中心汇报。(三)调度监控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汇报程序1、调度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各类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故障时,首先尽快通知通风部值班领导及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同时向县煤炭管理局监控中心汇报。2、调度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系统故障、软件故
5、障及网络故障时,首先尽快通知六大系统维护队查找故障原因,解决故障 ,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同时向县煤炭管理局监控中心汇报.四、考核管理办法1、异常情况处置期间,甩开瓦斯(电)闭锁保护强行送电组织生产的,考核相关队组500020000元,考核责任人500元,考核当班队长500元.2、井下发生突发性异常情况未向调度监控室汇报的,考核相关队组500元,考核队长200元。3、有计划进行检修、拆撤设备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擅自组织进行的,考核相关队组1000元,相关负责人200元.4、有计划进行检修、拆撤设备未向调度监控室书面汇报的,考核相关队组500元。5、调度监控室接到异常情况报告后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的,考核责任人200元.6、调度监控室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考核责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