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确认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推行“班前、班中、班后”精细化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确认管理,让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安全,规范设备操作和现场管理,进一步培育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与素质,有效改善现场安全状况,提高作业人员的危险预知能力,增强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减少隐患和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龙华煤矿各部门、科室、区队管理人员、从事井下工作的岗位人员及来我矿检查参观的外来人员。三、安全确认的内容1对人的确认(1)人的生理、心理、精神状态的确认、是否有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后是否饮过酒,心理
2、是否健康,精神是否有异常现象,情绪是否正常.(2)人的行为:劳保穿戴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所进行的操作是否会影响自身、他人及设备的安全。2对物的确认所使用的设备、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各传动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监测仪表是否符合使用的安全要求。3对工作环境的确认所在岗位和周围工作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安全生产的因素。如所在地使用的工具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顶板、照明、瓦斯浓度、通风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人员,地面有无杂物.4对安全措施的确认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生产和检修过程中是否落实了安全措施。四、安全确认的程序(
3、一)区队安全确认1.班前会确认办法:每班班前会上,在值班队长监督下,由当班班长认真对本班员工进行个人状态进行排查,并填写个人状态及联保安全确认菜单,确定本班联保责任人。规定队长与副队长为联保责任人,区队当日下井管理人员与未下井管理人员为当日联保责任人。2。井口信息站以队为单位,在井口信息站考勤处进行下井虹膜识别登记,同时由员工本人进行入井签字,当班班组长进行人员核对,确定实际人数与本班下井人数是否符合。信息站信息员负责安全监督,进行安全确认。3.井口检身井口检身员依次对各队下井员工进行检身,确认矿灯、自救器、安全帽、工作服、矿靴、有无烟火等进行安全确认,检查无问题后,方可通行。4.乘车入井前各
4、区队所有人员在制定地点列队集合,由当班班长再次对本班员工矿灯、自救器、安全帽、工作服、矿靴、所带工具、有无烟火等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下井.司机班前对车辆、路况等进行安全确认。5.岗位工菜单式交接班要求各区队编制各岗位不同工种菜单式交接班检查表,每班由带班队长、班长监督执行岗位工交接班安全确认。6.零散作业人员要求每班的班前会确定零散人员的联保责任人,并签订联保责任书,实行班中不间断询问制度,定时有联保人对零散作业人员进行询问。7。多人配合作业确认各区队在安排多人配合作业时,必须在班前会上制定其中一人为作业现场指挥人员。制定的现场指挥人员与当班班长或带班队长为联保责任人,其他人员与制定的现场指
5、挥人员为联保责任人,当班班长或带班队长对该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负主要责任。要求制定的现场指挥人员,在作业前组织对现场顶板、瓦斯、风量、通讯等环境、设备安全进行安全确认,准备工作到位后,在指挥人员统一安排下进行作业。8特殊作业人员涉危操作加锁安全确认对电气设备、放炮装置等要求本人停送电或断开、恢复的涉危操作,要求在班前会上区队主管副队长、该作业人员所属班组班长与作业人员形成联保责任,并监督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严格执行安全确认,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再由该作业人员恢复操作.在具备条件的地点作业时,要求必须实行一人一锁一钥匙管理,确保人员安全.(二)其他相关人员安全确认1。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安
6、全确认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求按矿规定与同行人员、调度员、本部门当班未下井人员进行联保确认。在井口信息站虹膜考勤机处进行入井虹膜登记,并由其本人在信息站签名,信息站信息员监督进行入井个人状态安全确认,填写确认菜单,确定联保责任人。井口检身员对矿灯、自救器、安全帽、工作服、矿靴、所带工具、有无烟火等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入井.2。矿级领导及外来人员安全确认矿级领导及外来人员必须在信息站对个人安全状态进行安全确认,并在安全确认菜单上签字。矿级领导及外来人员与其他未入井的矿级领导、随行人员或调度室主任形成联保责任,矿级领导在井口信息站虹膜考勤机处进行入井虹膜登记,并由其本人在信息站签名,信息站信息员
7、监督进行入井个人状态安全确认,填写确认菜单,确定联保责任人。外来人员在井口信息站信息员,由信息员监督确认其入井个人状态,并由同行人员联保签字。井口检身员对矿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矿灯、自救器、安全帽、工作服、矿靴、所带工具、有无烟火等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允许入井。对非专业外来人员按照我矿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后方可入井。五、安全确认的要求1、各级领导干部、班长在下达工作指令之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的确认和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进行确认。现场生产指挥者必须对工具、设备及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对人员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否则不准下达工作指令。2、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
8、一查二念”。一查:查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要求,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否则不准进入工作岗位。二念: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措施。工作过程中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进行确认,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对对方的操作安全进行确认。3、当确认他人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向上级汇报。4、操作过程中,要按照“安全确认”要求认真检查、规范操作。六、检查及考核办法1矿机领导及各科室、区队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确认制度,由安全环保科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安全确认的矿级领导、部门管理人员每次罚款100元。2。各区队制定本部门安全确认考核
9、办法,对安全确认工作法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不执行安全确认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对拒不执行的区队、部门取消其质量标准化奖金,并在区队该旬质量标准化考核成绩中扣1分。3.安全环保科将安全确认考核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实行旬检查制度,对每月检查中三次排名第一的部门进行奖励,对两次排名最后的部门扣除当月质量标准化奖金。附件: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办法附件: 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井下零散岗位作业人员是指在煤矿井下零散作业地点,进行定时或不定时零散作业或单独作业的岗位人员,包括安监员、瓦检员、测风工、测尘工、质检员、井下排水工、电钳工、巷道维修工等。对于这些岗位的员工管理,从七个
10、方面,对零散岗位管理人员安全行为进行了刚性规范:一、井下零散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本区队班前会。班前会严格执行安全确认管理方法,进行个人安全状态确认.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后,才能安排职工上岗;凡发现职工精神状态不佳的,严禁安排上岗。如不进行个人安全状态确认或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安排精神状态不佳或酒后人员入井者按严重三违处理.二、凡有井下零散、流动岗位单独作业的区队人员,必须明确其岗位工作范围、内容及具体职责要求.值班队长至少每两小时电话询问一次零散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在孙家岔龙华煤矿零散作业人员作业记录上填写清楚询问情况。每缺少一次填写记录罚款50元.
11、三、区队当班带班队长必须在零散作业人员作业前到作业现场对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班必须对零散作业地点的人员至少巡回检查一次。不进行巡回检查的罚带班队长200元。四、井下零散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确认方法,零星工程、岗位工种进入岗位前、班中、班后必须按照安全确认内容逐项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并每两小时向本区队汇报现场工作情况。每少回报一次罚款50元.五、井下零散岗位作业人员准备进行超出本岗位工作范围及内容的作业时,必须立即电话请示本区队值班领导同意,值班领导必须指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等,而且要在孙家岔龙华煤矿零散作业人员作业记录上填写清楚。如不按要求执行的每次罚款100元。六、各零散岗位作业人员安全确认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请示本单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明确指示处理方法和措施,并在记录上填写清楚,如不按要求执行的每次罚款100元.七、安全环保科每月必须对各区队井下零散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纳入当期安全基础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