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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城外墙涂料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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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 分包招标标准文本 工程名称:南京招商花园城项目外墙涂料工程 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 招 标 人:招商局地产(南京)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第二章 施工承包工作范围及工期要求 第三章 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一、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工程技术要求 第四章 招标图纸 一、图纸清单 二、标准图集清单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招标方式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二、投标报价规定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部分 二、技术标部分 第七章 保函格式 一、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二、预付款保函 第八章 中标通知书 第九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南京招商花园城项目外墙涂料工程 2 工程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 3 招标范围 花园城项目商业及公寓部分外墙涂料施工,见清单及图纸 4 工程规模 及 特 征 花园城裙楼首层部分柱外立面、局部外墙外立面;裙楼二至三层北立面、东立面;裙楼屋顶机房、楼梯间等外立面;公寓楼东、南、西、北立面外墙涂料施工,涂料品种有:外墙乳胶漆、外墙真石漆、外墙金属漆(具体品种与要求详见招标图纸),涂料基层为憎水性岩棉板,具体范围及部位详见招标图纸. 5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其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等一切费用的总价大包干 6 合同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其他: 7 工程质量 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并且满足图纸、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技术规程要求。 8 工期要求 预计开工日期: 裙楼2012年10月20日 公寓楼2012年12月20日 竣 工 日 期:裙楼2012年12月20日(工期60天) 公寓楼2013年3月30日(工期100天) 具体以发标人指令为准 施工总工期:160日历天 9 工程量的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 其他: 10 工程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法 1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其他: 12 投标保证金金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人民币 0.5万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5902090410800 13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允许 [√]不允许 1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部分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技术标部分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商务标部分投标报价电子标书壹份 15 投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价的0% 16 支付担保金额 本次工程招标人不提供支付担保 17 预付款 不超过中标价的0%,要求中标人提供金额对等的银行预付款保函 18 资料购买费及押金 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100元(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图纸) 图纸押金0元(凭收据退还,但不退还现金)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2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会 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7F 时间:2011年10月9日14时00分 2 踏勘现场 地点:栖霞区马群新街G67地块 时间:2011年10月9日16时00分 3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地点:G67项目部会议室,10月11日17时前,各投标单位以邮件方式将答疑文件传真至395933056@qq。com 10月12日招标人邮件答疑回复文件) 时间:2011年10月12日12时00分 4 投标文件 递交及接收人 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7F 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5日15时30分 接收人:周军 联系电话:13951964590 5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 开标会 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7F会议室 时间:2011年10月15日16时00分 7 评标标准 及方法 综合评标法 8 发出中标 通知书 投标有效期满30日历天前 10 提交履约 担保 发出中标通知书28日历天内并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保函,格式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11 签订合同 发出中标通知书28日历天内 12 招标人 单位名称:招商局地产(南京)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7F 联系人:周军、俞刚、李菊菊 联系电话:13951964590、13851414132、15050523992 传真:025—58869701-813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南京招商花园城项目外墙涂料工程 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裙楼首层部分柱外立面、局部外墙外立面;裙楼二至三层北立面、东立面;裙楼屋顶机房、楼梯间等外立面;公寓楼东、南、西、北立面外墙涂料施工,涂料品种有:外墙乳胶漆、外墙真石漆、外墙金属漆(具体品种与要求详见招标图纸),涂料基层为憎水性岩棉板,具体范围及部位详见招标图纸。 工程现状:花园城项目施工分为北1、2区(九层)、中1区(九层)、中2区(三层、局部四层)、东1区(五层)、东2、3区(四层)、南1区(九层)、南2区(三层)、南3区(一层)共十个分区,目前北1、2区公寓楼已主体封顶;中1区主体结构施工至八层,中2区主体结构施工至四层屋面,东1区主体结构施工首层结构,东2区施工地下二层结构,东3区施工地下三层结构,南1、2区施工基础底板。北区、中区机电安装、外幕墙、砌体二结构施工进行中.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外墙涂料将根据土建施工进度以及外墙外保温罩面粉刷(找平)工作进度穿插进行.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详见第二章—施工承包工作范围及工期要求、第四章—招标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提供承包范围的地方。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踏勘现场 4.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内容 5。1 除本招标书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澄清纪要。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时,应办理签收手续.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6.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上进行解释(以书面为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7。3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函件中明确。 8。招标会 8。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招标会。未出席招标会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8.2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8。2。1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8。2.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8.2。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必须在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答疑会),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8。2。4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规定执行; 8.2.5未出席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 9.2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2.1投标函; 9。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9。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2。4投标报价表(包括投标报价汇总表、措施项目费用报价表、分部分项(单体)工程报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明细表); 9.2.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2。6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核对原件); 9.2。7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2.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企业资质资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项目部七大员证书 9。4 对技术标部分的要求: 9。4.1 近三年内公司承建的主要工程简历(包括所述工程的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资格证书及最近三年业绩证明; 9.4。2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机具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计划、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的安排,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9。4.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主要材料样品:提供外墙涂料系统实贴小样(粘贴在一块样品板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章技术规范及要求规定的内容,如外墙批嵌腻子、涂料底漆、勾缝条、造型中涂料、仿石涂料、仿铝板金属涂料、外墙普通涂料、罩面漆等,并在样品下方注明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用部位。小样必须在投标前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 ◆编制网络计划:采用施工进度网络图表说明整个外墙涂料工程的施工顺序,明确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要求深化至每个分区、每个分段的具体完成时间。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主要包括:机械设备清单、使用情况、将用于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以及机械设备到场日期。 ◆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资料,要求必须设置项目经理一名,专职技术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上述人员在施工期间,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该资料必须真实,并对项目的全过程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保证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工作。 ◆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市容环境等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履历。 ◆对外墙体、墙体转角部位、空调板、温度伸缩缝盖板喷涂、装饰线条等部位根据不同的外墙涂料品种进行详细工艺描述。 10。商务标电子文档的提交及要求 10。1 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商务标的电子文档。 10。2 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造价软件格式(如:未来)及导出的Excel格式) 10.3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必须提供只读光盘,一式两份,并在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10。4 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招标人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1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签署 13。1 投标文件应根据本招标书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本招标书的要求。 13。2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4.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招标书和合同条件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4.3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14。4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5.投标有效期 15。1 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只接受银行转账形式,且投标人须确保该投标保证金在截标日的三天前到帐,招标人在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后,将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开户行及帐号为: 招标单位全称:招商局地产(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5902090410800 16。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按有关条款不予受理或作无效标处理。 16.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提出申请后1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提出申请后15天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不计利息): 16.4.1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及提交了履约保函; 16.4.2招标过程中招标活动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16.4.3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16。4.4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 16。5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6。5。1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16。5。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5。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4。1条规定修正标价的; 16.5。4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提交履约担保的. (四)投标与开标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部分 (正本和副本)和商务标电子标书、技术标部分(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在两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并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17.2 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招标书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开标 20.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按方式进行: [√]20。1。1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由招标人自行开标。 []20.1。2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需要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五)评标与询标 21。评标办法 21.1本招标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方法评标的。 22.无效标和废标 22.1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不参与评标: 22.1。1 在本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 未按本招标书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2。1。3 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 22。1。4 未按本须知的规定交投标保证金的; 22.1。5 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2。1.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22。1.6.1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为同一人的; 22.1.6.2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为同一人的; 22.1.7投标人资质条件或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22.1。8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24。1条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22.1.9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22.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1。11商务标发生重大缺项、漏项部分或改变招标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以达到不平衡报价目的的; 22.1.12 设有投标限价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投标限价范围的; 22.1.13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的询标事项,拒绝作出承诺的; 22.1.14 若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 22.1。15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和其他实质性内容.根据本招标书规定,凡属于招标人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1 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1。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5。其它规定 25.1评标过程中,若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作出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将有权利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5.2评标过程中,若招标人认为本次招标缺乏竞争性,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6.询标 26.1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报价提出询标,投标人理解并接受上述招标人的要求。 26.2招标人询标的内容主要包括: 26.2.1当投标人的报价中出现明显的不合理偏高单价时,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市场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26。2。2当投标人的报价中出现明显偏低的单价时,招标人视投标人的该项报价为让利,投标人须承诺不会因上述报价而影响其相关工作项目的品质,并仍将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6。2.3当招标人认为有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供其某项报价的详细报价分析; 26。2。4招标人认为有需要与投标人作出澄清的其它事项。 (六) 合同的授予 27。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7。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书所确定的中标人。 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因计算错误,招标人修正中标价的除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29。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实质性更改合同条件。 29.3 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书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 29。5此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和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同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工程保函 30.1本招标工程履约保函按如下方式确定: [ ]30.1.1不管本招标工程中标价为多少,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提供合同额/%的工程履约保函. [√]30.1.2 根据本招标工程中标价的多少决定中标人是否要向招标人提供合同额0 %的工程履约保函: (1)中标价低于1000万元的,中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工程履约保函,若中标人提供工程履约保函的,招标人按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提供则按75%支付工程进度款。 (2)中标价高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中标人必须提供工程履约保函,招标人按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 30.2中标人提供的工程履约保函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此条款仅使用于中标人提供相应工程履约保函的情况): 30.2。1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一周内,中标人应按本招标书规定的时间、出具单位及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使用本招标文件附表提供的格式. 30。2.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招标书工程保函的相关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2.3 中标人银行履约保函必须采用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消的保函。且不得在工程担保有效期内解除担保,且保函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0。2.4若实际竣工日期超出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的,则中标人应在履约保函到期之前提前一个月办理完成相应的延期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视该情况为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并有权没收该履约保函的金额。 30。2。5 中标人在履行完毕相应保函中的合同义务后,方可办理撤保手续. 30.3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提供业主支付保函。 30.4若中标人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发标人将提供金额相对等的工程预付款,但工程预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预付款保函格式见第七章. 30。5若中标人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的,在招标人扣回全部预付款后,中标人提出申请后15日内招标人退还预付款保函. 第二章 施工承包工作范围及工期要求 一、施工承包工作范围 本招标工作范围包括发包人所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提供的分格图、技术要求、施工方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招标期间所发答疑文件、标前通知、设计变更文件等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以下给出的招标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结合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进行投标报价。如投标人中标,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投标人的任何替代方案将不被允许。 2. 外墙涂料及腻子甲供,(例如:武汉项目)甲供材料品牌为华特尔环保涂料(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特尔,联系人:王世鹏,联系电话:13816146148, 现场涂布率:以甲方、监理、施工承包方和涂料供货单位在现场共同确认的实测数据为准,且必须经书面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本合同中所确定的涂布率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的气候条件、基层条件和施工人员熟练程度等因素。在现场实测的实际涂布率小于合同中确定的涂布率的数量,因涂布率导致增加的用量由甲方承担;实际涂布率大于合作协议中所确定的涂布率的,按实际用量供货。材料涂布率及价格见附件2。 损耗率: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施工工艺及管理水平,自行考虑损耗率,中标单位进场后,实际施工损耗超过约定损耗率的,增加用量将由施工单位承担,增加的费用将在施工费中扣减。 3、对于施工原因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除不可抗力外),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并且需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费用等损失。 4. 外墙涂料的施工:项目外墙涂料的施工全部由投标人完成.具体如下:外墙涂料施工前,外保温系统的罩面砂浆找平、抹灰工作由其它单位负责完成,之后投标人完成整个外墙涂料系统的施工工作,包括保温基层验收之后所有涉及外墙涂料的工作、外墙腻子批嵌、分格放线、底涂、中涂、造型、罩面保护漆等.罩面保护漆施工完成后并经监理、发标人验收合格(外墙涂料平整度、垂直度、厚度等技术要求必需满足外墙涂料验收要求),外墙涂料施工工作结束。在此期间所造成涂料污染、破损及竣工交付时墙面涂料清洗所产生的费用,上述费用均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体现。 5. 施工顺序:正常情况下,其它分包单位完成外墙保温系统处理。外墙幕墙门窗单位、阳台栏杆和空调百叶、钢雨篷等施工单位进行埋件、钢架(角钢网架)施工,完成后,由投标人进行外墙涂料施工。不排除在工期较紧的情况,外墙涂料施工与外墙各分包单位埋件、钢架的进度穿插进行.投标人必须考虑上述因素及现场无脚手架条件施工所产生的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要求,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有关资料,该资料必须满足南京市城建档案馆归档文件的一切要求。工程竣工时提交所有的工程竣工文件7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资料的编制需符合本项目工程档案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竣工资料的一切费用(包括加晒竣工图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 投标人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问题,投标价中已包括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与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接受招标人、总包单位统一的安全管理,如投标人现场作业时出现违章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理。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8。 投标人工作完成后,必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将现场垃圾(主要包括涂料桶、腻子包装塑料、格缝条等)由投标人清理运出施工场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 现对投标人与其它单位之间工作明确如下: 外保温工程验收结束后,由投标人、监理、总包方共同对外保温的抹面砂浆验收,投标人与外保温施工单位办理交接手续,之后由投标人进行外墙涂料施工工作。投标人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总包、招标人共同对外墙涂料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外装饰单位与招标人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墙涂料工程交接之前,整个外墙涂料系统的成品保护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后续涉及的外墙涂料的修补等工作,必须根据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修补的外墙涂料色差因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不排除在工期教紧的情况下,分包单位外墙基层粉刷、外保温施工、外墙涂料施工穿插进行,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 临水和临电已接入场地,外墙涂料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安排驳接临时水电,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水电费用(水电费固定为合同总价的1%),同时按合同价的2%记取总包配合费.招标人予以配合协调. 11。 投标人在外墙涂料腻子施工时可以使用由总承包提供的现有的脚手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承包范围内腻子、分隔缝等及除涂料层以外的基层处理工作。特别提示: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工期拖延,影响总包脚手架拆除,所有总包提出的脚手架索赔由中标人承担。如在工期允许条件下,中标人继续使用总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须自行承担超时部分脚手架费用。如中标人另行搭设脚手架,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12.外墙涂料除腻子层以外施工需采用吊篮施工,费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确保外架拆除不受外墙涂料施工影响.墙面需要作分格处理,标准分格为以设计图纸为准,分格图中不能表示的隐蔽部位均按次模数分格,(墙面分格需中标单位自行进行分格图深化,并根据不同位置进行长高比例的调整,经招标方确认后施工,不得因分隔缝尺寸调整要求增加费用),防止基层收缩裂缝,分隔条宽度宜为10mm,分隔条厚度5mm,分割条采用美纹纸设置。 13。 本工程完工后30日内,投标人应无条件向总包单位移交所有现场有关资料,并配合总承包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工作,且应达到竣工验收和档案验收的标准。若所移交资料与上述标准不符,投标人应在总包方规定的时限内整改、补充完毕,并承担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商业和公寓两部份,投标人应按要求分别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14。 招标文件中有关的计划工期若与实际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不一致时,有关该方面的涨价风险投标单位应在总报价中进行考虑,中标后不得因此要求进行任何补偿。 15。施工现场不提供临时住宿场地,投标人自行解决生活、办公场地和设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6.外立面上的各种外露管道(煤气管除外)由中标单位涂成与外墙相同颜色涂料。所有涉及外墙面的留孔修补工作均由分包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脚手眼、钢雨篷、幕墙、阳台栏杆、构架等预埋件处的保温留孔、修补工作。另外,为配合外立面施工,外立面线条(凹、凸线条)施工中会有部分线条与图纸略有差异,所有线条的涂料工程均由分包人负责施工。 17。成品保护工作,投标人应重视工程成品保护工作,对于与涂料墙面交界的幕墙装饰面,在3米范围内均需采用铺贴塑料彩条布进行保护;对于外墙铝合金窗窗框全面铺贴胶带纸、玻璃全部铺贴塑料布进行保护;对于玻璃栏杆、金属栏杆、雨篷、外墙百叶等位置需采用塑料布保护。西立面、南立面4层以下外墙为商业外墙幕墙,公寓楼上部处于涂料施工阶段时,在此期间需对幕墙采取铺贴彩条布进行保护,若造成涂料污染竣工交付时因将幕墙墙面涂料清洗干净,上述费用均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体现. 18。具体施工工艺见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措施费为总价包干。整个外墙涂料系统包含的所有材料的复试、检测、试验等全部费用(标准参照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应包含满足验收的各项检测费用。本工程全部检测项目均需送至栖霞区质监站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19、承包人办理合同预算、签证预算、工程结算时需提供完整、准确的计算公式以及完整的资料。 如由发包人成本管理部审核的,若最终的核减率【(报审金额—审定金额)/报审金额】超过10%,按核减金额【报审金额—审定金额*(1+10%)】的5%作为违约金,相应费用由发包人在结算总价中直接扣除.例如:承包人报审金额100元整,发包人审定金额为60元,则违约金=【100—60*(1+10%)】*5%=1.7元直接从结算中扣除,实际结算总额为60-1.7=58.3元. 发包人有权将合同预算、变更签证预算以及工程结算交由第三方具备专业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如发包人交由第三方审核的,若最终的核减率【(报审金额-审定金额)/报审金额】超过5%,超过审定金额5%以上的咨询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率按发包方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计取,费率为3%),此部分的咨询费作为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总价中直接扣除后支付给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即:违约金=【报审金额-审定金额*(1+5%)】*3%。例如:承包人报审金额100元整,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金额为60元,则违约金为【100—60*(1+5%)】*3%=1。11元直接从结算中扣除,实际结算总额为60—1.11=58。89元. 20、所有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实物样板,均作为本招标书的一部分。外墙涂料在全面施工前,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现场制作不小于5平方米样板(分不同品种)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全面推行。否则,一切返工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21、确定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发包人)签署《合作单位购房抵扣款协议》,根据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的施工或采购合同额相应比例由招标人(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到货款时直接扣除作为购房抵扣款。购房抵扣款可用于招商地产南京公司开发项目(含紫金山1号、花园城、G54、北固湾等)未售房屋购买,直接冲抵房款. 中标人选购房屋的权利可指定第三方,但必须书面告知招标人(发包人)并经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购房抵扣款从扣除之日起算须在一年内使用,过期无效,招标人(发包人)将不予承认. 具体合作方式以双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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