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废汽车拆解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第307号国务院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报废汽车拆解、销售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协议如下: 一、经协商,甲方同意将20182019年度全年回收的黄标车、汽车等报废车,交由乙方拆解、销售。二、权利与义务 l、甲方将回收的报废车,按一定的价格销售给乙方(具体价格随行就市,具体确定),第一次价格1100元/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定期向甲方结算支付价款。 2、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报废车后,自行拆解。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307号令拆解整车、 销毁“五大总成”处理废物、垃圾及污染物;本协议签
2、订之前已存在的垃圾等废物由甲方处理(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确认清楚)。 4、甲方免费提供拆解场地、住房另行协商,但拆解工具、装备由乙方自备。乙方生产、生活所需要的水费、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聘请或雇请的员工、雇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的员工、雇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工伤保险,全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必须对参与生产、运输、销售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及安全、火灾事故等,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7、期间,乙方妥善处理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检查,需要甲方协助的,由甲方协助处理。 三、结算1、结算时间:乙方按50台车/次向甲方支付价款,结算完毕,方可出厂区. 2、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交壹拾万元(¥100000。00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