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邮政法等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充分发展业务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的协议经营范围和协作经营方式签订本合同。一、协作经营范围:甲方规定将韵达快递凤凰城区域以6万元整转让给乙方,至合同生效期凤凰城区域为乙方所代理。并从事经营快件活动。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内每天按公司规定操作并领取所协作经营区域内所有快件,并按韵达总公司要求时间内送达.如确有某些原因不能派送到位的快件要于当日带回公司处理并注明原因。因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遗失、短灭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
2、受延误、遗失、短灭造成的信誉下降的相关处罚.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济宁韵达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服从总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三、风险保证金及协作经营费、其他核算方式:风险:由于快件存在延误、遗失等相关风险,乙方与鉴定合同时主动自愿交纳2000.00元为其承担风险.协作经营费:甲方按一次性向乙方收取60000元快件运输管理等相关费用,并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内协作经营费用不予加收.此合同长期有效.四、乙方相关的相关责任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协作期间,任何行为及经营活动必
3、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邮路安全,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经营活动必须符合邮政法等相关规定、必须做到验视等各项安全制度,不得揽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禁止揽收的快件。 乙方依据账单及时结清相关账款.如有误差应在十日内相互协调完毕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 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济宁韵达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