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乙方(使用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拥有的位于安定区的耕地,面积约平方米(即亩)转让给乙方作为坟地使用,就坟地使用权一事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一、经甲方同意将自己拥有的合同所指土地转让给乙方用做坟地作用,转让金额为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三、所转让的坟地使用权甲方必须保证不存在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任何异议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四、甲方及其子孙不得干涉该坟地的使用权。五、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