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程 合 同甲方:乙方: 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一、 工程内容: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址:3、 主要材料: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工程造价:每平方米元,总面积约平方米,总造价合计约元,大写:注:面积计算方法:按彩钢板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收到预付款后合同正式生效,乙方安排生产。 2、材料进场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工程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3、工程进度达到主体完工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
2、的 工程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剩余工程款当日结清,若甲方拖延欠账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四、施工方案及工期要求: 1、工程质量应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图和技术资料的要求,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2、乙方于年月 日进场施工,施工有效工作日为天。 注:以材料进场之日起算起. 3、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1)因甲方变更设计方案. 2)人为因素干扰影响施工进度. 3)如遇风、雨、雪天气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进入工地前,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准备好有关施工条件。五、违约责任及其它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单方终止合同,应按工
3、程总造价 % ,扣除违约金。 2、若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验收日内不组织验收,定为甲方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日前,甲方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移交之日起,验收合格日,甲方向乙方出具合格证明。 4、本合同如由委托代理人签订,必须由委托代理方的法定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作为合同附件。 5、本合同未定事宜或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只对甲方签字人负责,工地周边问题,如土地手续、群众骚扰,及工程其它相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 7、工程内容之外及变更签证部分另行计费。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第一次财务发生之日起生效。 10、甲方变更图纸及另加活,可令拟附加合同另行加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传 真: 传 真: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