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油站选址要求精品资料附件4:加油站选址及规划设计要求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新建加油站选址及规划设计工作指引,请遵照执行:一、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二、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三、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基地机动车出入口除满足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一)机动车出入口,应优先考虑在基地周边等级最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组的道路上开设多个
2、机动车出入口的,应根据周边道路等级,按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二)未设有辅道或永久性中央分割带的城市道路交叉口,沿路缘线转角切点位置向主干路方向延伸100m范围、向次干路方向延伸60m范围、向支路延伸30m范围、立交桥与连接道路相交点向连接道方向延伸250m范围内,不应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三)出入口距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立交桥匝道出入口应大于50m。四、加油站的油罐、加油站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附表的规定。五、加油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附表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二)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附表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三)面向进出口通道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附表: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