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安部统一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湖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北京时代动力鸿宇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一、 系统概述 3
二、 系统构架 5
1、检查监管系统前置程序 5
2、检查监管系统软件 5
3、检查监管数据互换软件 6
4、视频监管系统 6
5、监管系统扩展功能 6
6、软件部署 7
三、 系统流程 8
四、 检测登记(预录入) 8
五、 人工检查 14
第一部分:外观检测 15
第二部分:底盘检查 16
第三部分:底盘动态检查 17
第四部分:人工检查登记表 17
第五部分:检查项目照片规定 20
六、 仪器检查 23
七、 授权签字 25
八、 高拍仪 27
九、 检测查询 29
十、 核发检查合格标志 31
十一、 复检 35
一、 系统概述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善机动车检查工作的意见>的告知》(公交管[2023]138号),《关于推广应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软件的告知》(公交管〔2023〕390 号)文献,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工作,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过程中擅减检查项目、减少检查标准、篡改/伪造检查数据等突出问题监控和管理,湖北省交管局提出在原有机动车安检监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完毕原有检查监管程序与公安部交管局开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的对接工作。
根据部局统一检查监管系统,以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总共划分为3大部分:人工检查、仪器检查、远程查验监管。其中,人工检查包含了外观检查、底盘检查、底盘动态检查三个子模块;仪器检查则包含为以前的线内检测,即制动、灯光、侧滑等需要检查设备工作的部分,远程查验监管则包含了远程数据审核、远程照片审核、远程视频审核、远程流程审核、远程预警信息审核以及远程核发检查合格标志。目前国家统一执行的检查标准为GB21861-2023,信息检查标准GB21861-2023已上报国家标准委员会审定,等待审批流程完毕后,全国会统一切换为新的检测流程。
同时公安部统一版监管系统对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的规定比较高,按照部局文献的规定,在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过程中(包含人工检查和仪器检查),每个检查项目都需要抓拍至少一张检查过程图片,并规定实现检查数据、视频联动功能。
系统重要技术依据:
GB7258 机动车运营安全技术条件
GB21861 -202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项目和方法
GB21861 -202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项目和方法
GA801-2023 机动车查验规程
GA1186-202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2186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
二、 系统构架
1、检查监管系统前置程序
检查监管系统前置程序负责和检查监管系统软件进行接口数据对接,完毕检查过程、数据、照片、视频等相关数据的采集及上传,完善统一版监管系统对检查机构的整体检查流程控制,保障监管系统的稳定运营。
2、检查监管系统软件
检查监管系统软件是检查监管系统核心组成部分,提供检查过程信息、检查过程照片、检查具体结果、路试结果以及检查相关资料等信息写入接口,实现与检查业务系统和移动智能检查终端系统检测数据的实时对接;提供检查过程数据、视频监控等信息的监管、审核、分析及预警功能。检查监管系统软件从综合应用平台(工作库版)下载备案信息,并将检查结果、检查监管信息上传至综合应用平台(工作库版)。
3、检查监管数据互换软件
对采用专用局域网模式的需要安装检查监管数据互换软件。检查监管数据互换软件提供综合应用平台安检机构相关备案、接口授权、证件打印等信息下载功能,提供将检查监管软件接口申请、审核通过结果、交强险、检查过程、检查结果、预警等信息上传至综合应用平台的功能。
4、视频监管系统
各地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自行建设,实现检查视频信息的实时视频监控、采集、存储及分析,同时通过检查监管系统软件接口上传检查过程异常信息。同时,提供通过检查记录查询条件(涉及检查流水号、安检机构编号、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访问视频监管系统提供的视频信息显示页面,回放检查过程视频信息,供检查监管系统软件在检查信息审核时查询外观检查、工位检查等相关视频监控信息。
5、监管系统扩展功能
保存现有监管系统中实际在用并在统一版没有的定制化功能(机动车技术参数公告数据维护、提取及自动比对功能,非上线车辆限制管理功能,检查业务流程可控可调功能,总队统一管理及对已审核数据复查功能等),保证在全国统一版监管系统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实现系统功能的完善及扩充。保障系统改造升级过程中的平稳过渡。
三、 系统流程
四、 检测登记(预录入) 所有检测车辆都必须进行登记操作
点击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指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地址,如http://192.*.*.*/jcjklw,按回车键后,系统显示如图所示界面。
登录方式: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行用户名、口令以及登录PC的IP验证,通过后即可进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的业务主界面,如图
预录入工作人员登录机动车检测监管联网平台,在【预检管理】功能菜单项下的【检测登录】,点击页面左侧“添加”按钮:
输入“车架号后4位”(或完整车架号)和“号牌号码”提取车辆信息
“驱动形式”、“车辆所属类别”、“里程表度数”、“送检人”、“身份证号”等需手动输入,车辆所属类别必须准确选择。
录入完毕后,点击拟定按钮提交录入信息,并点击“打印凭证”按钮获取受理凭证。
新车预录入界面相同,检查类别选择“注册登记检查”,国产机动车车可直接扫描合格证进行检查基础信息的提取,进口机动 车则可通过输入车辆型号,点击查询按钮获取机动车公告信息,并手动补齐其他未获取到的机动车信息(车辆辨认代号等),号牌号码系统会自动生成,无需人为填写
注:公安部统一版监管系统规定所有检查车辆都需要进行检测登记流程,才可开始检查。涉及:新车注册检查、在用车检查、异地委托检查及过户检查。
1. 新车检查,需在预录入界面,检查类别中选择“新车注册”,进行车辆信息的预录入,车辆所有信息需手工输入。
2. 申请年检合格标志,需在预录入界面,检查类别中选择“在用车检查(定检)”,进行车辆信息的预录入,车辆信息可从公安网直接获取。
3. 转入/转移/变更等其他需要上线检查的车辆,需在预录入界面,检查类别中选择“在用车检查(非定检)”,车辆信息可从公安网直接获取。
五、 人工检查
确认网络连接正常,选择“人工检查终端”,进入程序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图1 图2
在登陆首页点击图1红色方框内的功能按键,系统弹出图2红色框体的内容,在里边可以选择下载外检资料、修改用户密码、修改系统连接配置以及系统远程升级等功能
登录进入人工检查系统后,可以看到人工检查所属系统功能,人工检查分为三部分:1外观检测 2底盘检查 3底盘动态。三个人工检查项目系统会自动根据登录用户的权限不同分别显示。
第一部分:外观检测
选择外观检查功能,进入外观检查流程:输入号牌号码、号牌种类或者直接点击拟定进入待检车辆列表,选择相应车辆开始外观检查
外检工作人员通过PDA程序登录系统,进入“外观检查”项目,核对“基本信息”,需对“唯一性”、“车身外观”、“照明电气”、“发动机舱”、“驾驶室”、“发动机运转状况”、“客车内部”、“底盘件”、“轮胎其他”等项目进行检查。查验完毕之后,按照拍照规定,进行“车辆拍照”。所需拍照项目监管系统会自动根据部局统一版监管系统下发进行提醒
第二部分:底盘检查 新增检查
外检查验人员通过PDA程序登录车检系统,进入“底盘检查”项目,核对“基本信息”,点击“开始检查”,底盘区域监控程序会通过摄像头自动抓拍检查场景的图片,然后查验“转向系”、“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电气线路及底盘其他部件”进行检查。监管系统规定在底盘检查员进行底盘检查过程中,随机抓拍一张检查过程照片
第三部分:底盘动态检查 新增检查
外检查验人员通过PDA程序登录车检系统,进入“底盘动态”项目,核对“基本信息”,点击“开始检查”,底盘动态区域监控程序会通过摄像头自动抓拍检查场景的图片,然后查验“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驾驶区”进行检查。监管系统规定在底盘检查员进行底盘动态检查过程中,随机抓拍一张检查过程照片
第四部分:人工检查登记表
检查机构完毕机动车人工检查部分后,可以通过检查监管系统打印出“机动车人工检查单”,在【预检管理】功能菜单项下的【人工检查单打印】。
第五部分:检查项目照片规定
序号
照片内容
要 求
合用车辆类型
1
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
能清楚显示车辆前外观、前号牌和轮胎。根据车辆类型,还应能:
1、对所有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能清楚辨别(左)侧面车身反光标记;
2、对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能清楚辨别(左)侧面防护装置;
3、对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能清楚辨别驾驶室(区)左侧喷涂的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
4、对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能清楚辨别在驾驶室(区)左侧喷涂的栏板高度,对栏板挂车,能清楚辨认在车厢(左)侧面喷涂的栏板高度;
5、对危险货品运送车,能清楚辨别道路运送危险货品车辆标志(涉及标志灯和标志牌);
6、对专用校车和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专用校车,能清楚辨别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记;
7、对燃气汽车,能清楚辨别在车辆前端标注的其使用的气体燃料类型的辨认标志;
8、对教练车,能清楚辨别在车身(左)侧面喷涂的“教练车”字样;
9、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能清楚辨别车辆外观制式、标志灯具;
10、对残疾人专用汽车,能清楚辨别在车辆前部设立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所有类型机动车
2
车辆右后方斜视45°拍照
能清楚显示车辆后外观、后号牌和轮胎。根据车辆类型,还应能:
1、对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能清楚辨别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放置于车顶或车辆后部适当位置时拍照);
2、对所有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能清楚辨别后部车身反光标记、车辆尾部标志板及(右)侧面车身反光标记;
3、对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能清楚辨别(右)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4、对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所有挂车(无法喷涂或粘贴放大的号牌号码的平板挂车除外),能清楚辨别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的放大的号牌号码;
5、对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能清楚辨别在罐体右侧喷涂的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货品的种类或名称;
6、对危险货品运送车,能清楚辨认道路运送危险货品车辆标志牌;
7、对2023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立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能清楚显示两个处在启动状态的乘客门;或处在启动状态下的外推式应急窗和一个处在启动状态的乘客门;
8、对专用校车和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专用校车,能清楚辨别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记;
9、对燃气汽车,能清楚辨别在车辆后端标注的其使用的气体燃料类型的辨认标志;
10、对教练车,能清楚辨别在车身后部喷涂的“教练车”字样;
11、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能清楚辨别外观制式;
12、对残疾人专用汽车,能清楚辨别在车辆后部设立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所有类型机动车
表D.1 检查项目照片规定(续)
序号
照片内容
要 求
合用车辆类型
3
车辆辨认代号拍照
能清楚显示车辆辨认代号,对于无法清楚拍摄的机动车,允许拍摄车辆辨认代号的拓印膜。
所有类型机动车
4
驾驶人座椅汽车安全带拍照
能清楚显示驾驶人座椅汽车安全带处在扣紧状态。
注: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能清楚显示驾驶人座椅汽车安全带处在扣紧状态时,无须单独拍摄本照片。
汽车(低速汽车除外)
5
行驶记录装置拍照
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品运送车,校车,2023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未设立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12023kg的货车,能清楚显示行驶记录装置在车辆上的安装情况;对使用行驶记录仪作为行驶记录装置的,能确认其显示部分是否易于观测、主机外表面的易见部位是否模压或印有符合规定的“3C”标记。
对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还应能清楚确认其安装的车内外录像监控装置的摄像头数量和安装位置。
应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汽车
6
灭火器拍照
能清楚显示灭火器在车辆上的安装固定情况及数量,能确认灭火器是否有效。
注:车厢内部拍照能清楚显示本照片规定的信息时,可不单独拍摄本照片。
客车、危险货品运送车
7
车厢内部拍照
从车厢前部往后拍摄,能清楚显示车内座位数及布置形式。对校车,应能显示照管人员座位的位置和标记;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专用校车的能观测到座垫平面的座椅(位),应能辨认是否配备了汽车安全带;对厢式、棚式货车和挂车,打开车厢门从后向前拍摄,应能清楚显示货厢内部和顶部状况及确认货厢是否改装、顶部是否启动。
客车、校车、厢式、棚式货车和挂车
8
车辆正后方拍照
能清楚显示车辆后部外观情况和车辆号牌。根据车辆类型,还应能:
1、对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能清楚显示后部车身反光标记、车辆尾部标志板、放大的号牌号码;
2、对道路运送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能清楚显示安全标示牌;
3、对专用校车,能清楚显示后围板上的停车提醒标示。
注:车辆右后方斜视45°拍照能清楚显示本照片规定的信息时,可不单独拍摄本照片。
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校车
9
校车标牌拍照
能清楚显示校车标牌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的放置状态,以及校车标牌背面的签注内容。
注: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和车辆右后方斜视45°拍照能清楚显示校车标牌在前、后风窗玻璃的放置状态时,可只拍摄校车标牌背面的签注内容。
校车
10
校车标志灯拍照
能清楚显示校车标志灯打开状态下的车辆状态。
注: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和车辆右后方斜视45°拍照能清楚显示本照片规定的信息时,可不单独拍摄本照片。
校车
11
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拍照
能清楚显示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打开状态下的车辆状态。
注: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能清楚显示本照片规定的信息时,可不单独拍摄本照片。
校车
12
操纵辅助装置
拍照
能清楚显示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在车辆上的安装固定情况,能确认操纵辅助装置的产品型号和出厂编号。
残疾人专用汽车
六、 仪器检查
仪器检查部分涉及了以前的线内检查部分,公安部统一版监管系统会自动根据车辆类型及车辆所属类别鉴定生成检查项目并下发到检查业务系统,检查业务系统必须根据监管系统提醒进行项目检测,同时监管系统规定机动车在仪器检查过程中,按照检查项目实时上传检查数据,同时规定每个检查项目都抓拍至少1张检查过程照片(如1轴制动检查、2轴制动检查、左灯光检查、右灯光检查等)。
统一版监管系统对检查时间准确性极高,检查业务服务器与检查监管服务器检查时间相差60s就会在监管中心产生预警信息,为了保证检查监管时间的可靠性,监管系统提供了统一的检查时间校准接口,规定检查业务系统天天至少调用2次对所有业务电脑进行时间校准。
检查项目定义:
F1:车辆外观检查 DC:动态底盘检查 C1:底盘检查
B1:一轴制动 B2:二轴制动 B3:三轴制动
B4:四轴制动 B0:驻车制动
H1:左外灯或二三轮机动车的左灯 H2:左内灯
H3:右内灯 H4:右外灯或二三轮机动车的右灯
S1:车速表 A1:侧滑
R1:路试制动 R2:路试坡道驻车 R3:路试车速表
M1:外廓尺寸自动测量
七、 授权签字 新增流程
待车辆各个项目检测完毕,规定授权签字人核查该机动车检查信息。使用包含审核签字权限的用户名进入检测联网平台,点击“审核签字”,选中要审核的车辆数据,点击“具体信息”。
进入“检测审核具体信息界面”,审查各个检查项目的数据,核对图片信息。在“审核意见”处,选择“合格”。
审核意见合格,下一岗位是证件扫描操作,证件扫描后申请车管所审核。
审核意见不合格,下一岗位也是证件扫描操作,但在完毕证件扫描申请车管所审核后,系统会自动驳回,这时可进行复检操作,选择不合格的项目,发送复检。
八、 高拍仪
通过高拍仪采集上传工具,采集纸制单据(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报告单、机动车查验登记表、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委托核发检查合格标志告知书、代理人授权书、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底盘合格证、路试检查记录单等)做电子存档,使用上传工具,对数据进行提交。
双击高拍仪拍照程序在桌面上创建的快捷方式
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高拍仪客户端
1. 鼠标点击“打开摄像头”按键(画面标志1),输入检测日期段(画面标志2,3),鼠标点击“查询”按键(画面标志4),在下方列表中出现符合条件的机动车记录,鼠标双击选择相应车辆记录。
2. 选择需要拍摄的照片名称项目后,将相关纸制挡案放在高拍仪下方调整位置后,鼠标点击“拍照”按键(画面标志5)。按照列表内照片名称项目依次拍照。
3. 按照交强险单据输入车辆保险信息(画面标志6)。
4. 鼠标点击“保存”按键(画面标志7),保存所有拍摄图片和输入的保险信息,保存成功后,鼠标点击“申请审核”按键(画面标志8),提交审核信息。
注: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证件拍照程序自动选择所需要采集的照片。(如:小型汽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报告单、机动车查验登记表等)
九、 检测查询
检测查询功能包含了:检测结果查询、检测审核查询、检测情况查询3部分功能,其中:
检测结果查询中,用户可以看到车辆的整个检测过程及数据信息。
检测审核查询是查看监管中心已审核后的结果信息,检查机构可通过审核结果和不合格因素来确认车辆后续应当进行的岗位(复检、重新外观检测、核发检查合格标志)
检测情况查询则可实时查询车辆在检测站的岗位状态。
涉及:等待外观检查,等待底盘检查,等待底盘动态检查,等待仪器检查开始,检查过程结束等待其它资料上传,审核签字完毕等待证件扫描,等待监管中心审核,等待复检开始,业务办结。
十、 核发检查合格标志
点击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指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地址,如http://192.*.*.*/pnweb/,按回车键后,系统显示如图1-1所示界面。
输入用户名、密码后,按【普通登录】,系统进行用户名、口令以及登录PC的IP验证,通过后即可进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的业务主界面,系统进行用户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登录PC的IP验证,通过后即可进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监管系统的业务主界面。
初次安装、打印控件文献被破坏以及系统升级后,都需要进行打印控件下载。选择主菜单【关于】,进入图1-4。
点击【文书打印控件】,弹出打印安装程序安装对话框,把控件下载到桌面,关闭IE浏览器页面,双击文献进行安装,假如出现安全警告选择【运营】,其余环节按提醒进行操作,直到出现【完毕】为止。
注意:更新打印控件必需是有写注册表的计算机用户才干更新成功。
打印合格标志:点击菜单【机动车检查】à【检查机构业务】à【证件打印】,显示所有待打印的流水记录,如图5-7。
图5-7
1) 点击相应记录,显示相关信息,如图 5-8。
图 5-8
点击【开始打印】,可打印检查合格标记或行驶证副页,点击【打印参数设立】,可调节相应的参数,进行打印测试。
车辆检查归档:点击【机动车检查】à【检查机构业务】à【车辆检查归档】,如图5-6。
图5-6
操作参考【机动车检查】à【车辆检查业务】à【车辆检查归档】。
注意:当检查车辆出现,车管所已经审核合格,打印列表内却长时间没有此车辆打印信息时,可以通过综合平台审核不通过因素功能,查询此车辆无法核发检查合格标因素。
点击菜单【查询记录】à【综合平台审核不通过因素】
十一、 复检 新增流程
对于检查项目不合格的车辆(涉及人工检查及仪器检查),在监管平台中的【预检管理】功能菜单项下的【复检登录】来进行操作,提取复检信息,再次检查。
点击“查询”,显示需要复检的车辆信息,选中车辆数据点击“复检”,系统会自动选中不合格的项目,如需对合格的项目复检需手工选中项目(如缺少某工位照片或工位照片不合格),点击“提交”,由检测线进行再次检查。
注意:
1. 检测线程序复检前必须先在监管平台进行复检登录并提交复检项目后才可进行,否则复检结果无效,监管平台车辆检测数据不会更新。另,只有在复检登录中选中的检测项目,复检结果才有效。
2. 车辆被车管所驳回,都需要通过复检登录提交复检项目,才干开始复检,涉及审核不合格因素为外观检测的车辆,也需要通过复检登录操作,对F1项目进行复检提交后,才干重新进行外观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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