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阳光城集团
项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作业指引
规章制度管理文件
发布部门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版本号
1.0
页 数
6
生效日期
2013-9-1
9
1. 目的
规范集团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管理、监督流程,提高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控水平,确保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阳光城集团公司开发并负责工程管理的所有项目。
3.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事故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或因安全措施不足、疏于管理造成的人员伤亡,均属安全事故。
3.2.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集团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将安全事故划分为3级。
3.2.1.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人以下,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或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2. 较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至10人,或死亡1人,或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3.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上(含2人),或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职责
4.1.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4.1.1. 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本指引。
4.1.2. 指导、督促地区公司对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实施检查评估;对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进行监控、检查、评估。
4.1.3. 按照《安全文明实施细则》考核各地区公司、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4.2. 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
4.2.1. 统一负责本地区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监控评估工作,制定项目自检评估执行细则,并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批准。
4.2.2. 按照《安全文明实施细则》考核各项目工程部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4.2.3. 跟踪落实各检查项目的安全整改措施,负责组织地区项目工程管理自检评估,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排名。编制《工程检查评估月报》(包括安全评估排名,工程整改情况等),经地区公司工程负责人审核后,次月15日前上报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4.3. 项目工程部
4.3.1. 参与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相关单位(总包、分包、监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每周至少一次,且应有书面内容纪要)。
4.3.2. 组织现场专项检查。
4.3.3. 要求总包单位按照《安全文明实施细则》完成现场布置,按照合同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3.4. 审批监理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4.3.5. 审批经监理单位审核的总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4.3.6. 检查监理单位工作,发现安全问题督促其发整改通知单,责令总包单位整改。
4.3.7. 巡查总包单位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发业主工作联系单,责令其整改。
4.3.8. 参与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及会议。
4.3.9. 负责协调对外其它安全事宜。
4.4. 监理单位
4.4.1. 编制并提交《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报项目工程部批准。
4.4.2. 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a) 初步审核总包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其落实。
b) 检查安全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架构与保证体系、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教育与检查制度。
c) 每周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
d) 每周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例会。
e) 协助处理不可预见的安全事故及相关质量事故。
4.5. 总包单位
4.5.1. 编制并提交《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平面布置图》,报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批。
4.5.2. 按照已审核通过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并定期自检,保证安全生产。
4.5.3. 按照《安全文明实施细则》完成场地布置,按照总包合同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5.4. 实行阳光城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有关内容,统一现场CI(如施工人员着装等),落实现场管理措施,达到合同标准。
4.5.5. 成立安全应急小组,明确项目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处理并通知监理单位及项目工程部。
4.5.6. 总包单位应按国家要求设置专职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人员(不可兼职),负责对现场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巡查管理。按建筑面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如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工程不少于3人。
5. 工作程序
5.1. 工程勘察阶段
5.1.1. 项目工程部负责监督勘察单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市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5.2. 施工招投标阶段
5.2.1. 集团及地区公司的合约、采购等部门将《安全文明实施细则》列入招标文件中,并要求竞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列明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措施费。
5.2.2. 项目工程部负责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置。
5.3. 施工准备阶段
5.3.1. 总包单位完善、细化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措施,经监理单位及项目工程部审批后作为现场管理依据。
5.3.2. 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对参建各方进行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技术交底。
5.3.3. 总包单位按照已审核通过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
5.3.4. 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应监督检查施工准备条件落实情况,包括:
a) 施工场地平整,水、电线路及道路是否已达到约定条件。
b) 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机构、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配备齐全,持证上岗。
c) 施工前期准备是否符合《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5.4. 施工阶段
5.4.1. 总包单位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5.4.2. 总包单位负责执行由项目工程部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平面布置图》等,并在《安全平面布置图》上标识风险区级别。定期组织安全文明自检。
5.4.3. 监理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并监督总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
a) 日常现场巡视、安全检查,督促总包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b) 监督总包单位对自身及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c) 监督各作业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
d) 监督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消防、保卫等工作。
5.4.4. 监理单位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召开安全例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项目工程部。
a) 监理单位每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形成评价结论报项目工程部。
b) 针对安全隐患和不规范操作行为,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总包单位限期整改。
5.4.5. 总包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整改通知单后须及时组织整改。
5.4.6. 监理单位在接到总包单位整改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整改验收并形成书面结论,抄送项目工程部备案。
5.4.7. 项目工程部审核总包单位工程进度款时应严格核定项目现场的安全文明落实状况,确保合同中专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准确支付。
5.4.8. 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通报监理、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应按照集团信息通报制度上报地区公司工程负责人、工程管理部及集团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事故,及时形成事故报告上报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较大、重大事故应在2小时内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a) 总包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编制《事故报告》。
b) 监理单位在协助处理事故完毕后编制《事故报告》。
c) 项目工程部在事故发生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归属,并采取解决措施,编制《事故报告》,报地区公司工程负责人、工程管理部。
d) 地区公司组织专人调查,落实对策措施。
6. 支持文件
6.1.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7. 相关记录
7.1. 《工程检查评估月报》
7.2.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7.3. 《安全事故报告》
附:意见回复汇总表
序号
地区公司
条款编号
意见汇总
回复
1
福州公司
4.3
建议总包商应成立安全应急小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任何人应第一直接上报应急小组,由应急小组统一安排有序处理。
同意。见修改后的相关条款
2
福州公司
4.1
项目工程部建议改为项目部
统一称项目工程部。
3
福州公司
建议注明在与承建商(或供货商)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文明、健康、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由集团法务部门出标准化合同格式。
相关合同将与集团采购部协商后确定。
4
上海公司
无
无
无
5
厦门公司
无意见,按此执行
无
6
太原公司
6.1.9
公司LOGO体现在建筑设备上建议按区域来定,因为太原区域的安监站禁止项目施工用的塔吊上挂公司标志等。
同意。
7
西安公司
实施细则
已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引》, 2012-11-18日试行,2013年并纳入合同管理。
地区公司指引与本标准结合使用。
8
龙岩公司
5.1.2
落实阳光城项目标准化管理有关内容,统一现场CI形象,以及施工人员着装。落实现场管理措施,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施工人员着装,施工单位恐完成率不高。
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是可选项,作为集团工程管理发展的远期目标。
9
龙岩公司
项目监理部作为有资质的第三方应负责审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业主项目工程部复核经审批的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
文中已有相关内容
10
龙岩公司
应增加说明业主提供的标准或条款为企业最低标准,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执行该标准的同时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标准。
本指引的附件——《安全文明实施细则》是在原来文档的基础上扩充的结果,将作为施工总包合同的标准附件,也是安全文明应该达到的底线。
11
兰州公司
无
无
无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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