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规 划 公 布
《余姚市泗门镇总体规划》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现予以公布。
九月五日
附:余姚市泗门镇总体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镇域:为现状泗门镇行政管辖的陆域面积,面积63.35平方公里。该范围也是泗门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是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重点研究镇域空间结构、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系统。
城区:南起329国道南复线,北至四塘横江,东至兰曹大道,西至镇界,面积约30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发展方向、形态、结构与用地布局。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年:2023年;
近期:至2023年,与卫星城市建设试点期限一致;
远期:至2023年;
展望:2023以后。
第2条 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定,对的解决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推动城市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2、充足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定,根据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力合理拟定城市规模和性质。
3、统筹城乡发展,增强城市辐射功能,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3条 本规划是泗门镇域范围内,编制具体规划、工程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及进行城乡建设的依据,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此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与规范的规定。本文本中带下划线条目为强制性规定。
第二章 发展目的
第4条 近期发展目的
领跑宁波卫星城市建设,顺利完毕从中心镇到小城市的历史性跨越,建设成为工贸发达、功能齐全、辐射有力的姚西北区域发展中心和宁波西部重要门户城市,成为长三角地区统筹发展、先行先试、富有活力的改革创新典范。
第5条 远期发展目的
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与功能布局,使泗门建设成经济社会繁荣、文化特色突出、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综合型小城市;并统筹、引领姚西北片区城乡群,形成余姚市域副中心,实现整体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成为“卫星城市建设样板”。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6条 城市性质
宁波都市区卫星城市,余姚市域副中心,宜居、乐业的现代化小城市。
第7条 人口容量与城市化预测
泗门镇域规划人口预测表 单位:万人
2023年(现状)
2023年
2023年
2030年
2050年
户籍总人口
6.29
6.5-7
7-7.5
7.5-8.5
9-10.5
外来人口
3.54
5-5.5
6-6.5
7-7.5
8-9
小计
常住总人口
9.83
11.5-12.5
13-14
14.5-16
17-19.5
通勤与第二居住地人口
-
1
3
5
7
总计
总人口
9.83
12.5-13.5
16-17
19.5-21
24-26.5
泗门镇城市化水平预测表
2023年(现状)
2023年
2023年
2030年
2050年
镇域常住总人口
(万人)
9.83
11.5-12.5
13-14
14.5-16
17-19.5
城市人口(万人)
4.73
8-8.75
9.75-10.5
11.9-13.1
15-17.1
城市化率(%)
48.1
70
75
82
88
第8条 用地规模预测
泗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测表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
(平方米)
容纳人口
(万人)
备注
2023年
7.35
155
4.73
容纳人口=城乡人口+通勤人口
2023年
12-13.2
135
9-9.75
2023年
15-15.9
118
12.75-13.5
2030年
17.7-19
105
16.9-18.1
2050年
23.1-25.3
105
22-24.1
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
第9条 产业发展定位与目的
1、发展定位
杭州湾产业带重要组成部分、宁波西部特色产业基地、姚西北现代服务业中心。
2、发展目的
支柱产业清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区域融合度和服务能力提高。
第10条 发展战略
1、农业发展策略——优一产
n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n 实行农业产业化、塑造特色品牌农业。
n 加大农业要素投入,建设现代农业。
n 推动农业园区建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2、工业发展策略——抓二产
n 全力做大做强电气机械、有色金属、金属制造和交运设备等支柱产业。
n 改造提高食品加工、纺织业、塑料制品等传统产业。
n 积极哺育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等新兴潜力产业。
n 强化平台和支撑体系建设。
3、第三产业发展策略——重三产
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型服务业、新型服务业等全面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
第11条 产业空间布局
1、一产布局——南粮中蔬北休闲
南部粮食生产功能片:重要分布于镇域南部,以东蒲、镇南为主,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中部蔬菜种植示范片:重要分布于镇域中部,以楝树下、夹塘为主,辐射带动周边各行政村,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为龙头,发展高效蔬菜种植和深加工。
北部生态休闲农业片:重要分布于七塘横江以北区域,依托谢家路村新大陆生态休闲农业科技园,积极发展高科技农业、新型农业,并发展以此带动的都市型休闲农业。
2、二产布局——一区三点
一区:工业园区,有效整合全镇公司基础,全力推动工业主导产业、重点支柱产业、成长性行业和规模公司向工业功能区集聚。
三点:三处工业社区,近阶段保存湖北-小路下、谢家路现状较好的村级工业,形成工业社区,远景逐步搬迁至工业园区。在与滨海新城交界处集中布置一定规模的工业社区,并应在基础设施和产业选择等方面注重协调对接。
3、三产布局——双园引领、点轴带动、均衡网络
以商贸园区和物流园区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节点以及服务轴线的有效带动,由点、线及面,形成层次清楚、布局均衡、兼顾城乡、涵盖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多方面的现代服务业网络。
产业布局规划图
第五章 镇域空间统筹规划
第12条 空间管制规划
将泗门镇域分为严禁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个部分:
n 严禁建设区:原则上严禁进行各类建设活动,起到严格的保护作用。
n 限制建设区:对各类建设活动严加控制,其中现有的各类城乡、农村居民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合,如确需建设需经相关论证。
n 适宜建设区:城市建设活动集中投入到这些区域,严格按照规划规定,尽量符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进行有序建设。
空间管制分区图
第13条 镇域建设空间发展策略
n 强心:优化强化中心城区,形成具有综合、全面、高效服务功能的城市中心。
n 聚区:形成高效、集中的功能分区。
n 联网:从整个姚西北片区层面出发,建立卫星城区—镇—村联动的网络化空间体系。
n 控廊:加强区域道路、河道以及市政廊道的控制,加强控制、维护与周边区块之间的生态廊道。
n 合群:着眼于区域整体,融入周边功能组群。
第14条 镇域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镇域空间结构为“两片一基地,两轴一廊道”。
1、两片
一是处在镇域中间的城区片,二是镇域北部和南部的现代田园社区片。
2、一基地
在与滨海新城相邻的万圣村附近安排约20公顷左右的小型生产性服务基地。
3、两轴
一是沿329国道的东西城乡发展轴,二是由河塍路(四海大道以南)-红旗路(四海大道以北)组成的南北城乡发展轴。
4、一廊道
沿陶家路江400-800米宽的生态林带。
镇域空间结构规划图
第六章 城乡居民点发展规划
第15条 城乡居民点发展目的与思绪
1、发展目的
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乡功能,改善城乡环境和总体形象,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
2、发展思绪
n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n 科学统筹、协调发展
n 城乡互动、联动发展
n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16条 城乡居民点整理策略
1、城中村——改造
对城乡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改造,发展为城市社区。
重要是目前已有部分在城区范围内或已紧邻城区,并且随着未来城区的拓展,将逐渐纳入城区的村庄,涉及镇北、泗北、水阁周、大庙周四个村。
2、重点发展整合村——提高,建设具辐射与集聚能力的新农村社区
对已具有一定人口与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设施基础良好、现有经济实力较强或发展潜力较大、对镇域内其他村庄有合理服务半径的行政村,予以重点发展,形成新农村社区,并进一步增强对周边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发展成为农村集中居民点。
3、一般村——控制,建设新农村基层社区
优化生活环境,但在规模上以控制为主,远景则应逐步向城区或重点发展的新农村社区集聚。
第17条 城乡居民点布局
规划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城乡居民点布局一览表
等级
村(社区)
规划人口
(万人)
规划建设用地
(公顷)
建设措施
城区
东大街
13
(城区总人口)
1569.19
(城区总建设用地)
现状城区内社区。
西大街
汝湖
后塘河
镇北
现状已有部分位于城区内,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搬迁至城区。
大庙周
水阁周
泗北
现状混杂于工业区块内,规划随着“东居西工”两大分区的进一步成型,逐步搬迁至城区。
新农村社区
谢家路
0.41
41
现状建设基础好,对周边辐射带动能力强,予以重点发展,远景作为集中居民点。
小路下-湖北
0.51
51
现状小路下和湖北两村建设基础都较好,且村镇建设用地已基本相连,建议联合并加以重点发展,远景发展为集中居民点。
万圣
0.36
36
现状建设基础尚好,并靠近滨海新城,便于与新城接轨、为新城服务,予以重点发展,远景作为集中居民点。
东蒲
0.27
27
对镇域南部起到重要的集聚、辐射与带动作用,予以重点发展,远景作为集中居民点。
楝树下
0.28
28
优化环境,但规模上以控制为主,远景则应逐步向城区或重点发展的新农村社区集聚。
夹塘
0.28
28
相公潭
0.18
18
陶家路
0.24
24
海南
0.25
25
上新屋
0.03
3
镇南
0.21
21
小计
3.02
302
合计
16.02
1871.19
第18条 村镇职能结构
泗门镇职能引导一览表
村镇名称
重要职能
城区
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生活和生产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工业组团的规模化建设及仓储物流的衔接配套;结合老城改造,进一步完善居住功能,营造宜居宜业的田园城乡氛围。
谢家路、小路下-湖北、万圣、东蒲
完善初级教育、基本医疗、平常购物等服务,带动辐射周边区域。除开展基本的农副产品生产外,有条件可适当发展加工、农业观光、旅游接待服务等特色产业空间。
楝树下、夹塘、相公潭、陶家路、海南、上新屋、镇南
新农村基层社区,重要结合各自特色发展以农、林、牧、渔业为主体的第一产业。
第七章 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城区发展格局
第19条 形成南兴、北拓、东优、西强的发展格局
n 南兴: 329国道以南,振兴老城,整治改造与新建拓展并重,焕发老城新活力。
n 北拓: 329国道以北,拓展新区,以商贸园区建设为契机,建设综合性高品质新城。
n 东优:光明路以东,优化生活区块,以居住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功能为主,营造宜居环境。
n 西强:光明路以西,做大做强生产区块,为经济发展搭建坚实平台。
第二节 城区空间结构
第20条 “两区、双心、三轴、四廊”的空间结构
1、两区:“东居西工”两大功能片区
西北工业片区,以工业和物流业为主,以小型生产服务中心的形式配以一定相关配套设施,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东南生活片区,综合了居住功能和商贸、文教体卫等多种公共服务于一体,形成高品质城区。
2、双心:“一主一次”公共服务双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主中心)——四海大道以北红旗路两侧,以商贸园区为核心,重点发展商业、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并逐步发展行政、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辐射姚西北片区的综合服务中心。
特色商贸中心(次中心)——河塍路与329国道交叉口附近,以传统商贸为基础,阁老府历史文化区为特色,形成集零售、餐饮、休闲等为一体的特色商贸中心。
3、三轴:“一纵两横”三条轴线
一纵:由河塍路(四海大道以南)-红旗路(四海大道以北)沿线构成的公共服务轴,是南北向的公共设施集聚轴线,并将两个中心串珠成链;
两横:一是329国道发展轴,329国道历来就是泗门城区建设的重要轴线,规划通过进一步完善其沿线设施,赋予丰富的公共服务功能;二是四海大道公共服务轴,通过五星级酒店、镇中扩建等项目的带动,形成具有集中服务功能的重要轴线。
4、四廊:“井”字型生态景观廊道
结合陶家路江、临周江、大沽塘江、谢家路江等重要水系设立带状开放绿地,形成四条生态景观廊道,以此为主骨架,与其他水系以及沿河、沿路绿带互相串联,形成渗透全镇的生态网络。同时,结合地形有选择的设立游憩设施,使之成为重要的城市风貌展示走廊和居民休憩场合,成为集生态、景观、休闲于一体的绿色开敞空间。
城区用地结构规划图
第三节 城区重要建设用地布局
第21条 居住用地规划
1、用地指标
至2023年,规划居住用地418.11公顷,人均32.16平方米。
2、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重要形成南北两片:
n 城南片:大沽塘江以南,合力路以东,东环路以西,临周江以北,“新水乡住区”。
n 城北片:大沽塘江以北,光明路以东,东环路以西,329北复线以南,“现代化优质住区”。
n 生活组团:每个片区以重要道路和河流又可分为2-3个生活组团,每个组团内配置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文教体卫等公共设施,形成组团服务中心,优化生活环境。
第22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用地指标
至2023年,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20.70公顷,人均16.98平方米。
2、布局结构
n 二心——四海大道以北红旗路两侧的综合服务中心、河塍路与329国道交叉口附近的特色商贸中心。
n 三点——分布于各个生活组团的公共服务节点。
n 三轴——河塍路(四海大道以南)-红旗路(四海大道以北)、329国道、四海大道三条服务轴线。
n 并以点、轴为基础发散形成一个渗透城区、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网络。
第23条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城区工业用地共437.22公顷,重要集中于西北部的工业园区,目前与居住混杂的零散公司逐步搬迁至园区,统一配套,发挥集群效应。
第24条 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依托和整合泗门粮油配送中心等专业市场和物流配送工程,增强区域性货品枢纽功能,建成集生产、外贸、商贸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规划面积66.21公顷。
第25条 绿地规划
1、总体格局
共规划绿地173.65公顷,人均13.36平方米。
以城区外围自然生态区为基地,沿陶家路江生态走廊和临周江、大沽塘江、谢家路江的绿廊为骨架,以其它沿路沿河绿带为引导,以公园、小型游园、街头绿地为重要节点,同时在各类建设用地中控制一定比例的绿化用地。最终形成点、线、面相结合,渗透于城区并与周边自然生态内外呼应、互相环通的完整绿地系统。
2、公园布局
(1)城市公园
陶家路江生态公园——结合陶家路江布置大型生态公园,作为生态走廊的延伸,呈现生态涵养的理念,引绿入城。
中心公园——结合综合服务中心布置,美化环境、提高人气,突出城市新中心。
汝湖公园——现状建设情况很好,保存作为南部城区的重要休闲场地。
(2)片区级公园
塘后公园——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周边整治改造,进行扩建,并进一步完善,形成更具服务功能的休闲公园。
城东公园——结合组团级文体中心建设,形成开敞空间,为周边片区提供服务。
临周公园——结合临周江,形成特色水景公园。
四塘公园——结合工业园区内的生产服务中心,并依托四塘横江,形成休闲公园。
3、街头绿地
以《宁波市绿化条例》和《余姚市泗门镇森林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合理控制沿路沿河绿带,并有效运用边角空间,适度放大,并布置花坛、雕塑、小品、座椅等,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街道景观及休憩服务。
4、防护绿地
沿329国道等对外交通干道以及高压走廊,按照《宁波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标准控制防护绿地。
工业园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立15米以上防护绿带。
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图
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
第26条 规划原则
1、实现城市交通适度超前城市发展,满足日益发展的客货运交通需求。
2、理顺过境交通与城乡内部交通的关系,通过交通组织,做好内外交通的衔接与转换。
3、改善现状公路路况,提高对外交通运送的能力,加强村与城区以及外围交通的陆路联系。
4、发展公路、铁路、水运、轻轨等多种运送方式,建立综合交通运送系统。
5、加快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第27条 规划目的
至2023年,镇域内公路总里程达成90公里,路网密度1.43公里/平方公里。
第28条 铁路
根据宁波市铁路发展规划,沪甬铁路客运专线规划沿泗门镇东侧通过,具体线位现阶段尚未拟定。
第29条 公路
规划道路网为方格网结构,形成“七横四纵”的道路骨架。
“七横”——指杭甬高速公路复线(沿海高速公路)、万夹公路、湖夹公路、姚北大道(329国道北复线)、329国道、南外环路、329国道南复线。
“四纵”——指西外环路(镇西公路)、光明路、东外环路、余慈高速公路连接线(地面道路名为兰曹大道)。
第30条 内河航运
规划航道结合骨干河道设立,形成“二横一纵”的主干航道。
“一纵”指陶家路江(45-100m)—北排江(60m)—奖嘉隆江(45m)—湖塘江(50m)—马渚中河(42-60m)—姚江,规划陶家路江—奖嘉隆江一段为六级航道。
“二横”指四塘横江(25-40m)—临海大浦(60m),临周江(50m)—临海大浦(60m),规划通航等级为六级航道。谢家路江—青山港—马渚中河按八级航道控制。凡跨越通航河道的桥梁按通航技术等级规定控制梁底标高。为保证通航水位规定,规划在四塘横江与临海大浦相交处设船闸一座,其余水位存在高差处按航管部门管理规定设立船闸。
第31条 交通设施
镇域道路交通规划图
规划建设泗门长途客运站和物流中心:泗门长途客运站布置于姚北大道(329国道北复线)与河塍路交叉口西南角,用地面积约3.8公顷。物流中心结合工业区块,布置于西外环路与姚北大道(329国道北复线)交叉口西南角,用地面积约65公顷。
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32条 规划原则
1、建立与宁波市卫星城地位相适应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2、理顺城市道路网络,构筑等级分明、功能合理、网络畅通的道路体系。
3、合理安排停车场、加油站、公交枢纽站等交通设施。
4、结合现状及近远期发展情况,拟定科学合理的道路红线宽度及断面形式。
5、尊重自然水网环境,结合城乡用地布局,发明出优美的城乡景观空间。
第33条 路网结构
路网结构为自由式的方格网,形成“二环六横八纵”的主干道路结构。
“二环”涉及外环及内环,外环涉及:姚北大道(329国道北复线)—西外环路(镇西公路)—南外环路—兰曹大道。内环涉及:固北中路—环城南路—东环路—北外环路,红线宽度为34-42米。
“六横”(由南向北):329国道南复线、环城南路、329国道、四海大道、北外环路、姚北大道(329国道北复线)。
“八纵” (由西向东):西外环路(镇西公路)、固北中路、光明路、经七路(湖边路)、河塍路(经五路)、双周路(泗马公路北沿)、东外环路、余慈高速公路连接线(地面道路名为兰曹大道)。
第34条 道路等级及功能
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
快速路是城市交通运送的积极脉,为中、长距离快速机动车服务,为交通性道路。
主干路连结城市的各个功能分区,在城市路网中起骨架作用,为交通性道路。
次干路在交通上起到集散交通的作用,分派功能分区的内部交通,对主干路进行集散分流,重要为生活服务性道路兼有交通性功能。
支路是城市一般街坊道路,是次干路与街坊内部道路的连接线,为生活性道路。
第35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根据道路等级及功能定位,拟定合适的道路红线宽度及断面形式,规划结合泗门镇现有道路断面情况及可拓展用地情况,拟定了七种标准横断面。
快速路:红线宽度60-65米,设计车速60-80公里/小时。
主干路:红线宽度24-55米,设计车道40-60公里/小时。
次干路:红线宽度16、20、24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支 路:红线宽度10-16米,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
现状四海大道北侧客运站规划调整为其他用途,公交枢纽站结合轨道站设立,布置于公路客运站南侧,用地面积为3.6公顷。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第九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36条 给水工程
1、预测泗门镇域最高日用水量:近期(2023年)为5.6万立方米/日;远期(2023年)为8.5万立方米/日。
2、实行城乡一体化供水。
3、远期泗门镇由泗门水厂与姚北水厂联合供水,形成更为安全的多水源供水的格局,
现状小曹娥镇泗门水厂供水区域远期由第二自来水厂供水。远期生活用水水源为四明湖水库,牟山湖水库将改供生产用水。
第37条 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
2、镇域平均日污水量预测:近期(2023年)为4.3万立方米/日;远期(2023年)为6.5万立方米/日。
3、泗门镇污水通过镇内污水管收集后,排往泗门2#、3#污水泵站,通过提高后入余姚污水排海主干管;然后通过排海4#、5#泵站的转输,排往小曹娥污水解决厂,解决后排入杭州湾。
4、根据泗门镇污水量预测结果,建议专项中调整小曹娥污水解决厂远期规模(32万吨/日),重新考虑泗门镇污水量,对污水解决厂的容量进行合理分派,以满足泗门镇远期污水排放容量。
5、泗门镇污水排放,基本以329国道为界,分为两个系统:
污水系统一:重要收集329国道以南片地块污水,汇集于环城南路下污水干管,经规划泗门3#污水泵站提高后,排往现状排海4#污水泵站,入小曹娥污水解决厂。
污水系统二:重要收集329国道以北片地块污水,汇集于329国道复线下污水干管,经规划泗门2#污水泵站提高后,排往现状排海5#污水泵站,入小曹娥污水解决厂。将泗门镇污水解决中心站远期改造为污水泵站,拟定为泗门1#污水泵站。
6、对于农村地区的污水,拟定采用污水解决模式多元化及污水分散解决方式的规划原则及解决对策。
7、雨水采用分散就近排放内河,雨水管道流量计算采用宁波市暴雨强度公式。
第38条 电力工程
1、拟定镇域远期最高电力负荷高方案27万千瓦,中方案24.5万千瓦,低方案22万千瓦,规划以中方案作为参考方案。
2、泗门电网供电电压按220、110、10、0.4kV四个电压等级规划,逐步取消35KV变电所及线路。
3、保存现状220kV阳明变,规划新建220kV武胜变。保存两座110kV变电所,分别为泗门变与塘后变;远期再规划5座110kV变电所,分别为湖北变、相谭变、万胜变、海南变和镇海变。
4、规划建议对现状高压架空线路依用地安排做适当调整,对新建架空线路,原则上需结合规划道路、河流及防护绿化带设立,原则上以同塔双回设立,对于廊道资源紧张段,建议采用同塔多回设立,严格控制单回路架空线的新建安排。
5、规划220kV架空线单条线路廊道宽度30~40米,单回、双回线建议按低值控制,多回线按高值控制;规划110kV架空线单条线路廊道宽度20~25米,单回、双回线建议按低值控制,多回线按高值控制,进入居住、商业等核心区块的110kV及以下等级线路,建议考虑采用电缆入地敷设。根据城乡发展规定,逐步取消35KV线路。
第39条 通信工程
1、规划保存现状的各类通信局所,同时根据用户发展需求,适时新建通信局所。
2、远期增长一处邮电设施用地、电信局个一处,两处局所总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增长广播电视设施一处,占地面积约2023平方米。
3、将移动通信基站等电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中,“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统筹协调、和谐发展”。根据我国规划的3G频段的同时,考虑未来2G频段的合理运用,采用“一步规划、分步实行”的策略进行基站站址的规划。
第40条 燃气工程
1、规定加快天然气规划使用力度,近期内采用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气的并行过渡,远期应以管道天然气供气为主。
2、泗门镇气源来源于余姚门站。
3、规划供气方式采用管道供气和瓶装供气相结合方式。
4、居民生活用气量指标:规划至2023年人均耗热量为55万大卡/人年,2023年为60万大卡/人年。
5、燃气输配系统压力级制采用中压一级输配系统,居民用户采用中压供气楼栋调压或区域调压的方式,对于城区中人口建筑物密集较大或已建管道区域,可考虑采用集中社区中低压两级系统输配气。
6、燃气管道穿越河流、铁路、重要道路时需进行特殊解决。
第41条 供热规划
1、为保护城乡环境,规划建议对城区内工业功能区和工业点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热源为规划黄家埠热电厂和规划姚北热电厂。
第十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防洪排涝规划
第42条 防洪排涝标准
1、防洪标准:城区为50年一遇,农村地区2023一遇;
2、排涝标准:城区为2023一遇,一日量24小时排除,农村三日暴雨四日排除。
第43条 河道规划
在现状水系的基础上,完善规划区范围主干河道,形成“七横四纵”的排涝格局,使规划区排涝更加顺畅。七横为:七塘横江、五塘横江、四塘横江、大沽塘江、临周江、大河门江和半夜河塍江;四纵为:新桥直江(洪家路江)、陶家路江(东蒲直江)、戚家路江(谢家路江、青山江)和庙山路江。
第二节 消防规划
第44条 消防站规划
规划本着“因地制宜、布局均衡、城乡兼顾”的思绪,以接到报警五分钟内消防队可到达责任区边沿、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4-7平方公里、近郊区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大于15平方公里为原则(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共规划三处普通消防站,分别位于城区北部329国道北复线旁、南部临周江畔以及西部工业园区内。
第45条 消防车通道规划
合理建设和改造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的宽度、间距和转弯半径等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净高不小于4米,消防车道中心线间距不超过120米。各社区尽端式消防车道的长度不大于120米,并应设立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
第46条 消防给水规划
消防供水系统与生活供水采用同一系统,结合道路建设尽快完善市政给水管网,按间距不大于120米、服务半径不大于150米的标准进行消防栓布点建设。结合村庄、道路建设,有条件的应设消防栓,无条件的设取水口。
第三节 抗震规划
第47条 抗震规划措施
1、根据城市抗震设施区划与建筑场地类别,合理进行规划布局与工程建设项目选址。
2、运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等开敞空间和人防工程地下设施作为避震疏散场地。
3、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疏散能力。
4、合理控制建筑密度,不同建筑按不同设防等级设防。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可不考虑抗震设防,但重要的工程项目应作抗震安全性评价。
5、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抗灾能力。
6、调整改造重要地震次生灾害源(如化学工业、危险品仓库等),防止地震导致的次生灾害发生。
7、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结合旧城改造,提高城市综合抗震能力。
第四节 人防规划
第48条 规划原则
贯彻中央军委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和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49条 人防规划措施
1、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块,有助于战争时期目的的分散,减少损失。
2、拟定人防的重点保护目的,如镇委、镇政府等领导机构、直接为战争服务的有关单位、“生命线”工程、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单位及人员密集地区。
3、设立相应的人防指挥部和通信报警系统。
4、建设相应的人防掩蔽工程。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规定,设立人防掩蔽工程,工程可结合广场、公园、绿地考虑,并积极与地下空间开发运用相结合。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50条 地质灾害区划定
根据《余姚市域总体规划》等资料,泗门境内的平原大多属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南侧丘陵以及北侧沿海滩涂则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第51条 规划措施
加强监管任务,丘陵地区严禁切坡采石、取土,防止水土流失;海涂围垦建设,必须严格进行工程解决,并应注重不得破坏滨海湿地和近海区域的生态平衡。
已知灾害点以监测为主,必要时进行工程治理。
第十一章 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 环卫设施规划
第52条 垃圾解决
1、解决措施
n 生活垃圾:逐步由袋装化向分类化、资源化收集过渡。开展资源回收和垃圾综合运用,提倡“循环经济”、“零垃圾设计”。并通过对生活废弃物产生源头到最终解决实行全过程的管理,运用分类收集、集装化运送、回收运用、卫生填埋、焚烧、生化解决等多种手段,推动生活废弃物的源头减量、二次资源运用和无害化解决进程。
n 建筑垃圾: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由建设或施工单位按规定运送线路自运或委托代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或综合运用。
n 特种垃圾:涉及医疗废弃物和部分死畜、病畜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实现特种垃圾收集容器化,垃圾运送密闭化和机械化,特种垃圾的收集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无害化解决。同时,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解决能力的单位,自行解决,环卫部门检查、监督;无解决能力的单位,应设立单独的垃圾容器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解决。
n 工业固体废弃物:由生产单位统一回收、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加强科学研究,开展综合运用,不断提高运用率,对有毒有害的化工废弃物纳入余姚市区统一解决运用。
2、设施规划
规划布置生活垃圾转运站两处,位于城区,以现状垃圾转运站为基础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进一步完善垃圾直运模式,减少垃圾第二次污染,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纳入余姚市统一解决,无害化解决率100%,解决方式逐步向生化解决等先进方式过渡,并逐步提高垃圾的资源化率。
第53条 公厕设立
1、设立标准
居住用地公厕设立密度3-5座/ km²,设立间距为500-800米;公共设施用地公厕设立密度4-11座/ km²,设立间距为300-500米;工业和仓储用地设立密度1-2座/km²,设立间距为800-1000米,规划根据功能区划及路网情况进行合理布置。
独立式公厕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座左右,新建公厕内部应设残疾人专用设施。
2、建设规定
公共建筑和公共场合的公厕应对社会开放,以缓解近期公厕布局不合理,数量局限性的矛盾。
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的规定。
第二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54条 环境保护目的
根据《余姚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泗门镇城市建设区重要位于临山-泗门城乡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社区(Ⅰ3-10281C03)。环境保护目的为:
1、环境空气质量目的二级,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
2、河流水质达成Ⅲ类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执行。
3、声环境质量按功能规定达标,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3)执行。
4、生活垃圾无害化解决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运用率达98%。
5、污染物总量放达成余姚市总量控制规定。
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运用规划
第55条 保护原则
1、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运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运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历史真实性、生活延续性、风貌完整性原则。
3、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既要保护有形的历史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使之互相依存、互相烘托,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4、对的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关系的原则。
第56条 古镇保护规划
本次规划针对目前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古镇核心区域提出保护规划。
规划范围涵盖泗门古镇的核心部分,北至329国道、西至湖边路、东至振兴路-河塍路,南至前南榭,总面积约63.6公顷。
古镇保护规划图
1、重点保护区
(1)范围
北至后街泰和房、东至蔡元房、南至望安路以南区域、西至汝仇河,沿望安路、环成之庄、天和房、咸和房、泰和房等约20米的范围以内,面积约8公顷。重要涉及以状元楼、成之庄、三省堂、大学士第、祥丰、大方伯第、人和房、祥丰等为核心的阁老府历史建筑群以及天和房、咸阳房、泰和房、蔡元房、欢伦楼等重要传统民居,这是最能体现泗门古镇水乡历史风貌的精华区域。
以及此范围以外、古镇范围以内的高踏步民居以及16个重要历史建筑用地(涉及舒济山、当店、小东山、湖边路12-32号、行五房4-12号、后街某宅、后南谢27弄1-10号、谢锡藩进士第、白象弄民居、湖边路民居、元三房民居、红桂路民居、东墙门诸宅(诸理斋故居、红桂路诸宅、石桥堡弄民居),面积约0.93公顷。
因此,重点保护区总面积约8.9公顷。
(2)保护规定
①历史建筑不得拆除、损毁,濒临的需抢险加固,年久失修的要及时修缮,为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对历史建筑保持外貌,对建筑内部进行改善;对属于重建或整饬类建筑,应采用坡顶,体量宜小不宜大,建筑高度不超过二层,色彩以黑、白、灰为主,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与泗门传统民居风格相协调。
②保护原有老街,街巷应保持原有的尺度和比例关系,街巷宽度与两侧建筑高度不得容易改变。
③传统民居区选择相对完整地段加以维修恢复,保护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风格,建筑功能定位为居住建筑。反映居民生活特色庭院、特色空间(如街头广场)予以保存,不符合风貌规定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2、传统风貌协调区
(1)范围
古镇四至范围以内重点保护区外,扣除河塍路以东、西大街以北地块,以及一品华庭社区、振兴街沿线中学等区域,该区域总面积约37.5公顷,扣除范围以内的高踏步居民以及16个重要历史建筑用地面积约0.93公顷后,传统风貌协调区总面积36.6公顷。
(2)协调规定
①历史建筑不得损毁或拆除;不得进行影响风貌协调的建设和外装修;搬迁工厂,建筑性质应以居住和公共建筑为主。
②整治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建筑应采用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及其它浙东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传统形式的坡顶瓦房,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是浙东传统民居的做法,以符合传统风貌保护的规定。
③街巷保持原有尺度,路面石板铺砌,市政管线应地埋。
3、建设控制地带
(1)范围
规划将河塍路以东、西大街以北地块,以及一品华庭社区、振兴街沿线中学等区域作为古镇与新区过渡控制地段,建设控制地带的面积约为18.1公顷。
(2)控制规定
规定与古镇的传统风貌整体协调。新建建筑宜采用传统的白墙、青瓦、坡屋面建筑形式,建筑高度宜采用5层以下,适当增长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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