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吉市一中维稳值班制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二、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三、带班领导职责:1、带班领导要对教师值班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载。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带班领导要填写好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3、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带班领导要与值班教师共同做好上学、放学的检查、疏散
2、工作,维持纪律。4、带班领导要在学生放学后巡视各个楼教室、办公室及功能室,做到关灯、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5、值班领导时间为当日9:00至第二天9:00(24小时).6、如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则扣除维稳费100元。四、大门值班人员职责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未经当班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找人顶替.3、学生放学时,值班教师要到学校门口做好巡视以及维持秩序工作。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事或有课需提前调整好,不得耽误值班.值班期间须在指定位置。5、值班教师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
3、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6、值班人员值班时间9:30-21:307、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超过1小时扣除维稳费50元、超过3小时扣除100元、超过3小时则按旷岗处理,扣除当月维稳费.8、如领导查岗值班人员不在岗的一次扣除50元。依次累计。五、教师楼道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每节课下课时间;特别时段:1、早晨9点上岗至9:20。 2、中午14:10至14:30。3、下午15:45至16:05。4、晚上:20:10至20:30.2、值班职责:值班老师在楼道来回巡视,维持楼道秩序,防止学生楼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准学生爬
4、窗户,踩暖气包,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防止踩踏事故发生。3、督查方式:值班领导每天通过录像监控或实地查看督查,值班领导督查完必须如实填写记录。4、处罚方式:如发现值班老师缺岗,一次扣50元维稳费.值班教师值班期间敷衍了事、一闪而过,在岗时间5分钟以内的按缺岗处理.当天缺岗三次(包涵三次)以上者按整天旷岗处理,扣发当月维稳费。值班领导周五向校委会通报督查情况,如没有督查扣值班领导维稳费100元。 4、值班老师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调换,要出差的老师必须提前自行安排调换,不得空岗。六、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昌吉市一中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