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惠州炼油项目
马鞭洲港区原油码头工程
项 目 质 量 计 划
(CHRP-620-QA-PD-0001-R00)
总包单位: 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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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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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工程概况 3
2 施工总体部署 7
3 项目质量目标 9
4 适用范围 9
5 采取的标准和定义 9
6 质量计划的管理 10
7 组织机构 11
8 关键人员质量职责 11
9 合同管理 13
10 现场设计变更控制 16
11 文件和资料控制 16
12 采购 16
13 甲方财产 18
14 过程控制 19
15 检验和试验 22
16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23
17 不合格项控制 23
18 纠正和预防措施 26
19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26
20 人员培训 27
21 进度控制概要 28
22 统计技术 28
23 质量审核 28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中海油惠州炼油项目马鞭洲港区原油码头工程(EPC30)
1.2 业主单位: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1.3 EPC承包单位: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公司
1.4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1.5 工程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马鞭洲港区原油码头及上部工艺安装。
1.6 施工范围
本工程的主要施工项目有:
(1) 马鞭洲港区原油码头(码头泊位及引桥);
(2) 码头上部土建及工艺管线;
(3)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规定的其它内容。
1.7 结构型式
马鞭洲港区原油码头码头泊位总长468m,码头采用“蝶”型布置。码头包括工作平台一个、靠船墩两个、系缆墩六个。引桥长349m,引桥旁设置有辅助平台和海管登陆平台各一个。上部构筑物包括消防泵房等,上部结构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墩台,墩之间采用钢栈桥连接。
1.8 结构材料
码头和引桥桩主要采用钢管桩,钢管桩采用涂层防腐。引桥接岸段和跨CSPC海管处采用灌注桩。上部墩台采用混凝土现浇,上部工艺管线和钢栈桥等采用陆地预制,海上整体吊装的模式施工。
1.9 气候条件
1.9.1气象
l 风:
马鞭洲没有长期实测风资料,其平均海面风况利用惠阳气象站1954-1999 年的观测资料经改正后引用到该区。每年9月至次年4月主要为NNE向风,5-8月主要为SE-SSE向风,全年静风频率为25%。各月静风频率在20-29%之间。全年常风向为NNE向,SE向次之。大风主要由台风造成的(夏半年),冬半年则是由于冷空气(寒潮)的南下造成的。
l 热带气旋:
重新定义的热带气旋包括:热带低压(风力6-7 级)、热带风暴(风力8-9 级)、强热带风暴(风力10-11级)和台风(风力大于12 级)。影响大亚湾的热带气旋年均9.3 个。就强度而论,以台风居多,其次为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最少。台风的年平均影响个数约为4.5 个,占热带气旋影响个数的48.6%。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的年平均影响个数约分别为2.1、0.9 和1.8个。影响月份主要是6-10月份,全盛期为7-9月份。
l 雨:
大亚湾地区降水特点:5~9月份集中全年约80%的降水量,6~8月降雨最多。根据宝安气象站1953~1970年共17年实测降水资料统计,日降水量超过50毫米的日数平均每年有8.7天。根据惠阳气象站1961~1970年的统计资料,日降水量超过50毫米的日数,平均每年有7.1天。
l 雾:
惠阳站测得多年平均雾日数为18.8天/年,一般出现在每年的冬、春季。当年11月至次年3月间,雾日占全年88%,雾一般持续4~6小时,个别长达6~12小时。稔山站测得多年平均雾日数为1.3天/年,最多出现5天。根据工程附近有较长资料的宝安气象实测雾资料,统计了1961年~1970年共10年雾日,平均每年有5.1天。
l 温度:
年平均气温21.8℃,最高气温38.5℃(1953年8月),最低气温0.7℃(1955年1月)。
l 气温:
本地区位于北回归线稍南,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夏长无酷暑,冬暖偶有阵寒。
l 相对湿度:
本地区相对湿度比较大,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8%,一般每年10~2月份相对湿度在65~77%,3~9月份相对湿度在80~86%。
l 雷暴:
据惠阳1953~1966年的资料,惠阳平均每年出现雷暴86.4天,最早出现于1月31日,最晚出现于12月10日。由于雷暴的统计口径为出现一次计为一天,同时其出现时间较短,故在作业天数统计中,对作业造成影响的雷暴天数折减为11天。
●蒸发量:
年平均蒸发量1752.3mm,历史最大记录为2146.7mm,最小记录为1510.5mm。
1.9.2水文
l 水位:
马鞭洲无验潮实测资料,但在大亚湾海区的港口,核电站、霞涌、西涌、澳头、东联、川联和三门岛等站有历史验潮资料,其资料序列长度:港口为19年,核电站为5年,霞涌为1年,西涌为3个月;最后三站为15天左右。基于这些资料的分析,推算了马鞭洲的潮汐特征值。马鞭洲潮汐性质的比值为1.84,属不规则半日潮,平均潮差为0.96m,最大潮差为2.59m,平均还平面为1.20m(基面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
l 潮汐:
潮汐性质:不规则半日潮型
基面:基面关系如下图
l 潮流:
根据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报告,大亚湾潮流特征如下:
①大亚湾潮汐为不正规半日混合潮性质。潮汐从外海向湾内传播变形显著,涨潮历时逐渐增水,潮差逐渐增大,湾内反射波形成一太阴日内常出现4个高潮和4个低潮。年平均差1.02m,最大潮差2.71m(霞涌)。
②大亚湾的潮流以M2分潮流为主,而在马鞭洲附近因地形影响,潮流以O1、K1和M2分潮为主,造成潮流性质为不规则全日潮。整个大亚湾潮流性质以不规则半日混合潮为主。
③大亚湾马鞭洲海域海流具有驻波性质,流速的大小与潮汐的涨落对应较好,最大流速出现在中潮位附近,湾口流速较湾内为大,流速过程线在一个全潮(一太阴日)有八个峰值,最大流速为66cm/s。
④大亚湾马鞭洲海域海流流场主要为涨潮流场和落潮流场,冬季涨潮流历时大于落潮流历时,春、夏季则落潮流历时大于涨潮流历时。转流历时较短,约1小时左右。由落流转涨流,一般为顺时针旋转,由涨流转落流一般为逆时旋转。
⑤大亚湾的余流冬季(偏北风作用下)呈现出顺时针环流分布,夏季(偏南风作用下)为逆时针环流分布。马鞭洲附近余流为环绕马鞭洲的逆时针环流,且余流量值较小。
⑥大亚湾马鞭洲海域春季观测期间底层水温17.6℃~18℃,夏季底层水温为26.4℃~29.4℃。大亚湾海域冬季水温最低估计为10℃左右。大亚湾海域因受迳流影响小,海域主要为外海水团控制,全年水体含盐度为0.3%左右。
⑦潮流计算表明,港区涨潮最大流速:58cm/s;落潮最大流速:35cm/s。涨潮平均流速:30cm/s;涨潮平均流向350度。落潮平均流速:18cm/s;落潮平均流向178度。余流流速2.7cm/s;流向315度。
l 波浪:
马鞭洲位于大亚湾中部,除SE和S方位之间约2个方位面向广阔的南海外,其余方位都有陆岸和岛屿所阻挡,从外海传来的波浪能量有较大的减弱。
l 海域水温:
大亚湾马鞭洲海域春季观测期间底层水温17.6度~18.0度,夏季底层水温为26.4度~29.4度。大亚湾水域冬季水温最低估计为10 度左右。
1.10 交通条件
场地位于大亚湾湾顶处,东距澳头镇约5Km,西距霞涌约6Km,北距惠阳区淡水镇约20Km。海路毗邻澳头港、惠州港,有小艇可以直接往来与岛屿和澳头,交通方便。
2 施工总体部署
2.1 施工总流程
2.1.1 施工工艺流程
根据本工程结构特点、各工序逻辑安排编制施工顺序总流程,本工程的施工总流程见下图。
7
中海油惠州炼油项目马鞭洲港区原油码头工程联合项目组
项目名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惠州炼油项目马鞭洲港区原油码头工程
2.1.2 施工工艺流程编制说明
1.针对T型梁预制,专门设置一个预制场(航建公司霞涌预制场),预制场邻海建造,构件出运便利,预制场布置有钢筋堆放场地、钢筋加工场地、模板堆放场地、出运码头等。
2.护筒采用外委预制的方法,委托大型厂家生产,保证加工质量。
3.普通预制构件在航建公司原有的惠州港预制厂加工,利用预制厂临时码头出运至现场进行安装。
4.钢联桥在专业场地生产,驳船预制施工现场进行安装。
5.钢拱桥拟在陆地预制完成后,至现场直接安装。
6.工艺管线在专业厂家进行预制,完成喷砂、防腐后,由船运运至施工现场,进行拼接焊接,焊口位置现场除锈、涂刷防腐涂料,试压需待分界点外厂区内承包商完成剩余全部管道焊接后方可进行,试压满足要求后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层安装等施工。
7. 电气仪表安装主要包括电缆采办、仪表采办、电缆敷设、仪表安装等,根据业主招标文件要求,在与EPC23 存在界面关系的承包商分清界面的基础上由引桥根向外海依次施工。
8. 因本工程属新建项目,水工结构施工与港池、泊位、航道疏浚施工同时进行,疏浚将对水工建造产生较大干扰,预计将造成水工建造工期延长。
2.2 主要施工部署
2.2.1 布置原则:
1.实行项目标准化管理,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及业主统一规划,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有利施工、方便生活、利于管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
2.布置紧凑合理,符合场平工艺流程,方便施工,保证道路畅通,避免和减少各单位、各工序之间的相互干扰。
3.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合理组织交通运输,提高施工质量,满足有关规程对安全、消防、环保等要求。
2.2.2 施工组织机构: 本工程组织机构见后附图
1.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委派现场经理主管现场事务并对项目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在各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行使自己的职能。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指导、监督作业队伍共同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
2.本项目部将突出项目各部门、部门各职员的责任和权利。对每一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都将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加以学习,明确规定对不能履行或不能很好履行自己职责的部门和个人的处罚条例。在本项目组织机构中,项目经理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负总责;各主管副经理对各自的主管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部门的工作负责。
3.项目经理部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通讯形式对内、对外进行联系。现场将配备足够数量的无线电对讲机、手提电话进行联络以指导、安排生产。
4.项目的各项生产指令由项目现场经理发出。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职能执行或传达给相应的作业队伍执行。
2.2.3 现场准备:
1.施工临时设施:
根据本施工项目的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和拟投入的施工力量,在施工现场内设置足够的施工人员休息场所、临时现场办公室、车辆维修车间。临时现场办公室采用集装箱,维修车间采用钢结构拱架,石棉瓦屋面,水泥砂浆地面,铁丝网栅栏防护。布置施工临建考虑到安全、消防、防台防暴等因素。
2.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主要为晚间施工照明用电,我们采用设置1台800KW的柴油发电机,拟采用移动照明车,对于临时现场办公室用电及其他用电拟从现场接火点接入。
3.施工用水:
本工程施工用水主要用于现场混凝土养护和船舶用水,取水地点为施工现场原有取水地点及我项目部设在澳头港旁的预制场取水。
4.施工道路:
现场施工主要为水上运输、施工。
5.现场排水:
在施工现场南侧设置两个沉淀池,施工前,在作业区和生活区布设好通往沉淀池的排水沟,以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形成良好的排水体系。施工时,尽量安排先填筑低洼地方,避免场地积水浸泡。
6.堆料场:
按照业主要求,将施工中的垃圾、清理物堆放在船舶的指定地方。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2.2.4 技术准备: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全体项目成员熟悉和了解设计图纸和设计意图,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勘查施工现场,了解现场的水文、地质等情况。
2.施工现场建立测量控制网。
3.划分全区的主要施工项目,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案,制订详细的施工计划。
4.建立工地试验室,完成土工试验工作及检测资料准备工作。
3 项目质量目标
a) 甲方意见处理率100%合同履约率100%;
b) 设计成品合格率100%;
c) 物资供应合格率100%;
d) 焊接一次合格率96%以上;
e) 工程一次合格率100%,土建工程优良率60%以上,安装工程优良率92%以上,所有主体工程必须优良。
f) 顾客满意度90%以上。
g) 工程项目投料试车一次成功。
4 适用范围
在本工程采办和施工过程中,确保本项目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及合同的履约,特制定本《质量计划》。
5 采取的标准和定义
5.1 编制依据
1) 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 设计图纸
3) 标准、规范及规程
4) ISO9001标准
5.2 相关定义
5.2.1 特殊过程
当生产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测量和监控加以验证时,定为特殊过程;
5.2.2 关键过程
关键工序是指对产品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其中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施工工序;。
5.2.3 物资分类
以其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类。
1) A类:各分部工程原材料、水泥、砂、投入的机械设备等。
2) B类:水电材料、木材等。
3) C类:低值易耗品等。
5.2.4 质量检验计划
质量检验计划属于质量计划的主要组成内容,纳入到质量计划之内,详见QC程序。
6 质量计划的管理
6.1 《质量计划》编制
《质量计划》由质量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写。
6.2 《质量计划》的审批和发布
编写后的《质量计划》,必须报质量技术部经理和/或项目副经理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相关业主审核认可。
经相关业主审核认可后,该质量计划方可下发实施。
6.3 《质量计划》管理
《质量计划》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包括编号、打印、发放、保管等),并对《质量计划》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6.4 《质量计划》发放
1) 《质量计划》由项目秘书统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编号,发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2) 《质量计划》不得遗失、拆页,《质量计划》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按规定办理归还手续。
6.5 《质量计划》修订
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可对《质量计划》进行修订:
1) 合同条件发生重大变更时;
2) 项目组织进行重大调整时;
3) 其他的变更引起的必要修订发生时。
6.6 《质量计划》使用
1) 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和理解《质量计划》内容,并在项目质量管理活动中贯彻始终。
2) 为了更好贯彻实施《质量计划》,各职能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其内容必须满足《质量计划》的要求。
3) 《质量计划》只限于本项目使用,不得外借。
4) 《质量计划》按受控文件管理,换版、更改,按原报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 《质量计划》新版颁布后立即收回旧版本,并在旧版本上盖“作废”章。
7 组织机构
本工程组织机构见后附图
8 关键人员质量职责
8.1 项目经理
(1) 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是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第一责任人。
(2) 协调、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其他合同之间的工作界面。
(3) 负责与业主的沟通与协调。
(4) 签署项目部与业主、设计之间的往来文件。
8.2 项目总工程师
(1) 贯彻执行质量方针、项目质量计划,负责审核项目物资计划及工程物资需用计划,对工程质量负有第一技术责任。
(2) 负责组织和指导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质量阶段性预控计划;组织编制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负责对分包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批。
(3) 领导项目计量器具的管理、现场试验和测量控制工作。
(4) 主持工程交工的验收工作,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 贯彻执行技术法规、规程、规范和涉及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
(6)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及各专业问题技术处理,审定设计洽商和变更工作。
(7) 向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报告工作。
8.3 QA/QC工程师
(1) 直接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2) 负责QA/QC部门的工作。
(3) 负责组织编制质量计划、质量控制程序,参与技术方案的编制,为加强预控和过程质量控制进行把关。
(4) 负责不合格项的调查和分析,根据处理方案监督责任单位进行修复。
(5) 负责制定质量审核计划,定期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监督整改情况。
8.4 HSE工程师
(1) 负责根据公司的HSE体系,结合项目的实际,编制本项目的HSE 计划,并且全权监督实施;
(2) 负责加强项目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3) 负责集中各种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并按业主要求出安全报告。负责召开并主持与业主之间的安全会议(周会、月会),同时负责召开并主持与分包方之间的安全会议;
(4) 负责监督应急计划的实施。当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或隐患时,应立即通知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在现场应果断制止和纠正任何安全隐患;
(5) 负责每周、月安全报告的整理。
8.5 合同/采办部
8.5.1 合同经理
(1) 熟悉合同中用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并传达至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经理对项目合同的学习和交底工作。
(2) 领导项目各类经济合同的起草、确定、审核。
(3) 负责与分包单位洽谈,为项目提供可靠的分包单位,负责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审核。
8.5.2 采办经理
(1) 负责项目物资的统一管理工作。
(2) 负责编制采购程序,依据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组织材料进场。
(3) 监督供应商进场材料的验证、复试,并记录存档,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到各职能部门。
(4) 负责进场物资库存情况,制定物资管理办法,做好物资的标识。
(5) 负责进场物资的报验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6) 落实有关人员协助保安部门负责对进场供应车辆的记录、进出证件,在场时间的记录等工作。
8.6 项目控制经理
(1) 负责编制项目控制程序和进度控制计划。
(2) 负责本项目工程量的统计与申报。
(3) 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款结算计划。
(4) 负责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
8.7 行政经理
(1) 负责各类文件的接受、发放与归档。
(2) 负责职工教育,生活福利,交通车辆的统筹管理工作。
(3) 负责制定各种行政管理规定或制度,并负责其贯彻落实。
(4) 负责办公、生活等服务性基础设施(如: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的维护保养工作。
(5) 负责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9 合同管理
9.1 总包合同评审
本工程项目合同于2007年3月生效,由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油建公司航建分公司负责承建,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负责本工程的设计。
9.1.1 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将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l 评审的业主要求;
l 评审满足和达到合同要求所需的资源;
l 评审我们不能完成的某些条款;
l 评审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某些风险等;
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后,及时提出相应的措施并应与相关业主进行沟通,以便顺利的执行合同。
9.1.2 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或合同经理组织项目部的质量技术部、采购、QA、HSE等部门经理就合同的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进行合同交底。由合同经理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将合同中与各部门有关的内容分别筛选、汇总、打印成合同交底书,就其中的重要事项予以明确交代,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对各部门以合同交底书的形式进行合同交底,记录并保存。
9.1.3 合同执行
在优质的评价下完成该项目。按时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无违约现象。认真落实HSE的各项要求,不造成任何人身事故和环境污染现象。
9.1.4 合同更改
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变更形式下发在该合同范围内的一些合同变更事宜.
9.1.4.1 合同变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l 图纸、设计、规范中的变更;
l 分包单位施工方法,工序的变更;
l 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材料、服务或场地的相关变更;
l 指导项目进度加快和减慢的变更;
l 更改合同进度或是合同里程碑;
l 增加或减少工作范围.
9.1.4.2 在以下情况可以提出变更请求:
l 发现任何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或危险材料;
l 关于应用中国法律时的变更
l 在合同下甲方违约,没有履行义务
l 由于已知可信信息的错误、遗漏或修改直接导致的工作中出现的缺陷的改正。
9.1.4.3 为了避免合同中的附加项或合同的修改所带来的疑问,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变更不成立的条件。
9.1.4.4 如果认为提到的项目不能被一个变更通知所涵盖,或直接间接的影响了工程造价或工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请求。下发变更通知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拒绝变更。
9.1.4.5 任何关于调整变更通知和变更提出的延迟都可以作为拒绝追诉和索赔的理由。
9.2 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包括采购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类。
9.2.1 合同评审
合同/采购部是合同评审的主责部门,负责标书、工程承包合同评审的组织工作。项目经理或项目付经理等部门经理参加招标的合同评审会。
9.2.1.1 合同评审的实施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合同/采购部应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对草拟的合同文本进行评审。参与评审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范围表明确切的意见,最后由合同/采购部汇总,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标书评审内容已涵盖了合同评审内容,可不再进行合同评审。
9.2.1.2 合同评审的内容
1) 考察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信誉是否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 在合同中是否对分包单位发包条件的具体要求包括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3) 在合同中是否对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4) 在合同中对与投标时不一致的要求是否已得到了解决;
5) 合同中有无造成无效合同或损害利益的条款;
6) 附加要求等。
9.2.1.3 合同要求
1) 参与评审的各部门应对合同要求予以充分理解、分析,对照现有条件进行评审;
2) 经合同/采购部综合分析各部门的评审结果,经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审定后作出合同可行、需更改或不可行的结论;
3) 对需要更改的合同条款由合同/采购部与分包单位协商形成一致意见,视为评审确认可行合同;
4) 合同经评审确认可行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分包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9.2.2 合同变更
9.2.2.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分包单位提出新的要求或重大的设计变更或由于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进行合同变更时,合同/采购部应及时与分包单位取得联系,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纪要或联络单)。
9.2.2.2 合同/采购部应将补充合同(协议、纪要或联络单)内容迅速、正确地传递到有关单位/部门。
9.2.2.3 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包括变更的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由合同/采购部保存。
9.2.3 合同的实施
合同签订后,记入《合同台帐》,并由合同/采购部将合同及相关文件及时传递到项目部有关领导和部门。
9.2.4 合同执行结果的评定
合同执行完毕后,由合同/采购部组织各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最终评审,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评审记录》。
10 现场设计变更控制
现场设计变更控制应做出如下要求:
施工过程中将始终坚持本着按照图纸和设计要求的原则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中间所出现与设计的相互冲突,必须按下列程序和步骤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任何现场设计变更都必须得到现场设计代表的认可和/或经过正常渠道与业主沟通协调批准,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10.1 变更提出
本工程项目将主要涉及以下几种形式的设计变更:
(1) 由设计方提出的现场设计变更;
(2) 由EPC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
(3) 由业主提出的变更。
10.2 变更审核
(1) 由设计方提出的现场设计变更在变更前,必须与EPC承包商进行沟取得共识后,经过设计主管代表的审核,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2) 由分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首先经过EPC承包商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征得设计部门同意后,报业主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3) 由业主提出的变更,必须征得EPC承包商的同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才能实施。
10.3 变更实施
(1) 所有现场变更都必须填写现场设计变更单,按10.2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审核、批准,变更才能生效。
(2) 任何变更手续未被批准前,必须维持原状或等待批准后实施。
(3) 现场设计变更与正式设计图纸具有同等效力。
(4) 变更后的内容由设计方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到相关的图纸中以供竣工。
11 文件和资料控制
项目组根据合同及项目部文件管理的要求编制了《文件控制程序》来管理和控制项目文件的编制、审批,文件的修订、接收和传递、文件的标识等等。
12 采购
对采购供方的选择和评估、采购材料的发标、合同的订立、采购材料检验和材料管理以及采购产品的验证等方面,项目部已建立了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将严格遵照相关进行控制。
12.1 基本要求
12.1.1 采购程序必须符合项目部的管理规定和所制定的采办程序。
12.1.2 采购计划由项目副经理根据进度计划提出,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经过项目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执行。
12.1.3 采办经理负责统一管理采购委托、编制供料计划。
12.2 供方选择和评估
对供方选择和评估必须必须向业主进行申报。
12.3 供方评定
12.3.1 对供方的管理
12.3.2 合同经理会同项目副经理、各专业工程师、HSE经理通过不定期对合格供方的质量信息分析和管理,对合格供方进行控制,必要时采取措施。
12.3.3 对提供产品出现不合格的供方,除了按合同追求违约责任外,将不被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12.3.4 合同经理负责保存合格供方的记录,建立供方档案。
12.4 采购文件控制
12.4.1 采购工程师按照生产任务和采购产品计划安排结合库存情况,应填写"采购物资清单"报项目经理的授权人审批,办理采购事宜。
12.4.2 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文件,由合同/采购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12.5 物资验证
采购工程师对采购产品按合同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根据供料计划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证。
12.6 物资标识
12.6.1 相关分将根据现场场地情况设置标牌,进行物资及状态标识。
12.6.2 不合格物资的标识应设置专区堆放进行隔离,并做好标识。
12.6.3 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及追溯性要求的物资产品标识,要采取措施加以重点保护。
12.7 物资搬运、防护、贮存
12.7.1 搬运与防护
(1) 物资及半成品的搬运应按合同责任运输管理。对易碎、易碰、防压要求的物资,在二次运输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2) 现场二次搬运就位,根据技术方案的规定,由专业工程师下达指令,并指导具体搬运工作。
12.7.2 贮存
(1) 贮存要根据物资保管的技术要求,设立适合的场所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贮存过程中的物料收发必须有记录,保持标识完好,并进行现场验证。
13 甲方财产
13.1 职责
13.1.1 对业主提供的财产由采购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3.1.2 对业主所提供的工程所需的设备送抵施工现场后,由采购工程师负责保管。
13.2 管理内容
13.2.1 识别
业主财产是指业主采办的工程材料或者设备。
13.3 交货
13.3.1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将在合同双方约定地点进行。
13.3.2 交货条件
满足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图纸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3.4 接收
只有当业主提供的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满足交货条件时项目部才接受其所提供的产品。
业主提供的产品由采购工程师按《采购程序》进行接收,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产品交接完毕后由采办工程师负责保管和维护。
13.5 报告
13.5.1 符合报告
当业主提供的产品经双方认定合格后,项目部将向业主办理接收手续,办理的接收手续即为符合报告。
13.5.2 不符合报告
如发生业主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采办工程师应事先识别其现状,验证其合格性并加以防护或隔离,及时向业主出具不符合报告。
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与业主协商处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
13.6 保管与贮存
对业主所提供的产品,项目部将会加以妥善保管与贮存,直至施工期完。
13.7 标识和可追溯性
采购部将对业主提供的产品单独存放,并加以标识,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14 过程控制
14.1 主要职责
1) 项目总工程师是过程控制的主责人员,QA/QC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
2) HSE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协调、监控以及施工设备的配置协调工作。
3) 各分承包方负责所辖施工范围内的过程控制的具体工作。
14.2 控制内容
对过程实施的控制,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控制:
1) 人员: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技术水平等。
2) 设备:确保施工设备本身及相应的工艺装备满足施工要求等。
3) 材料:保证原材料、半成品及有关辅料的符合程度。
4) 方法:正确选用施工工艺、手段等。
5) 环境:合理布置各辅助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空间。
6) 测试手段:采用科学的手段与方法对质量特性值或过程工艺参数进行检验、测量。
14.3 开工前过程控制:
14.3.1 准备工作计划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工作执行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报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
14.3.2 图纸会审
接到图纸后,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记录,并就提出的问题与业主/监理单位达成共识。
14.3.3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 由项目主管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并负责评审和批准,必要时报业主/监理审批实施。
(2) 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14.3.4 现场准备工作质量控制
1) 项目经理部负责全面范围,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临时用水、用电、临时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草图绘制,报业主批准实施。
2)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动员计划,对人员、设备、计量器具等进场的规定进行落实与管理。
14.4 施工过程控制
14.4.1 基本要求
1) 特殊过程、关键过程,实施重点控制,在过程控制计划中作出明确规定,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2) 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必须做到追溯清楚,无任何纰漏。
3) 施工作业者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 机械管理、维修、保养由专业设备工程师组织实施,做好记录,确保设备能够安全、高效运行。
14.4.2 编制质量检验计划
项目工程施工之前,项目部将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质量检验计划,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a) 工作执行标准
b) 质量控制重点
c) 执行和检查人员职责
质量检验计划由专业QA/QC工程师编制,经质量技术部经理审核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14.4.3 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分三个层次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将根据施工设计图纸、以及各施工组织设计向现场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交底;专业工程师向操作班组交底;分包单位及班组长向操作者交底。交底一律采用书面进行,被交底人需在交底材料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14.4.4 实施首检制
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均要确定某一具有代表性的具体部位作为样板控制点,经过“三检” 过程和QA/QC工程师的验证,并经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专业工程师认可作为标准指导其它部位的施工。
14.4.5 特殊过程控制
特殊过程要由有资质的人员执行,使用认可的书面程序和设备,过程确定所用的设备和人员要由业主进行认可。
14.4.6 过程能力评定
在工程施工中,当上一施工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凡是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评定或检验、评定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施工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施工。
由QA/QC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共同进行,对施工过程进行评定认可,以确保人员、机具的配置及工艺的可行,由专业工程师记录,各主管人员及业主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14.4.7 过程标识
14.4.7.1 职责
1) 施工过程的各种标识及记录由责任工程师负责。
2) QA/QC工程师、试验室试验工程师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3) 只有检验人员或其授权人员才有权更改表示检验状态的标志,如标记、标牌等,检验和试验状态改变后,应立即更新标识。
4) 负责管理标识用具的人员,要妥善保管,需要更换时,必须将原印章或标记收回。
14.4.7.2 标识内容与方式
对于施工过程的材料、设备或过程产品将根据产品的类别、型号采取针对性的标示方式,以实现过程的可追溯性。
14.4.8 防护
14.4.8.1 基本要求
1) 对于产品从采购、加工、发行、交付直至预期目的地的各阶段应确保防止产品变质,损坏和误用。
2) 对业主的需求及产品的符合性,对其进行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贮存、包装和保护。
3) 产品的搬运应根据产品特点配置适宜的搬运工具,防止碰伤、损坏、跌落,保持搬运通道畅通,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产品,防止丢失。
4) 包装过程中应注意核对产品合格证,保持产品外观清洁、完整,按包装规格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应牢固可靠,便于运输和搬运。
5) 贮存物品的环境应适宜、通风、干燥及安全,所有贮存物品均为合格品,建立物资管理台帐,仓库进行日清、月结、季盘点,做到帐卡物一致,材料管理员应经常查看库存物品,发现异常应经质检部确认作出处理意见,执行相关的材料管理制度。
14.4.9 组织安排
施工过程中的工序防护,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实施,交工前的成品防护由项目经理统一组织安排。
14.4.10 管理考核
对分包单位负责范围的成品防护要列入合同,并严格执行。
15 检验和试验
15.1 过程检验和试验流程
过程检验和试验按图15.1:检查验收流程图进行检查验收。
15.2 执行要求
过程检验和试验要按编制的质量检验计划进行控制。
15.3 责任主体
(1) 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责任人为项目总工程师。
(2) 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分包单位负责自检、交接检,专业工程师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3) 施工过程试验按规范要求取样,由试验工程师委托试验站(室)进行试验。
QC小组攻关解决
自检
互检
交检
分包单位三检质量评定
专业工程师初验
合 格
不合格 格
QC工程师核查
不合 格
监理工程师认可
不合 格
贴标识转入下道工序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图15.1:检查验收流程图
15.4 管理要求
(1) 检验、试验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并做好记录,检验和试验发现的不合格过程,不得放行,要及时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过程检验和试验记录及时上报业主相关人员或监理工程师批准,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有正式记录,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并注明检验日期,由专职人员整理归档。
16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16.1 管理要求
(1) 检验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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