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赣州市居住建筑节能
计算报告书
工程名称:
新建项目
设计编号: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节能计算单位:
计 算 人:
校 对 人:
审 核 人:
计算日期:
2010年12月15日
计算软件名称
建筑节能设计分析软件TH-BECS2008
鉴定情况
建设部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建科验字[2005]第008号
软件版本
20101104
软件开发单位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95105705
赣州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规定性指标计算报告
一、 建筑概况
地理位置
江西省-赣州
工程名称
新建项目
建筑(节能计算)面积
地上2856㎡,地下0㎡
建筑(节能计算)高度
地上35.4 m,地下0.0 m
建筑(节能计算)层数
地上10层,地下0层
北向角度
90度
所属结构体系
二、 计算依据
1.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
2.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3. 《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4.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2007)建筑分册
5.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
三、 有关说明
1、 本建筑节能计算方法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2、 本建筑节能设计取值依据《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和《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
3、 本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依据《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附录B;建筑面积按各层(不含不采暖与空调的架空层、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即建筑面积为建筑节能设计的计算面积。
4、 当节能设计中规定性指标有一项或若干项不达标时,依据《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进行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对比评定法)。采用能耗分析的核心程序为DOE-2。
5、 通过本次节能设计,使本建筑达到或超过《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规定的节能50%的水平。
四、 工程材料
材料名称
编
号
导热系数λ
蓄热系数S
密度ρ
比热容Cp
备注
W/(m.K)
W/(㎡.K)
Kg/m3
J/(Kg.K)
水泥砂浆
1
0.930
11.370
1800.0
1050.0
来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石灰砂浆
18
0.810
10.070
1600.0
1050.0
来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钢筋混凝土
4
1.740
17.200
2500.0
920.0
来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碎石、卵石混凝土(ρ=2300)
10
1.510
15.360
2300.0
920.0
来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挤塑聚苯板(ρ=25-32)
22
0.030
0.320
28.5
1647.0
加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ρ=700)
26
0.220
3.590
700.0
1050.0
来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混凝土多孔砖(190六孔砖)
27
0.750
7.490
1450.0
709.4
五、 体型系数
外表面积
3681.88
建筑体积
10123.57
体型系数
0.36
建筑形状
条状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第4.1.3条
标准要求
条式建筑体型系数不应超过0.35,点式建筑体型系数不应超过0.40,三层以下不超过0.55
结论
不满足
六、 窗墙比
1、窗墙比
朝向
窗面积(㎡)
墙面积(㎡)
窗墙比
限值
结论
东向
37.26
632.28
0.06
0.50
满足
西向
36.00
632.28
0.06
0.50
满足
南向
144.99
1033.68
0.14
0.50
满足
北向
82.84
1033.68
0.08
0.50
满足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第4.2.1
标准要求
各朝向窗墙比不超过限值
结论
满足
2、外窗表
朝向
编号
尺寸
楼层
数量
单个面积
合计面积
东向
37.26
C1
0.60×1.50
1,9~10
3
0.90
2.70
C1
0.60×1.80
2~8
7
1.08
7.56
TC0915
0.90×1.50
1~10
20
1.35
27.00
西向
36.00
C1
0.60×1.50
1~10
10
0.90
9.00
TC0915
0.90×1.50
1~10
20
1.35
27.00
南向
144.99
C1212
1.20×1.50
2~9
16
1.80
28.80
TC0915
0.90×1.50
10
4
1.35
5.40
TC1515
1.50×1.50
1~10
33
2.25
74.25
TC2418[2418]
2.40×1.80
2~8
7
4.32
30.24
透光门-TM1524
1.50×2.10
1
2
3.15
6.30
北向
82.84
1.95×1.50
1
1
2.92
2.92
C1
0.60×1.50
1~10
20
0.90
18.00
TC0915
0.90×1.50
1~10
38
1.35
51.30
TC0915
0.90×1.80
1
1
1.62
1.62
TC1515
1.50×1.50
10
4
2.25
9.00
七、 外窗热工
(一)外窗构造
序号
构造名称
构造编号
传热系数
自遮阳系数
可见光透射比
备注
1
12A钢铝单框双玻窗(平均)
18
3.90
0.75
0.800
来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二)外遮阳类型
1. 平板遮阳
无平板遮阳
(三)平均遮阳系数
1. 东向:
序号
门窗编号
楼层
数量
单个面积
总面积(m2)
构造编号
自遮阳系数
外遮阳编号
外遮阳系数
综合遮阳系数
1
C1
1,9~10
3
0.900
2.700
18
0.750
1.000
0.750
2
C1
2~8
7
1.080
7.560
18
0.750
1.000
0.750
3
TC0915
1~10
20
1.350
27.000
18
0.750
1.000
0.750
朝向总面积(m2)
37.260
朝向综合遮阳系数
1.000
0.750
2. 西向:
序号
门窗编号
楼层
数量
单个面积
总面积(m2)
构造编号
自遮阳系数
外遮阳编号
外遮阳系数
综合遮阳系数
1
C1
1~10
10
0.900
9.000
18
0.750
1.000
0.750
2
TC0915
1~10
20
1.350
27.000
18
0.750
1.000
0.750
朝向总面积(m2)
36.000
朝向综合遮阳系数
1.000
0.750
3. 南向:
序号
门窗编号
楼层
数量
单个面积
总面积(m2)
构造编号
自遮阳系数
外遮阳编号
外遮阳系数
综合遮阳系数
1
C1212
2~9
16
1.800
28.800
18
0.750
1.000
0.750
2
TC0915
10
4
1.350
5.400
18
0.750
1.000
0.750
3
TC1515
1~10
33
2.250
74.250
18
0.750
1.000
0.750
4
TC2418[2418]
2~8
7
4.320
30.240
18
0.750
1.000
0.750
5
透光门-TM1524
1
2
3.150
6.300
18
0.750
1.000
0.750
朝向总面积(m2)
144.990
朝向综合遮阳系数
1.000
0.750
4. 北向:
序号
门窗编号
楼层
数量
单个面积
总面积(m2)
构造编号
自遮阳系数
外遮阳编号
外遮阳系数
综合遮阳系数
1
1
1
2.925
2.925
18
0.750
1.000
0.750
2
C1
1~10
20
0.900
18.000
18
0.750
1.000
0.750
3
TC0915
1~10
38
1.350
51.300
18
0.750
1.000
0.750
4
TC0915
1
1
1.620
1.620
18
0.750
1.000
0.750
5
TC1515
10
4
2.250
9.000
18
0.750
1.000
0.750
朝向总面积(m2)
82.845
朝向综合遮阳系数
1.000
0.750
5. 平均遮阳系数:
=0.750
朝向
面积
权重系数b
遮阳系数
东向
37.260
1.00
0.750
西向
36.000
1.00
0.750
南向
144.990
1.00
0.750
北向
82.845
1.00
0.750
整个建筑平均遮阳系数
0.750
(四)总体热工性能
朝向
面积
传热系数
遮阳系数
窗墙比
标准要求
结论
东向
37.26
3.90
0.75
0.06
K≤4.70, SC≤1.00
满足
西向
36.00
3.90
0.75
0.06
K≤4.70, SC≤1.00
满足
南向
144.99
3.90
0.75
0.14
K≤4.70, SC≤1.00
满足
北向
82.84
3.90
0.75
0.08
K≤4.70, SC≤1.00
满足
综合平均
301.09
3.90
0.75
0.09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第4.2.1条
标准要求
各朝向外窗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满足表4.2.1的要求
结论
满足
八、 屋顶构造
1. 挤塑聚苯板20+加气砼80+钢筋砼120
材料名称
(由外到内)
材料编号
序号
厚度δ
导热系数λ
蓄热系数S
修正系数
热阻R
热惰性指标
(mm)
W/(m.K)
W/(㎡.K)
α
(㎡K)/W
D=R*S
碎石、卵石混凝土(ρ=2300)
10
1
40
1.510
15.360
1.00
0.026
0.407
挤塑聚苯板(ρ=25-32)
22
2
20
0.030
0.320
1.20
0.556
0.213
水泥砂浆
1
3
20
0.930
11.370
1.00
0.022
0.245
加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ρ=700)
26
4
80
0.220
3.590
1.00
0.364
1.305
钢筋混凝土
4
5
120
1.740
17.200
1.00
0.069
1.186
石灰砂浆
18
6
20
0.810
10.070
1.00
0.025
0.249
各层之和∑
-
300
-
-
-
1.061
3.605
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0.75[默认]
传热系数K=1/(0.15+∑R)
0.83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第4.2.6条
标准要求
K≤1.0,D≥3.0 或 K≤0.8,D≥2.5
结论
满足
九、 外墙构造
(一)外墙相关构造
1. 外墙:外-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材料名称
(由外到内)
材料编号
序号
厚度δ
导热系数λ
蓄热系数S
修正系数
热阻R
热惰性指标
(mm)
W/(m.K)
W/(㎡.K)
α
(㎡K)/W
D=R*S
水泥砂浆
1
1
20
0.930
11.370
1.00
0.022
0.245
挤塑聚苯板(ρ=25-32)
22
2
20
0.030
0.320
1.20
0.556
0.213
水泥砂浆
1
3
20
0.930
11.370
1.00
0.022
0.245
钢筋混凝土
4
4
200
1.740
17.200
1.00
0.115
1.977
石灰砂浆
18
5
20
0.810
10.070
1.00
0.025
0.249
各层之和∑
-
280
-
-
-
0.738
2.928
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0.75[默认]
传热系数K=1/(0.15+∑R)
1.13
2. 梁柱: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材料名称
(由外到内)
材料编号
序号
厚度δ
导热系数λ
蓄热系数S
修正系数
热阻R
热惰性指标
(mm)
W/(m.K)
W/(㎡.K)
α
(㎡K)/W
D=R*S
水泥砂浆
1
1
20
0.930
11.370
1.00
0.022
0.245
挤塑聚苯板(ρ=25-32)
22
2
20
0.030
0.320
1.20
0.556
0.213
水泥砂浆
1
3
20
0.930
11.370
1.00
0.022
0.245
钢筋混凝土
4
4
200
1.740
17.200
1.00
0.115
1.977
石灰砂浆
18
5
20
0.810
10.070
1.00
0.025
0.249
各层之和∑
-
280
-
-
-
0.738
2.928
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0.75[默认]
传热系数K=1/(0.15+∑R)
1.13
(二)外墙平均热工特性
1. 东向
构造名称
构件类型
面积(m2)
面积所占比例
传热系数K
W / (㎡K)
热惰性指标D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外-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外墙
587.46
1.000
1.13
2.93
0.75
2. 西向
构造名称
构件类型
面积(m2)
面积所占比例
传热系数K
W / (㎡K)
热惰性指标D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外-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外墙
588.72
1.000
1.13
2.93
0.75
3. 南向
构造名称
构件类型
面积(m2)
面积所占比例
传热系数K
W / (㎡K)
热惰性指标D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外-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外墙
768.99
1.000
1.13
2.93
0.75
4. 北向
构造名称
构件类型
面积(m2)
面积所占比例
传热系数K
W / (㎡K)
热惰性指标D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外-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外墙
760.37
0.998
1.13
2.93
0.75
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梁
1.47
0.002
1.13
2.93
0.75
合计
761.84
1.000
1.13
2.93
0.75
5. 总体
构造名称
构件类型
面积(m2)
面积所占比例
传热系数K
W / (㎡K)
热惰性指标D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外-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外墙
2705.54
0.999
1.13
2.93
0.75
挤塑聚苯板20+钢筋砼200
梁
1.47
0.001
1.13
2.93
0.75
合计
2707.01
1.000
1.13
2.93
0.75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第4.2.6条
标准要求
K≤2.0,D≥3.0 或 K≤1.0,D≥2.5
结论
不满足
十、 凸窗板
(一)凸窗顶板
1. 凸窗顶板
材料名称
(由外到内)
材料编号
序号
厚度δ
导热系数λ
蓄热系数S
修正系数
热阻R
热惰性指标
(mm)
W/(m.K)
W/(㎡.K)
α
(㎡K)/W
D=R*S
钢筋混凝土
4
1
50
1.740
17.200
1.00
0.029
各层之和∑
-
50
-
-
-
0.029
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0.75[默认]
传热系数K=1/(0.15+∑R)
5.59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第4.2.6条
标准要求
K<=2.0
结论
不满足
(二)凸窗侧板
1. 凸窗侧板
材料名称
(由外到内)
材料编号
序号
厚度δ
导热系数λ
蓄热系数S
修正系数
热阻R
热惰性指标
(mm)
W/(m.K)
W/(㎡.K)
α
(㎡K)/W
D=R*S
钢筋混凝土
4
1
50
1.740
17.200
1.00
0.029
各层之和∑
-
50
-
-
-
0.029
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0.75[默认]
传热系数K=1/(0.15+∑R)
5.59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第4.2.6条
标准要求
K<=2.0
结论
不满足
(三)凸窗底板
1. 凸窗底板
材料名称
(由外到内)
材料编号
序号
厚度δ
导热系数λ
蓄热系数S
修正系数
热阻R
热惰性指标
(mm)
W/(m.K)
W/(㎡.K)
α
(㎡K)/W
D=R*S
钢筋混凝土
4
1
50
1.740
17.200
1.00
0.029
各层之和∑
-
50
-
-
-
0.029
传热系数K=1/(0.15+∑R)
5.59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第4.2.6条
标准要求
K<=2.0
结论
不满足
十一、 户墙
本工程无此项内容
十二、 楼板构造
1. 钢筋砼楼板120
材料名称
材料编号
序号
厚度δ
导热系数λ
蓄热系数S
修正系数
热阻R
热惰性指标
(mm)
W/(m.K)
W/(㎡.K)
α
(㎡K)/W
D=R*S
水泥砂浆
1
1
20
0.930
11.370
1.00
0.022
0.245
钢筋混凝土
4
2
120
1.740
17.200
1.00
0.069
1.186
石灰砂浆
18
3
20
0.810
10.070
1.00
0.025
0.249
各层之和∑
-
160
-
-
-
0.115
1.679
传热系数K=1/(0.22+∑R)
2.98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赣州实施意见》(2007年4月)第4.2.6条
标准要求
K≤2.0
结论
不满足
十三、 挑空楼板
本工程无此项内容
十四、 户门
本工程无此项内容
十五、 天窗
(一)天窗屋顶比
无天窗
(二)天窗类型
标准依据:《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第4.2.2条
标准要求:K≤4.0,SC≤0.5
结论:无
十六、 外窗气密性
层数
1~6层
7层以上
最不利气密性等级
-
-
外窗气密性措施
标准依据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第4.2.5条,分级与检测方法《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第4.2.5条,分级与检测方法《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标准要求
1~6层外窗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的3级
7层以上外窗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的4级
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十七、 规定性指标检查结论
序号
检查项
结论
可否性能权衡
1
体型系数
不满足
可
2
窗墙比
满足
3
外窗热工
满足
4
屋顶构造
满足
5
外墙构造
不满足
可
6
凸窗顶板
不满足
可
7
凸窗侧板
不满足
可
8
凸窗底板
不满足
可
9
楼板构造
不满足
可
10
天窗类型
无
11
外窗气密性
满足
结论
不满足
可
说明:本工程存在不满足规定性指标设计要求的设计指标,需按《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6/J004-2006)的要求进行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对比评定法)并输出节能设计综合评价计算报告书。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赣州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计算报告 第 13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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