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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厂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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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2.1 法律、法规 1 1.2.2 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献 2 1.2.3 标准、规范、规程 3 1.2.4 其他资料 3 1.3 事故分类 4 1.4 事故应急原则 4 1.5 事故分级 5 1.6 应急响应条件 6 1.7 合用条件 6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7 2.1 应急组织体系 7 2.2 组织机构 7 2.3 职责 8 2.3.1 应急指挥部 8 2.3.2 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9 3 防止与预警 13 3.1 危险源监控 13 3.1.1 危险源监控需要采用的技术措施 13 3.1.2 危险源监控的管理措施 13 3.2 预警行动 13 3.3 事故应急措施 14 3.3.1 火药爆炸、爆破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4 3.3.2 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4 3.3.3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5 3.3.4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5 3.3.5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6 3.3.6 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6 3.3.7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6 3.3.8 容器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7 3.3.9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措施 17 3.4 信息报告与处置 18 3.4.1 信息报告与告知流程 18 3.4.2 信息上报 18 4 应急响应 20 4.1 响应分级 20 4.2 基本响应 20 4.3 响应程序 22 4.4 应急结束 22 4.5 信息发布 23 5 后期处置 24 5.1 善后处置 24 5.2 经验教训总结及改善建议 24 6 保障措施 25 6.1 应急队伍保障 25 6.2 应急物资保障 25 6.3 经费保障 25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26 6.5 专家保障 26 7 培训与演练 27 7.1 培训 27 7.2 演练 28 7.2.1 演练的目的 28 7.2.2 演练原则和规定 29 7.2.3 应急演练策划与准备 29 7.2.4 演练实行 29 8 奖惩与责任追究 30 9 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30 9.1 单位概况 30 9.2 矿区周边环境 31 9.3 重大危险源辨识 32 9.4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3 9.4.1 爆破伤害、火药爆炸 33 9.4.2 坍塌(滑坡) 34 9.4.3 机械伤害 34 9.4.4 高处坠落 35 9.4.5 车辆伤害 35 9.4.6 触电 36 9.4.7 物体打击 36 9.4.8 容器爆炸 36 9.4.9 自然灾害 37 10 附则 39 10.1 术语和定义 39 10.2 维护和更新 40 10.3 应急预案实行 41 附录1 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 附录2 应急救援相关联系电话 附录3 应急救援物资表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公路碎石厂采石厂露天开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运营,增强防范和应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劫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劫难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公路碎石厂露天开采实际情况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3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5)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9月1日,国务院令第466号); (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23年5月1日,国务院令第549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行条例》(1996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4号); (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条例》(2023年6月1日,国务院令第493号); (9)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12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1号公告)。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3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第52号) 1.2.2 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献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23年5月1日); (2)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23年9月1日); (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23年3月1日); (4)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23]24号); (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告知》(国办发[2023]13号);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2023年4月6日,国办函[2023]33号); (7) 《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告知》(2023年4月29日,安监总厅应急[2023]73号);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3]59号); (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告知》(安监总厅应急[2023]84号); (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山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的告知》(安监总厅应急[2023]12号); (11)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23]56号); (1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23]73号); (1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告知》(国发[2023]23号); (14) 《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行细则》(辽安监应急[2023]30号)。 1.2.3 标准、规范、规程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23); (2)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3); (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23); (4)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3); (5)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23); (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23); 1.2.4 其他资料 (1)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文献; (2) 设立应急管理机构及兼职应急人员的文献;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安全管理制度; (5) 安全操作规程; (6) 从业人员教育与培训记录。 1.3 事故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公路碎石厂露天开采生产安全事故指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公路碎石厂露天开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物质所引起事故的类型而划分类别,事故类型重要有:矿山施工开采生产中发生的坍塌、爆破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容器爆炸等事故,其中坍塌、爆破伤害是我建筑石矿需要重点防止的生产安全事故。 矿山全体工作人员应根据应急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经危害辨认、风险评估,拟定本单位内易发生或也许发生的应急事件。 1.4 事故应急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劫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劫难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劫难应急救援工作。下属各级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劫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 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矿山事故劫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部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矿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别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矿山发挥自救作用。 (4) 科学决策,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足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善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保证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 防止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防止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规定,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平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足运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同时要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6) 整合资源,协调应对。充足运用周边可运用应急资源,如:村镇级诊所、乡镇级卫生院、县医院、市级医院及周边矿山应急队伍,以及县、市应急救援中心应急队伍。 1.5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解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灾情按其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I级):是指导致30人以上(涉及本数,下同)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II级):是指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涉及本数,下同)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III级):是指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IV级):是指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6 应急响应条件 达成下述条件之一的事件,启动本预案,由矿山按照本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机构报告。 (1) 发生IV级含IV级以上事件时; (2) 地方人民政府已经启动应急预案并规定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公路碎石厂启动应急预案时; (3) 矿山下属生产部门发出请求时。 1.7 合用条件 本预案合用于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公路碎石厂露天开采矿山、办公、作业场合发生的边坡塌陷、火药爆炸、爆破伤害、边坡失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IV级及IV级以上事件启动本预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矿山应急组织体系见下图4-1。 应急指挥部 善后解决组 现场救援组 后勤保障组 图4-1 矿山应急组织体系图 2.2 组织机构 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 成员: 各工作组成员及联系方式见附录1。 (1) 现场救援组 组长: 成员: (2)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3) 善后解决组 组长: 成员: 2.3 职责 2.3.1 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矿山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其职责如下: (1) 听从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请示并贯彻指令; (2) 审定并签发矿山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3) 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4) 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5) 审定矿山级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应急解决方案; (6) 拟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并下达派出指令; (7) 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8)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急救援中心求援,并配合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 (9) 审定并签发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10) 审查应急工作的考核结果; (11) 审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用; (12)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 审定新闻发布材料,指定新闻发言人; (14) 接受应急事件报告,跟踪事件发展及处置动态; (15) 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16) 及时告知矿山有关职能部门和事件单位,组织、指导、协助和协调应急解决和应急救援工作; (17) 负责起草需要上报材料;协助矿长办公室应急新闻稿的起草及应急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 (18) 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现场应急处置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 (19) 负责矿山综合应急预案及地质勘探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专项预案的起草,负责矿山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方案的策划、实行,并对演练进行总结; (20) 负责矿山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21) 负责相应急工作的平常费用做出预算; (22) 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23) 负责各专业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 (24) 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工作配合与衔接,保证各救援组织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工作有序; (25) 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6) 根据需要,进行各组之间的人员调配。 (27) 收集现场信息,核算现场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应急资源、事态发展等情况,启动现场救援程序,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28) 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29) 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0) 核算现场应急终止条件,并向矿山应急指挥部请示现场应急终止。根据矿山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宣布现场应急终止,采用恢复正常的相应措施; (31) 负责矿山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2 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 现场救援组 a. 熟悉各类救援工具、器材、设备的存放地点,保证用时快速到位; b. 接到出警命令后,迅速佩带救援设施、器材赶赴事故现场; c. 根据生产事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消除蔓延条件,防止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d. 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受灾物资,尽力减少后果严重限度,减少损失; e. 抢险过程中,要与其他救援组织互相配合,互相关照,加强联系,并注意自我保护,保证安全救助,避免发生新的伤害; f. 清理、检查、维护疏散路线,保证遇险人员及车辆顺利畅通; g. 指导遇险人员按照指挥部指定的撤离路线和地点安全疏散转移; h. 负责疏散人员的安顿与现场秩序维护; i. 服从应急指挥部的调配,顾全大局,增强工作责任心; j. 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药品,并经常检查、维护,保证用时可靠有效; k. 接到出警命令后,立即携带设备、工具、药品进入事故现场; l. 设立临时救护站点,给受灾人员及救助人员发放防止性药品,对受污染的设备、器材等进行消毒,对受害的人员进行消毒救治; m. 负责受伤人员的转送救治及临时护理; n. 负责与本地环保、卫生部门联系,对灾害区域进行检测治理,避免流行性疾病发生和传播。 (2) 后勤保障组 a. 根据救援预案事故类型,制定救援物资、设备、工具、器材、生活用品、医药用品采购计划,报矿山应急指挥部审批后采购贯彻,保证所购物资的质量; b. 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保管和登记建档;并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救援工具、器材和设备,保证用时可靠; c. 保证交通运送工具、设备处在良好的使用状态,可以满足撤离需要; d. 经常检查、维护总队辖区内的供水、供电线路,保证应急使用需要; e. 与常用物资生产厂家建立应急互动关系,以防事故发生时由于库存物资局限性而影响救援工作; f. 保证应急救援时的资金使用; g. 保证应急救援时车辆的调配使用; h.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按矿山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有效的调配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等物资到达现场,为抢险救灾提供物资保障和高质量的后勤服务; i. 充足运用内部网络或其他通讯设备,保证各种信息、指令渠道畅通; j. 给矿山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部配备通讯人员,保证其他通讯渠道中断时的各种信息、指令的顺利传送; k. 沟通外部通讯渠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发展、救助情况,及时接受、传达上级指令,指导救灾行动; l. 向公众发布有关保护措施和紧急公告; m. 按照时间顺序,具体记录事件的发现、发展及抢救过程中各种报警、接警、通讯、预案启动、指挥、行动、指令、人员情况等信息,为最后的调查、总结提供依据; n. 资料记录与信息报道应真实、准确、全面; o. 服从应急指挥部的调配。 (3) 善后解决组 a. 救援程序结束后,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清理工作,对损失情况进行清查、登记; b. 做好伤员及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 c. 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遇难人员和伤员家属接待及善后解决工作,调解解决相关矛盾; d. 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e. 安抚、慰问有关受伤人员及家属; f. 进行事故调查解决和向上级部门报告提供依据; g.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和过程,记录伤亡和经济损失; h. 对抢险救援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履行职责、延误救助时机,导致事态扩大、经济损失增长者,要追查事故责任,并提出解决意见; i. 对现存在的灾情隐患向指挥部提出整改建议,并提出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防止措施; j.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k. 服从应急指挥部的调配。 3 防止与预警 3.1 危险源监控 3.1.1 危险源监控需要采用的技术措施 (1) 在炸药临时存放点、爆破作业区、压力容器、电器设备、道路拐弯处、高陡边坡竖立相关的危险标示、标记。 (2) 对矿用机械设备、空压机、挖掘机、铲车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测,并对检查、检测结果进行记录。 3.1.2 危险源监控的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矿山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贯彻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行方案。 (2) 保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用的应急措施。 (4) 建立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危险源认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用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不断改善管理手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提高危险源的安全稳定性。 3.2 预警行动 根据危险源监控设备和监控人员提供的信息,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有关人员将信息汇总、分析后,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发生发展态势,及时研究拟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故的发生发展态势,发出预警预报,并告知有关应急组织机构和公众采用相应行动防止事故发生。 3.3 事故应急措施 3.3.1 火药爆炸、爆破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事故发生后,应由应急指挥部协调统一指挥,根据预案及时解决危石,排除哑炮,避免事故扩大。 (2) 全体人员应按照应急疏散路线有序地撤离。 (3) 遇有人员受伤,现场救援组立即采用消毒、止血等临时急救措施,迅速向就近医疗机构求救或拨打120求救,并说明事故严重限度,联系电话等,派人到路口接应。 (4) 爆炸引起火灾时,现场救援组立即向119求救,并负责防止无关人员盲目进入现场,防止有毒气体伤害,待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抢险救灾。 (5) 应急指挥部人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冷静,判断对的,防止二次爆炸,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指挥抢险救灾,减少损失。 3.3.2 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 坍塌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用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就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 根据工程环境情况及地点不同,积极采用有效的措施,遏制事故的发展和蔓延。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范围内。 (3) 现场救援组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向就近医疗机构求救或拨打120求救,争取时间,减小伤亡。 (4) 后勤保障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救援所需的物质和器械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善后解决组对事故现场采用保护或拍照等必要手续,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认为事故查处提供完整可靠的依据。 3.3.3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发生机械伤害,要及时停止机械运转,并根据伤害采用相应的救治措施 (2) 后勤保障组及时将现场情况上报到应急指挥部,伤势严重的应向就近医疗机构求救或拨打120求救。 (3) 出血性外伤医疗救护组应及时采用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导致生命危险。 (4) 骨折性外伤,在挪动伤员时要冷静小心,采用对的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 脊椎骨折伤员要使受伤者静卧,严禁采用抱、拉、抬腿等方法解决,以防脊椎受伤,导致伤员瘫痪。 (6) 现场救援组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以便调查组调查。 3.3.4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发生坠落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应及时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用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应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 如属两人以上事故应视其伤害限度一方面对重伤员采用抢救,以免错过挽救时机。 (3) 根据伤员所伤部位采用对的救护手段,骨折伤员尽量避免挪动和拉线。颅骨导致伤害人员特别注意脑震荡,脊椎受伤人员要静卧,防止导致脊椎损伤导致瘫痪。 (4) 严格注意因内伤出血后导致死亡事故。 (5) 后勤保障组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把施救药品器械供应到位。以便使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6) 现场救援组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留有痕迹,为调查解决提供可靠依据。 3.3.5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始救援。 (2) 现场救援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援,迅速向就近医疗机构求救或拨打120 求救。 (3) 在无人救助的情况下,要尽也许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进行简易处置,以免再次受伤。 (4) 后勤保障组报警时说清交通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大体情况,保护好现场。 3.3.6 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发生触电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山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 在应急指挥部未到来之前现场救援组应对伤员进行急救或根据情况送往医院救治。 (3) 如伤员情况危急要及时向就近医疗机构求救或拨打120 求救。 (4) 后勤保障组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施救所需的医疗器械、辅助器材及时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5) 要对有也许继续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进行清除,以免再次发生事故或导致更大的财产损失。 (6) 应急指挥部应对事故现场进行绘图、拍照或录像,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便为查处提供可靠依据。 3.3.7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伤害的性质和限度,运用现场的一切可运用条件,采用恰当的救护措施,及时报上级预案指挥部。 (2) 对伤势严重的人员医疗救护组应及时向就近医疗机构求救或拨打120求救。 (3) 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用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导致生命危险。 (4) 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用对的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 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式,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解决,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导致瘫痪。 (6) 现场救援组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3.3.8 容器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发生容器爆炸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抢险救灾防止势态恶化,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 立即关掉电源,检查容器爆炸冲击力及爆炸碎片是否损坏到附近的设备设施,排查事故隐患以防引起别的事故。 (3) 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抢救,现场救援组做紧急消毒、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若有容器碎片飞入人体不能拔出,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求救或拨打120求救,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 现场救援组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调查组调查。 3.3.9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措施 (1) 后勤保障组应当注意收集天气、自然灾害等讯息预报,如发现矿区范围内有也许发生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时,应及时上报给应急指挥部,由矿长决定是否停止生产。 (2) 如有自然灾害致使人员受伤的现场救援组应立即抢救,同时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求救或拨打120求救,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3) 后勤保障组应购置基本防护用品发放给工人以防止恶劣天气对人员导致的伤害。 3.4 信息报告与处置 突发事件 发 生 3.4.1 信息报告与告知流程 事故现场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事故现场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 上级部门应急指挥部 办 公 室 直接上级单位 (负责人) 图5-1 信息报告与告知流程图 3.4.2 信息上报 (1) 本预案分级的各类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现场的重要负责人(矿山所属各部门重要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0.5小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事件发生现场的重要负责人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x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地人民政府报告。 (2) 发生IV事件,应急总指挥在接到事件发生信息的同时立即向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 (3) 为争取时间,凡发生Ⅲ级事件或Ⅲ级以上级别事件,事件信息可先以口头、电话等快捷的方式报告,但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应填写书面事件紧急报告,并随时报告事件的后续情况。 (4) 事件紧急报告的内容: a. 事件报告单位、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区及具体地点; b. 事件类别及事件简要通过; c. 受困、受伤、遇难及其它遇险人员人数初步估计; d. 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e. 影响范围、限度及发展趋势初步估计; f. 事件因素,性质的初步判断; g. 救助受困、受伤、遇难及其它遇险人员情况及采用的措施; h. 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件抢险、救助和解决的有关请求; i. 报告时间、书面报告方式的报告签发人、其它报告方式的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xxxxxxx 安全生产事故报警、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安监局):xxxxxxx 应急指挥部事件报告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按照法定期间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公司应急救援相关联系电话见附录2。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1) 发生一般突发事故的响应(Ⅳ级) ① 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在事故应急指挥进行指挥; ② 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成员单位下发告知; ③ 根据需要,与相关成员单位、人员,通过无线通讯实行异地指挥; ④ 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⑤ 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 发生较大及以上矿山突发事故的响应(Ⅲ级及以上) ① 应急指挥部直接报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亲临现场直接指挥应急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由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启动上级预案; ② 应急指挥部配合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应急救援工作。 4.2 基本响应 公司突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立警戒标志。具体为: ① 事故发生后,警戒疏散组根据事故扩散范围建立警戒区。 ② 除消防、应急救援人员、医护人员、应急救援车辆外,其别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警戒区。 ③ 现场救援组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解决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④ 事故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撤离事故现场。 ⑤ 后勤保障组向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通报事故险情状况。 ⑥ 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送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⑦ 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掌握对的的应急解决办法。 (1)应急解决 ① 止血急救:止血的方法通常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 ② 包扎解决:有外伤的伤员通过止血后,就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等包扎起来。 ③ 骨折固定解决:假如受伤人员发生骨折,需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条件,迅速,及时而准确地给伤员进行临时固定。 (2)烧伤急救 ① 迅速脱去着火的衣服(或被热液浸湿的及沾染化学品衣服),用水浇灌或卧倒打滚等方法,熄灭火焰。 ② 用冷水冲洗,浸泡或湿敷受伤部位。 ③ 现场烧伤创面无需特殊解决,只要外裹一层敷料或用清洁的被单,衣服等进行简朴的包扎。 ④ 尽量减少镇静止痛药物应用。 ⑤ 对于休克患者,轻者可口服含盐饮料防治;重者需静脉补液。口服忌大量饮水,特别白开水,一般一次口服不宜超过50毫升,谨防呕吐。 ⑥ 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救治。 (3)伤员转运 紧急解决后,应及时安排伤员就近到村卫生所或长宝乡卫生院救治,伤势严重的转到双塔区医院或朝阳市中心医院,伤员转运由救护组负责安全保卫组协助。 4.3 响应程序 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后,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如图: 地方政府 采场 应急指挥部 各工作 小组 协议救 援机构 事故现场 图6-1 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4.4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所有得救,事态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消除后,经应急指挥部确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应急指挥部发布终止本预案命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Ⅳ级生产事故由朝阳市双塔区xxx公路碎石厂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程序,并告知周边单位或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Ⅲ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xxx安监局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程序,并通过新闻部门发布信息。 应急结束后,矿山应急指挥部应指定责任部门完毕如下事项: (1) 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发展、应急救援等情况; (2) 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原始资料收集工作,向善后解决组移交相关资料;得到事故调查组批准后,方可开始现场回复重建工作; (3)应急指挥部组织编写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作为应急预案评审维护的重要资料。 4.5 信息发布 由xxx区政府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 公司做好灾后重建、污染物清理与解决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减少事故损失,尽快恢复秩序; (2) 成立善后解决组,协调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涉及人员安顿与补偿、现场清理与污染物解决、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等事项,对于应急救援期间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予以补偿和支付。 5.2 经验教训总结及改善建议 应急工作结束后,参与救援的部门要认真核对参与应急的人数,清点各种应急设备器材、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应急指挥部应整理好应急记录、图纸等资料,核算应急工作产生的费用,并及时组织参与应急的部门与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写出应急总结报告。应急总结报告至少应涉及如下内容: (1) 事件情况,涉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导致损失、人员伤亡、受困情况、遇险情况,事件发生初步因素分析; (2) 应急处置过程; (3) 应急处置运用的应急资源及损失、消耗情况; (4) 处置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教训; (5) 对预案的修改建议; (6) 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 应急指挥部相应急总结、记录、图纸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并负责审批上报材料并上报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保障 本着统筹计划、合理布点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系统,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运用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充足运用社会应急资源,签订互助协议,提供应急期间的抢险抢修、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治安保卫、交通维护和运送等应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强广大员工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自身应急队伍的素质。 6.2 应急物资保障 应急设备、设施与物资的有效保证,可以在事故发生后有效地控制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并也许排除事故,控制现场,保护场外人员的安全。因此,矿山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在运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协助生产销售应急物资的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配备应急救援的器材、设备和设施,储备应急物质,并经常进行保养、维护和更新,以保证这些器材、设备、设施、物资处在正常使用状态。建立健全救援装备、物资数据库和统一调用制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属各机构应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在应急状态下,所有救援装备、物资立即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由矿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动与使用,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迟延或拒绝,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公司应急物资清单见附录3。 6.3 经费保障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相应急工作的平常费用作出预算,财务部门审核,列入年度预算;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财务部门相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在应急工作中保证应急通信畅通。保证厂内各车间固定电话畅通,同时制定制度规定移动电话的正常使用。 火警:119;公安:110;急救:120 双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xxxxxxx 安全生产事故报警、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安监局):xxxxxxx 矿山应急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应随身携带手机,并保证24小时开机(联系方式见附表)。 6.5 专家保障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xxx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xxxxxxxxxxxx xxx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xxxxxxxxxxxx 7 培训与演练 7.1 培训 为进一步明确各人员应急工作职责,使其获得应急处置知识与技能,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公路碎石厂每年都应通过举办培训班、派员参与相关应急培训。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两种。一般培训重要针对一般员工,培训内容重要涉及危险辨认、报警、逃生、疏散、现场急救、个人防护等内容。特殊培训重要针相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行动关键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等,特殊培训内容应根据各类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应当具有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体拟定。特殊培训可采用自我培训、互相培训与社会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分散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公路碎石厂培训完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估可以采用考试、现场提问、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于关键应急岗位的人员,假如考核不合格,可对其单独加强培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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