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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验收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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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屋面工程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 量,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 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改革方针,本规范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标准合并,组成了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以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1.0.2 本规范合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条文说明: 本规范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按总则、术语、基本 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瓦屋面工 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和分部工程验收等内容分章进行叙述。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献以及承包协议文献,对施工质量 验收的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 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 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也是明确划分设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前 提。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协议》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因此总 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本规范明确屋面 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承包协议的规定验收,但协议文献的规定不得低于本 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23配套使用。 条文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规定的 原则编制的。本规范对屋面工程检查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划分,质量 指标和验收程序都提出了规定,同时还强调执行本规范时应当与《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 条文说明: 本条文是根据建设部印发建标(1996)626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采用了“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典型用语。 分部工程验收 10.0.1 屋面工程施工应按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查批 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分项工程可由若干检查批组成,分项 工程划提成检查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 现的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实际的需要。 分项工程检查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主控项目是对建 筑工程的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查项目,本规范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列为强 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按构成分项工程的 各检查批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规定。分项工程检查批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期, 应及时进行解决。 10.0.2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献和记录应按表10.0.2规定执行。 表10.0.2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献和记录 序号 项目 文献和记录 1 防水设计 设计图纸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告知单和材料代用核定单 2 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3 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操作规定及注意事项 4 材料质量证明文献 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和实验报告 5 中间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查记录、淋水或蓄水检查记录 6 施工日记 逐日施工情况 7 工程检查记录 抽样质量检查及观测检查 8 其他技术资料 事故解决报告、技术总结 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献和记录体现了施工全过程控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不得有涂改和伪造,各级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有效。 10.0.3 屋面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应涉及以下重要内容: 1 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2 密封防水解决部位。 3 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 4 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 5 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立的隔离层。 条文说明: 隐蔽工程为后续的工序或分项工程覆盖、包裹、遮挡的前一分项工程。例 如防水层的基层,密封防水解决部位,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构造, 应通过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隐蔽,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渗漏或不易修 复而直接影响防水效果。 10.0.4 屋面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 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3 找平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4 保温层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观密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5 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规定。 6 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规定,搭接宽度对的,接缝严密, 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7 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涂层无裂纹、皱折、流淌、鼓泡 和露胎体现象。 8 刚性防水层表面应平整、压光,不起砂,不起皮,不开裂。分格缝应平 直,位置对的。 9 嵌缝密封材料应与两侧基层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得有开裂、 鼓泡、下塌现象。 10 平瓦屋面的基层应平整、牢固,瓦片排列整齐、平直,搭接合理,接 缝严密,不得有残缺瓦片。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等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 基本规定,重要用于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的观感质量验收。工程的观感质 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0.0.5 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连续淋水 2h后进行。有也许作蓄水检查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条文说明: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因此,屋面工程 验收时,应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可在雨后或连续淋 水2h后进行。有也许作蓄水检查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检查后应 填写安全和功能检查(检测)报告,作为屋面工程验收的文献和记录之一。 10.0.6 屋面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 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完毕后,应由施工单位先行自检,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献和记录,确认合格后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子分部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抽样检查和使用功能满足限度的检查。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屋面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第10.0.2条的规定,将验收文献和记录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做为存档资料。 10.0.2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献和记录应按表10.0.2规定执行。 表10.0.2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献和记录 序号 项目 文献和记录 1 防水设计 设计图纸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告知单和材料代用核定单 2 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3 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操作规定及注意事项 4 材料质量证明文献 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和实验报告 5 中间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查记录、淋水或蓄水检查记录 6 施工日记 逐日施工情况 7 工程检查记录 抽样质量检查及观测检查 8 其他技术资料 事故解决报告、技术总结 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献和记录体现了施工全过程控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不得有涂改和伪造,各级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有效 基本规定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限度、使用功能规定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规定 项 目 屋 面 防 水 等 级 Ⅰ Ⅱ Ⅲ Ⅳ 建筑物类别 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特殊规定的建筑。 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一般的建筑 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合 理使用年限 25年 2023 2023 5年 防水层选用材料 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 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材料 设防规定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限度、使用功能规定,将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Ⅱ、Ⅲ、Ⅳ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规定为25年、2023、2023、5年,并根据不同的防水等级规定防水层的材料选用及设防规定。 根据不同的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选用高、中、低档防水材料,进行一道或多道设防,作为设计人员进行屋面工程设计时的依据。屋面防水层多道设防时,可采用同种卷材叠层或不同卷材复合,也可采用卷材、涂膜复合,刚性防水和卷材或涂膜复合等。所谓一道防水设防,是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个防水层次。 3.0.2 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 防规定,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 过计算拟定。 条文说明: 根据建设部(1991)370号文《关于治理屋面渗漏的若干规定》:房屋 建筑工程屋面防水设计,必须要有防水设计经验的人员承担,设计时要结合工 程的特点,对屋面防水构造进行认真解决。因此,本条文规定设计人员在进行 屋面工程设计时,一方面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限度、使用功能规定,拟定 建筑物的屋面防水等级和屋面做法,然后按照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防水材料 情况、经济技术水平和其他特殊规定等综合考虑选定适合的防水材料,按设防 规定的规定进行屋面工程构造设计,并应绘出屋面工程的设计图;对檐口、泛 水等重要部位,还应由设计人员绘出大样图。对保温层理论厚度应通过计算后 拟定,作为屋面工程设计的依据。 3.0.3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 方案或技术措施。 条文说明:根据建设部(1991)837号文《关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 规定: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对图纸的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 构造及有关规定。这样做一方面是对设计图纸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使施工单位 切实掌握屋面防水设计的规定,避免施工中的差错。同时,制订保证防水工程 质量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0.4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 “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毕,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 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各道工序之间,经常因上道工序存在的问题未解决,而被下道工 序所覆盖,给屋面防水留下质量隐患。因此,必须强调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 验收,即在操作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序间的交接检和专职质量人员 的检查,检查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然后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检查 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以达成消除质量隐患的目的。 3.0.5 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 业人员应持有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条文说明: 防水工程施工,事实上是对防水材料的一次再加工,必须由防水专业队伍 进行施工,才干保证防水工程的质量。本条文所指的是由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防水施工公司的规模、技术水平、业绩等综合考核后颁发资质证书的防水 专业队伍。操作人员应通过防水专业培训,达成符合规定的操作技术水平,由 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对非防水专业队伍或非防水工施工的,当 地质量监督部门应责令其停止施工。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 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实验报告;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条文说明: 防水、保温隔热材料除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等出厂质量证明文献 外,还应有经本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所指定的检测单位对该产品抽样检查认证 的实验报告,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为了控制防水、保温 材料的质量,对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抽样复试。 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已进入现场,应责令其清退出场,决不允许使用到工程上。 3.0.7 当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已完毕的部分应采用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 对屋面工程的成品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很多工程在屋面施工完后, 又上人去进行其他作业,如安装开线、安装广告支架、堆放脚手架工具等,造 成防水层的局部破坏而出现渗漏。所以,对于防水层施工完毕后的成品保护应引 起重视。 3.0.8 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 面防水层竣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条文说明: 本条文强调在防水层施工前,应将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及预埋件安装完 毕。如在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再上人去安装,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破坏防水层的 整体性,从而易于导致屋面渗漏。 3.0.9 屋面工程竣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 等进行外观检查,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查。 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必须做到无渗漏,才干保证使用的规定。无论是防水层的自身还 是屋面细部构造,通过外观检查只能看到表面的特性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 求,肉眼很难判断是否会渗漏。只有通过雨后或连续淋水2h后,使屋面处在工 作状态下经受实际考验,才干观测出屋面工程是否有渗漏。有也许作蓄水检查 的屋面,还规定其蓄水时间不应小于24h。 3.0.10 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施工环境气温宜符合表3.0.10的规定。 表3.0.10 屋面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 项 目 施 工 环 境 气 温 粘结保温层 热沥青不低于-10℃;水泥砂浆不低于5℃ 沥青防水卷材 不低于5℃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冷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冷粘法不低于5℃;热风焊接法不低于-1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溶剂型不低于-5℃;水熔型不低于5℃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溶剂型不低于-5℃;水熔型不低于5℃ 刚性防水层 不低于5℃ 条文说明: 在屋面工程的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时,气候条件对其影响很大。雨天施工会使保温层、找平层中的含水率增大,导致防水层起鼓破坏;气温过低时铺贴卷材,易出现开卷时卷材发硬、脆裂,严重影响防水层质量;低温涂刷涂料,则涂层易受冻且不易成膜;五级风以上进行屋面防水层施工操作,难以保证防水层质量和人身安全。所以,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能及施工工艺,分别规定了适于施工的环境气温。 3.0.11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3.0.11的规定。 表3.0.11 屋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 项 工 程 屋面工程 卷材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涂膜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刚性防水屋面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材屋面,细部构造 隔热屋面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条文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规定,按建筑部位拟定屋面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又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专业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故本规范把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均列为子分部工程。 本规范对分项工程划分,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符合施工实际的需要。 3.0.12 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和隔热屋面工程,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 接缝密封防水、每50m抽查一处,每处5m,且不得少于3处。 3 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应所有进行检查。 条文说明: 本条文规定了屋面工程中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批的抽查数量。各种屋面工程涉及找坡层、保温层、找平层、防水层及保护层等,均为每100m2抽一处,每处抽查面积10m2,且不得少于3处。这个数值的拟定,是考虑到抽查的面积占屋面工程总面积1/10有足够的代表性,并且通过数年来的工程实践,大家认为还是可行的,所以本次制订质量验收规范时仍沿用这一数据。 至于细部构造,则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涌漏的薄弱环节。据调查表白,在渗漏的屋面工程中,70%以上是节点渗漏。所以,对于细部构造每个地方都是不允许渗漏的。如水落口不管有多少个,一个也不允许渗漏;天沟、檐沟必须保证纵向找坡符合设计规定,才干排水畅通、沟中不积水。鉴于较难用抽检的百分率来拟定屋面防水细部构造的整体质量,所以本规范的明确规定细部构造应按所有进行检查,以保证屋面工程的质量。 屋面防水 5.3.1 本节合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Ⅳ级屋面防水。 条文说明: 涂膜防水层用于Ⅲ、Ⅳ级防水屋面时均可单独采用一道设防,也可用于Ⅰ、 Ⅱ级屋面多道防水设防中的一道防水层。二道以上设防时,防水涂料与防水卷 材应采用相容类材料;涂膜防水层与刚性防水层之间(如刚性防水层在其上)应 设隔离层;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复合使用形成一道防水层,涂料与卷材应选择 相容类材料。 5.3.2 防水涂料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条文说明: 将合用于涂膜防水层的涂料提成两类: (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水乳型阳离子氯丁胶乳改性沥青防水涂 料、溶剂型氯丁胶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再生胶改性沥青防水涂料、SBS(APP) 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 (2)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丙烯酸酯防水涂料、 单组份(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等。 除此以外,无机盐类防水涂料不合用于屋面防水工程;聚氯乙烯改性煤焦 油防水涂料有毒和污染,施工时动用明火,目前已限制使用。 5.3.3 防水涂膜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膜应根据防水涂料的品种分层分遍涂布,不得一次涂成。 2 应待先涂的涂层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后一遍涂料。 3 需铺设胎体增强材料时,屋面坡度小于15%时可平行屋脊铺设,屋面坡 度大于15%时应垂直于屋脊铺设。 4 胎体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mm。 5 采用二层胎体增强材料时,上下层不得互相垂直铺设,搭接缝应错开, 其间距不应小于幅宽的1/3。 条文说明: 防水涂膜在满足厚度规定的前提下,涂刷的遍数越多对成膜的密实度越好。 因此涂刷时应多遍涂刷,不管是厚质涂料还是薄质涂料均不得一次成膜;每遍 涂刷应均匀,不得有露底、漏涂和堆积现象;多遍涂刷时,应待涂层干燥成膜 后,方可涂刷后一遍涂料;两涂层施工间隔时间不宜过长,否则易形成分层现 象。 屋面坡度小于15%时,胎体增强材料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设应视方便施工而 定;屋面坡度大于15%时,为防止胎体增强材料下滑应垂直于屋脊铺设。平行 于屋脊铺设时,必须由最低标高处向上铺设,胎体增强材料顺着流水方向搭接, 避免呛水;胎体增强材料铺贴时,应边涂刷边铺贴,避免两者分离;为了便于 工程质量验收和保证涂膜防水层的完整性,规定长边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短 边搭接宽度不小于70mm,没有必要按卷材搭接宽度来规定。当采用两层胎体增 强材料时,上、下层不得垂直铺设,使其两层胎体材料同方向有一致的延伸性; 上、下层的搭接缝应错开不小于1/3幅宽,避免上、下层胎体材料产生重缝及 防水层厚薄不均匀。 5.3.4 涂膜厚度选用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涂膜厚度选用表 屋面防水等级 设防道数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Ⅰ级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 不应小于1.5mm Ⅱ级 二道设防 不应小于3mm 不应小于1.5mm Ⅲ级 一道设防 不应小于3mm 不应小于2mm Ⅳ级 一道设防 不应小于2mm — 条文说明: 涂膜防水屋面涂刷的防水涂料固化后,形成有一定厚度的涂膜。假如涂膜太薄就起不到防水作用和很难达成合理使用年限的规定,所以对各类防水涂料的涂膜厚度作了规定。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如溶剂型和水乳型防水涂料)称之为薄质涂料,涂布固化后很难形成较厚的涂膜,但此类涂料对沥青进行了较好的改性,材料性能优于沥青基防水涂料。所以规定了在防水等级为Ⅱ、Ⅲ级屋面上使用时其厚度不应小于3mm,它可通过薄涂多次或多布多涂来达成厚度的规定。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如多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丙烯酸酯类浅色防水涂料等),其性能大大优于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由于价格较贵,所以规定其厚度不应小于2mm,它可分遍涂刮来达成厚度的规定。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与其他防水材料复合使用时的综合防水效果好,涂膜自身厚度可适当减薄一些,但不应小于1.5mm。 5.3.5 屋面基层的干燥限度应视所用涂料特性拟定。当采用溶剂型涂料时, 屋面基层应干燥。 条文说明: 一般来说,涂膜防水层基层含水率越低越有助于防水层与基层的粘结;涂 膜防水层不易形成汽泡。水乳型防水涂料或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对基层干燥 限度的规定不如溶剂性防水涂料严格。当基层干燥限度不符合规范的规定期, 防水涂膜施工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3.6 多组份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并应根据有效时间拟定 使用量。 条文说明: 采用多组份涂料时,由于各组份的配料计量不准和搅拌不均匀,将会影响 混合料的充足化学反映,导致涂料性能指标下降。一般配成的涂料固化时间比 较短,应按照一次涂布用量拟定配料的多少。在固化前用完;已固化的涂料不 能和未固化的涂料混合使用,否则将会减少防水涂膜的质量。当涂料粘度过大 或涂料固化过快或涂料固化过慢时,可分别加入适量的稀释剂、缓凝剂或促凝 剂,调节粘度或固化时间,但不得影响防水涂膜的质量。 5.3.7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 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条文说明: 天沟、檐口、泛水和涂膜防水层的收头是涂膜防水屋面的薄弱环节,施工 时应保证涂膜防水层收头与基层粘结牢固,密封严密。 5.3.8 涂膜防水层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做好成品保护。保护层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3.14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参见本规范第4.3.14条的条文说明。 4.3.14 条文说明: 为防止紫外线对卷材防水层的直接照射和延长其使用年限,规定卷材防水层均应做保护层,并按保护层所采用材料不同列款叙述。 用绿豆砂做保护层,系传统的做法。据全国调查,许多工程因未能认真按规范施工而不能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绿豆砂保护层应辅撒均匀、粘结牢固,才干真正起到了保护层的作用由于近年来出现了冷玛蹄脂,这种胶结材料合用以云母或蛭石做保护层,根据调研效果可靠、工艺可行,故将其列入本规范。 水泥砂浆保护层由于水泥砂浆自身的干缩或温度变化影响,往往产生严重龟裂,且裂缝宽度较大,以致导致碎裂、脱落。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在水泥砂浆保护层划分表面分格缝,将裂缝均匀分布在分格缝内,避免了大面积的表面龟裂,故在规范中列入了一这项行之有效的规定。 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在调研中发现往往因温度升高、膨胀致使块体隆起。因此,本规范作出对块体材料保护层应留设分格缝的规定。 对现浇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格面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分格缝过密会对施工带来了困难,也不容易保证质量,故根据全国一些单位的实践经验,将分格面积定为36 m2是适当的。 浅色涂料保护层规定将卷材表面清理干净,均匀涂刷保护涂料,保证涂层的质量规定。 根据历次对屋面工程的调查,发现许多工程的水泥砂浆、块材、细石混凝土等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均未留出空隙。当高温季节,刚性保护层热胀顶推女儿墙,有的还将女儿墙推裂导致渗漏;而在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间留出空隙的屋面,均未见有推裂女儿墙的现象。故规定了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之间应预留30mm以上空隙,并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密。此外,还强调了在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设立隔离层的必要性,以保证刚性保护层胀缩变形时致损坏防水层。 主控项目 5.3.9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 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所列入防水涂料的质量指标,是根据屋面工程的需要规定了物理性能规定,而不是这些材料的所有指标和最高或最低标准规定,现综合说明如下: 固体含量:是各类防水涂料的重要成膜物质,根据各类防水涂料的特性,表中列出了各类防水涂料的固体含量规定。假如固体含量过低,涂膜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 耐热度:在夏季最高气温条件下,屋面表面的温度可达70℃。若涂料的耐热度小于80℃,同时保持不了5h,那么涂膜将会产生流淌、起泡和滑动,所以表中列出了各类防水涂料的耐热度规定。 柔性:为使各类防水涂料对施工温度具有一定的适应性,根据各类防水涂料的特性,表中列出各类防水涂料的柔性规定。 不透水性:根据各类防水涂料的特性,表中列出了各类防水涂料的不透水性规定。如能达成表中列出的质量规定,竣工后的防水层就不会产生直接渗漏。 延伸:重要是使各类防水涂膜具有一定的适应基层变形的能力,保证防水效果。根据各类防水涂料的特性,表中列出了各类防水涂料的延伸性规定。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中的反映固化型,重要指聚氨酯类防水涂料,质量规定是参考行标《聚氨酯防水涂料》JC/T500—1992(1996)提出的;挥发固化型,重要指丙烯酸酯类防水涂料,质量规定是参考行标《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864—2023提出的:聚合物水泥涂料质量规定是参考行标《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2023提出的。 胎体增强材料的聚酯无纺布、化纤无纺布各项质量规定,则参考江苏省《防水涂料屋面施工及验收规程》(苏建规02—89)附录C和附录E提出的;玻纤网布是参考黑龙江省《屋面防水工程冷作施工技术暂规定》DBJ07—204—87提出的。 A.0.2 防水涂料的质量指标 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A.0.2-1的规定。 表A.0.2-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物理性能 项目 性能规定 固体含量(%) ≥43 耐热度(80℃,5h) 无流淌、起泡和滑动 柔性(-10℃ 3mm厚,绕φ20mm圆棒无裂纹、断裂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1 保持时间(mm) ≥30 延伸(20±2℃拉伸,mm) ≥4.5 2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A.0.2-2的规定。 表A.0.2-2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物理性能 项 目 性 能 要 求 反映固化型 挥发固化型 聚合物水泥涂料 固体含量(%) ≥94 ≥65 ≥65 拉伸强度(MPa) ≥1.65 ≥1.5 ≥1.2 断裂延伸率(%) ≥350 ≥300 ≥200 柔性(℃) -30,弯折无裂纹 -20,弯折无裂纹 -10,绕φ10mm棒无裂纹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3 保持时(min) ≥30 3 胎体增强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表A.0.2-3的规定。 表A.0.2-3 胎体增强材料质量规定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聚酯无纺布 化纤无纺布 玻纤网布 外观 均匀,无团状,平整无折皱 拉力 (N/50mm) 纵向 ≥150 ≥45 ≥90 横向 ≥100 ≥35 ≥50 延伸率(%) 纵向 ≥10 ≥20 ≥3 横向 ≥20 ≥25 ≥3 5.3.10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查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查。 条文说明: 参见本规范第4.3.16条的条文说明。 4.3.16 条文说明: 防水是屋面的重要功能之一,若卷材防水层出现渗漏或积水现象,将是 最大的弊病。检查屋面有无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可在雨后或持 续淋水2h以后进行。有也许作蓄水检查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5.3.11 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 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条文说明: 参见本规范第4.3.17条的条文说明。 4.3.17 条文说明: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等处,是当 前屋面防水工程渗漏最严重的部位。因此,卷材屋面的防水构造设计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屋面的结构变形、温差变形、干缩变形和震动等因素,使节 点设防可以满足基层变形的需要。 2 应采用柔性密封、防排结合、材料防水与构造防水相结合的作法。 3 应采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密封材料和刚性防水材料等材性互补 并用的多道设防(涉及设立附加层)。 上述防水构造的施工尚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9 细部构造 9.0.1 本节合用于屋面的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 出屋面管道等防水构造。 条文说明: 屋面的天沟、檐沟、泛水、水落口、檐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等部 位,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渗漏的薄弱环节。据调查表白有70%的屋面渗 漏都是由于节点部位的防水解决不妥引起的。所以,对这些部位均应进行 防水增强解决,并作重点质量验收。 9.0.2 用于细部构造解决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均应 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的规定。 条文说明: 用于细部构造的防水材料、由于品种多、用量少而作用非常大,所以对 细部构造解决所用的防水材料,也应按照有关的材料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9.0.3 卷材或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 位,应增长卷材或涂膜附加层。 条文说明: 天沟、檐沟与屋面的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由于构件断面的变 化和屋面的变形常会产生裂缝,对这些部位应做防水增强解决。 9.0.4 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沟内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匠宽度不应小 小200mm。 2 卷材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应用水泥钉固定, 并用封密材料封严。 3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4 在天沟、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交接处,应留凹槽并用密封材 料嵌填严密。 条文说明: 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的变形大,若采用满粘的防水层,防水层极易 被拉裂,故该部位应作附加层,附加层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屋面采用刚性防水层时,应在天沟、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水层间预留凹槽, 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天沟、檐沟的混凝土在搁置梁部位均会产生开裂现象,裂缝会延伸至檐 沟顶端,所以防水层应从沟底上翻至外檐的顶部。为防止收头翘边,卷材防 水层应用压条钉压固定,涂料防水层应增长涂刷遍数,必要时用密封材料封 严。 9.0.5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贴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 2 卷材收头应压入凹槽,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3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4 檐口下端应抹出鹰嘴和滴水槽。 条文说明: 檐口部位的收头和滴水是檐口解决的关键。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 采用满粘法铺贴,在距檐口边沿50mm处预留凹槽,将防水层压入槽内,用金 属压条钉压,密封材料封口。檐口下端用水泥砂浆抹出鹰嘴和滴水槽。 9.0.6 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贴泛水处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 2 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下,压顶应做防水解决; 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mm,凹槽上 部的墙体应做防水解决。 3 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下,收头解决应用防水涂料 多遍涂刷封严,压顶应做防水解决。 4 混凝土墙上的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条文说明: 砖砌女儿墙、山墙常因抹灰和压顶开裂使雨水从裂缝渗入砖墙,沿砖墙 流入室内,故砖砌女儿墙、山墙及压顶均应进行防水设防解决。 女儿墙泛水的收头若解决不妥易产生翘边现象,使雨水从开口处渗入防 水层下部,故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收头解决。 9.0.7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立在沟底的最低处。 2 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3 水落口周边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 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4 水落口怀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条文说明: 由于水落口与天沟、檐沟的材料不同,环境温度变化的热胀冷缩会使水 落口与檐沟间产生裂缝,故水落口应固定牢固。水落口怀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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