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 山 供 电 局 企 业 标 准Q/HGD2.20.02-2002消防及设施管理办法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黄山供电局消防及设施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本标准由黄山供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黄山供电局安保部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名声 程克利 江丽春1 总则1.1 为明确、规范我局消防及设施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电力设施典型消防规程,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1.3 本规定明确了我局消防及管理的职责分工、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及检查
2、与考核。2 职责范围2.1 消防设施坚持谁使用、谁维护、专物专用、合理配置的原则。严禁使用不合格消防设施,严禁超维护周期的消防设施投入使用。2.2 全局消防设施的归口管理和监督部门为局安保部。安保部应建立全局消防设施清册。各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所有消防设施清册及台帐,并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生产班组应建立本班组所有消防设施清册及台帐,并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2.3 年度消防设施的添置工作,先由各单位报年度计划到局安保部,汇总后,由计企部下达年度计划后由安保部分季分月落实。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消防设施的添置项目,各单位书面报告局安保部,分管局领导批准后落实。2.4 局物业公司负责局大楼机关部室消防设施
3、,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局各生活小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局老大楼(阳湖)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明珠大酒店、白鹅山庄、松竹山庄的消防设施由本酒店(山庄)维护和管理。各生产单位办公区域的消防设施由各生产单位负责。2.5 各单位、班组应设立专责(兼)职消防管理员,并明确为消防设施管理直接责任人。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本级消防设施管理的管理责任人。2.6 消防设施的购置由局安保部负责。购置的消防设施必须是国家认定产品。2.7 消防设施应按规定存放、定置管理、帐物相符。3 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各生产单位应设立专门危险品仓库,并明确为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应按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重点管理。
4、表1 黄山供电局重点防火部位单 位重 点 防 火 部 位局机关局档案室调度所调度室、各计算机房、通讯机房变电工区各变电站的主控室(保护室)、电缆沟(竖井、沟)、主变压器、蓄电池室;电气试验班油库、高压气瓶室、户外油罐区、监控中心线路工区带电烘房客户中心计算机房、营业大厅徽州供电所营业大厅、计算机房电力工程分公司印刷厂、变压器车间汽车运输分公司修理车间电力旅游总公司明珠大酒店、白鹅山庄、松竹山庄物资公司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4 生产场所消防器材配置原则4.1 变电站主控室、保护室按每五十平方米一只配置。但灭火器总数不应少于六只。4.2 35千伏或10千伏开关室统一按六只配置。4.3 各站电缆层统一按
5、六只配置,其中三只应放置在竖井(门)口。4.4 户内式电容器室每处统一按两只配置,户外式电容器则可不配置。4.5 酸性蓄电池室统一按四只配置。4.6 户外主变压器消防砂箱按每台主变一立方米就近配置,并且相应配备消防铲四把,消防砂桶四只。灭火器根据各站现场实际酌情配置。4.7 各站生活场所按每楼层两只配置。4.8 配有专门消防间(箱)的变电站,消防间(箱)内的现有灭火器材,可做为站内公用设施的防火配置,要求如下:灭火器12只,消防铲4把,消防桶6只,消防水带(枪)6套(有消防栓者)。4.9 局其它消防场所的消防器材的配置按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附录一中表H-1至H-6中对应条款酌情配置。5 费用与
6、考核5.1 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按局有关规定落实并使用。5.2 按黄山供电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2002-07-23发布 2002-07-23实施黄 山 供 电 局 发布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
7、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
8、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