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窑头煤业有限公司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安全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矿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巩固和发展我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继续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真正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根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二、矿领导下井带班规定(一)矿长、书记10次/月以上,分管生产、机电、安全、技术、通风的副职15次/月以上,其他副矿级不少于6
2、次/月;(二)矿调度室在安排每月全矿值班时,必须安排矿领导下井带班,要保证每个班至少有1名矿领导下井带班指导作业,与工人同上同下.(三)在巷道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探放水、过断层、系统调风等关键阶段,矿分管领导,有关业务副总及科室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指导,到达现场后必须电话向矿调度登记汇报,确保安全生产。三、下井矿领导的职责(一)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熟知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工程,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生产。(二)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为:1。
3、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区队长、班组长以及作业地点特殊条件下科(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现场各岗位工种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2.负责检查督促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3.负责当班带班范围及巡查区域内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4.负责当班严格按矿井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及时发现和处理“三违”人员;5。负责对带班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6。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三)矿领
4、导每次下井必须查隐患、抓“三违”,并在升井后填写在带班记录上。四、管理与考核:(一)安监处要建立矿领导下井带班档案,并在井口房准备干部下井带班登记薄.(二)矿领导下井带班升井后,要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在带班记录上进行详细登记,安监处将有关信息筛选后将原件存档备案。(三)矿领导下井带班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交接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薄。(四)加强监督考核,把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等实际情况与安全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严格考核,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认真履行职责、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五)矿领导下井带班考核不考虑病、事、差等原因,若因病、事、差等原因不能按时带班时,应提前报矿调度室,以便安排其他具备资质的人员带班。(六)矿安监处要把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