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方案
根据深化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和我区现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重新修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明确“知起点、比提高、看出口”的评价机制,以评促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方位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区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
评价遵循如下原则:
1、全程评价的原则。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进行跟踪式全程评价,注重在原有基础上的自我提高,鼓励不同学学生共同发展。
2、全科评价的原则。评价涵盖小学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品德、综合实践和心理健康等11个学科,促进学校端正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分类评价的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和课程标准要求,将开设学科分为考试学科和非考试学科两大类进行分类评价,增强评价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促进课程目标的有效落实,提高教学质量。
4、全面评价的原则。卷面考试学科评价包括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评价、质量抽测、单项能力验收三方面;非卷面考试学科评价包括执行课程计划情况评价、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评价、学生技能评价或作品评价。
第一部分:小学非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价
评价对象:汽车产业开发区所属城区学校
汽车产业开发区所属农村学校
评价学科:中小学非毕业班所有学科
评价办法:考试学科和非考试学科两大类。
一、考试学科评价
中学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
小学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学科.小学评价起始年级为三年级。
1、评价内容: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考核、质量抽测、单项能力验收.
2、评价形式: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考核和质量抽测由教师进修学校统一组织,考核结果作为教育局教学质量年度奖励的依据;单项能力验收由学校定期自行组织,过程资料要作为教学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
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评价
包括课堂教学效果评价(60%)+质量评价即形成性测试(20%)+能力抽测(20%)。教研部门将采取“不固定时间、不按学校顺序、不提前通知"的做法,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性听课、形成性测试和能力抽测.
1、课堂教学效果(60%)
为了体现公平性,要自主选择各层次上课教师。上好“常规课”是对每一位教师的基本要求.为了强化常态课的有效性,对评价标准作了相应调整.
2、形成性测试(20%)
所谓形成性测试是指在听完一节课后当堂进行的测试(测试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之内).在体现阶梯性的基础上,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不同的教学内容,将灵活地把握难易程度、测试内容和测试形式,力求评价的全面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3、能力抽测(20%)
根据学科特点、教学进度等,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组织现场操作和评价.
(二)质量抽测
1、抽测时间:
入口测试: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
出口测试:小学六年级毕业考试。
随机抽测:每学期期末
2、抽测年级:小学三——五年级,六年级必测.
3、抽测内容比例安排:与镇抽测同步进行.
5、抽测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三至五年级中任意语文、数学各一个学科,六年级语文数学两个学科。
6、抽测组织:由进修学校在学期末对抽测学科(或年段)统一组织命题、学校组织监考、批卷、成绩统计、质量分析等工作,小学采取循环式轮换监考。
7、成绩使用:继续采取“知起点、比提高、看出口”的质量评价策略。
知起点:小学三年级、中学一年级由进修学校组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统一测试.此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基点.
比提高:在知起点的基础上,接下来的考核采取随机抽测跟踪考核的形式比较各学年各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幅度。
看出口:小学六年级毕业、初中毕业要进行全面测试,并对成绩进行统计,从而对各个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析和比较,从而较为全面公平地评价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单项能力验收
由进修学校教研部统一下发各学科单项能力验收内容和试题(具体见附表一——单项能力验收细则),学校按进修学校时间要求,分阶段自行组织单项能力过关测试,教研员定期下到学校检查学校此项工作组织情况。
二、非考试学科评价
1、评价学科:中学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心理健康六个学科;小学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以及科学、品德与社会、综合实践和心理健康八个学科.
2、评价内容: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情况、课堂教学效果质量考核、部分学科的技能评价或作品评价、综合学科基础知识。
3、评价方式:综合学科基础知识由进修学校在期末考试前两周提供综合学科试题,学校在期末考试前一周自行组织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教育局年终奖励范畴,过程资料要作为教学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他三方面的评价内容均由进修学校教研员统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我区教育局年度教学质量奖励的重要依据.
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1)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情况:将开齐学科作为必要条件,纳入到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考核中,并采取一票否决的方法——没有开齐学科、开足课时的学校将取消参加综合学科课堂教学效果奖评比的资格.
(2)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评价:包括课堂教学效果评价(60%)+质量评价即形成性测试(20%)+教案质量(20%)。
——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和形成性测试:同卷面考试学科的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评价要求基本相同,形成性测试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检测学生知识、技能、情感各方面的发展情况。
--教案质量:学科所有教师教案的整体评价(即教师教案质量检查的平均分)。教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教案的及时性、完整性、实用性,学生活动的详细性和灵活性,教学反思的深刻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3)部分学科技能抽测:通过检测学生基本技能掌握情况,来评价学校综合学科的教学质量。采取随机抽测样本的方法进行。
—-技能抽测学科:中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
——技能抽测内容:根据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可以是单项或多项组合.
-—难易程度:课程标准的最低要求适当扩展。(具体内容及标准教研员将做进一步说明)
--技能抽测时间:初中——期末考试前三周;小学——期末考试前一周
——技能抽测形式:以题库的形式随机抽测年段和班级。
-—技能抽测人数:每校每学科不少于一个班级.
-—技能抽测年级:小学三——六年级,中学七、八年级。
—-技能抽测方式:在固定时间段内采取“不固定时间、不按学校顺序、不提前通知”的做法随时随机进行抽测。
学校要在进修学校统一抽测之前,由任课教师分阶段对全体学生的技能进行定期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真实记录在学生成长评价手册中。该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将进入教学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三、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指标体系
——卷面考试抽测学科
1、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奖:(1) 优质奖 (2)进步奖
2、质量抽测:(1)及格率 (2)优秀率 (3)提高率
--非卷面考试学科
1、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奖:(1) 优质奖 (2)进步奖
2、学科技能抽测:(1)及格率 (2)优秀率 (3)学科特色
(二)奖励项目
卷面考试学科 非卷面考试学科
1、课堂教学效果奖
小学—-(总额度50% )
1、课堂教学效果奖
小学——(总额度50% )
2、质量抽测
(及格率、优秀率、提高率) 达标奖 2、部分学科基本技能抽测(及格率、优秀率) 达标奖
超标奖 超标奖
提高奖 特色奖
特色奖:学科特色发展成为学校特色,形成规模(辐射面达学生人数的2/3以上)
(三)考核指标
1、达标奖考核指标
小学:质量抽测学科的及格率达到95%,优秀率达到65%;技能抽测学科总体及格率95%,优秀率50%.
中学:质量抽测学科的及格率达到80%,优秀率达到35%;技能抽测学科总体及格率95%,优秀率50%。
2、超标奖考核指标
小学:抽测学科的及格率达到97%,优秀率达到70%;技能抽测学科总体及格率95%,优秀率55%。
中学:抽测学科的及格率达到85%,优秀率达到40%;技能抽测学科总体及格率95%,优秀率55%.
3、提高奖考核指标
中小学跟踪抽测学科的提高率居前三名的获此项奖励.
4、课堂教学效果考核指标
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依据《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中小学常规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小学要求当堂测试85%的学生达到85分以上;中学要求当堂测试80%的学生达到80分以上。每学期每学校抽测30-—40节,各校平均分列入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考核中。
执行课程计划情况指标:依据教研员根据各个学校课表随机听课考核结果。
教案质量指标:教研员根据《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中小学教案书定基本要求》进行评价。各校平均分列入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考核中.
优质奖: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总分居前三名的学校获此奖项。
进步奖: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进步幅度最大的学校获此奖项(紧限一所学校,与优质奖不兼得)。
第二部分:中小学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价
一、小学毕业班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
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及综合科目技能抽测总成绩
(一)考核指标体系
1、三科总及格率
2、三科总优秀率
3、三科总提高率
4、综合科目技能抽测总成绩(一学年一次)
5、全中心前150名学生留在本区中学就读人数
(二)奖励项目
1、最佳奖
2、优秀奖
3、基础奖
4、提高奖
5、控流奖
(三)考核指标
1、最佳奖考核指标:
(1)毕业考试三科总及格率达98%——100%,总优秀率达80%以上。
(2)综合学科技能抽测及格率达98%以上,优秀率达70%以上。
2、优秀奖考核指标:
(1)毕业考试三科总及格率达95%——97%,总优秀率达70-—79%.
(2)综合学科及格率达95%以上,优秀率达60%以上。
3、基础奖考核指标:
(1)毕业考试三科总及格率达90%-—94%,总优秀率达60——69%。
(2)综合学科及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50%以上.
4、提高奖考核指标:按毕业班第一次摸底考试成绩计算提高率,提高率居前四名的学校获此项奖励。
5、控流奖考核指标:按小学毕业班第一次摸底考试成绩前150名学生分布状况对各校下达控流指标,完成控流指标的学校可获此项奖励,超指标按超标人数进行奖励。
二、中学毕业班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指标体系
1、巩固率
2、升学考试及格率
3、升学考试优秀率
(二)奖励项目
1、巩固率奖
2、基础奖
3、达标奖
4、超标奖
5、提高奖
6、贡献奖
(三)考核指标
1、基础奖考核指标:
(1)巩固率奖考核指标:毕业生巩固率达98%以上,获此项奖励。
(2)升学考试及格率达75%;
(3)升学考试优秀率达35%;
三项考核指标均达到要求的学校获此项奖励。
2、达标奖考核指标
教育局根据毕业班两次摸底考试成绩下达升学考试及格率、升学考试优秀率、进入四大校统招录取线的人数、进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线人数四个项目下达指标,完成指标的学校获得此项奖励.
3、超标奖考核指标
超出教育局所下达的达标指标的学校获得此项奖励。
(1)升学考试及格率超出指标8%或达到96%以上的学校获一等奖,超出指标5%以上的学校获二等奖。(一、二等奖不兼得)
(2)升学考试优秀率超出指标4%的学校获一等奖,超出指标2%以上的学校获二等奖。(一、二等奖不兼得)
(3)进入省实验、师大附中、市实验、十一高中四所学校统招录取线的人数,超出指标按超出人数对学校进行奖励.
(4)进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线人数,超出指标按超出人数对学校进行奖励。
4、贡献奖考核指标
(1)省实验、师大附中、市实验、十一高中、汽车区六中五所学校统招录取人数比率获全区第一、第二、第三的学校获此项奖励。
(2)升学考试中“四校"最低统招线以上的学生推荐到六中,按推荐人数对学校进行奖励。
(3)对获长春市中考状元的学校特殊嘉奖五万元。
(4)中考中对全区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获特殊嘉奖。
5、提高奖考核指标
按初三第一次摸底考试成绩计算提高率,及格率和优秀率居前三名的学校获此项奖励。
(四)奖励办法
1、 巩固率奖=基数*毕业班班主任数
2、 基础奖=基数*学校在职人数
3、 达标奖=基数*毕业班教师数
4、 其它奖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5、 各项奖励单独设立,可累加,奖励额度视中考及奖金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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