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城地区师范学校教师外出培训制度教师外出培训是提升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启动,教师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掌握先进职业教育管理科学知识,通过专家讲座、学校考察、研讨交流、公开课等多种学习形式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理论,提高实施教学改革的理论和水平。为了规范各学部和处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教师研训机会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使教师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特制定塔城地区师范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细则: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培训。遵循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用的原则,派出培
2、训、参赛、参会或学习的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有关程序1通知:根据负责培训学习部门下发到学校文件,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训人员,人员未定的培训由各学部协同教科处推荐。2推荐:外派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培训学习专业对口和骨干教师为主、轮流外出的原则.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科处领取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并填写
3、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并与学部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若不再教科处填写登记表格和领取凭证的,费用不可报销.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4.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处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作为晋级、评优等活动的主要依据。三、外出培训、学习返校后的有关工作1。凡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返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分管领导口头汇报、对相关学科或处室提出可行性建议。培训学习满三天的将书面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及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证书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交教科处,并登记备案,
4、若不满三天培训的可直接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由教科处备案同时教科处出具可报销证明,办理报销手续。2。教科处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存档,并根据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相关培训学时证明登记教师培训学时.3。教科处安排合适时间通过在教研组或学校汇报交流中上汇报课、做业务讲座或在学校网站发表学习报告等形式,向校内其他教师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4。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学习报告体会等相关材料后,由教科处开具证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由财务处负责复印差旅单和发票等凭证。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
5、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5.外出学习时,若凡缺勤达总课时数1/3以上者,考核不合格者,或者给培训学员通报的,学校不给予报销学习费用(以培训方反馈的信息为准).6。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塔城地区师范学校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