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乙方:由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区域为_座(栋)_单元_层_号房屋。该项工程计划 年 月 日竣工交付使用. 为加强呼和浩特“万正尚都”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及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业主室内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呼和浩特市消防条例及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承担下列责任:一、 责任期限:自装修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检验合格之日止。二、 乙方在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并将施工图纸、方案、施工审批表、防火措施报甲方审核。三、 乙方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后的施
2、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四、 乙方施工现场用电要向甲方申请,电器设备需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安装,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线,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 乙方进行明火施工时,应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配备消防器材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甲方在签发动火证后,将派人到现场进行检查。六、 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须及时报告甲方并组织扑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七、 乙方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易燃液体。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不得和其它工种交叉作业,现场严禁有明火,要使用防爆电器。八、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禁烟标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九、 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堆放在消防通道内,按指定位置堆放。十、 甲方为上述条款的执行提供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过程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或未按相关规定施工的,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并责令其停工。十一、 乙方须严格认真执行以上各项条款,凡因乙方违反本规定或未遵守消防法规而造成火险、火灾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十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日期: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