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WHNYLM/ZD-1242015)第一条总则为提高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正常有效运行,利民公司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管理,责任到人。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管理中包机的内容及包机人对设备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电设备的包机管理。第二条组织与职责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工作的管理与领导。机电动力部负责对公司包机管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包机任务的分配与管理,机电负责人负责包机责任制的落实于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机电包机人员负责所包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及时填写“机电设备巡检记录。各单位包机人员负责所包设备的操作、巡视及设备卫生
2、的整理。操作方法应遵循对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要求。包机岗位工每天除按章操作、维护设备和打扫设备卫生外,还必须经常对岗位上的设备巡回检查,对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及时填写该设备的“运行及巡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本单位值班领导和各厂、矿调度室.第三条设备包机的管理内容(一)各单位针对所管辖机电设备种类、数量及维护、操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包机内容,全部机电设备必须包机责任到人,并把包机人员名单报给所属厂、矿、部.(二)各单位制作“包机责任牌”下发,由各单位如实填写后,固定在设备的适当部位。“包机责任牌”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机、电、仪、管、操”包机人员姓名等.(三)包机人员
3、应按责任范围认真检查、检修、维护和保养设备,提出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的合理化建议。(四)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机人员应遵照执行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检查(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等。(五)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包机维护人员应首先到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的故障较大,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值班领导或调度室,由值班领导或调度室派人协作。(六)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时,由机电动力部组织该单位管理人员、包机维护人员及包机操作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如包机人员检查不到位或操作失误所导致,将对包机人员严肃处理.第四条对包机人的规定(一)包机人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二)设备包机人必须了解所包
4、设备的构造、性能及零部件的使用,时常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及时处理故障。(三)包机人必须要做到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四)包机人每天至少去现场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各项记录。第五条检查与考核(一)各单位未按设备包机管理制度执行,没有将设备包机到人,对设备所属单位进行500元罚款.(二)各单位设备未制作“包机责任牌”对所属厂矿设备管理人进行200元罚款,设备包机责任牌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错误的对设备包机人进行100-200元的处罚。(三)机电动力部每月对各厂矿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包机人未按规定执行或达不到包机人规定的对其进行100300元处罚。第六条附则本制度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