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园区集体财产和员工财产、生命的安全。二、认真贯彻“消防法严格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卫人员要经常检查火源、电源,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火必须定期进行检查。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率要达100.三、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技术训练和防火知识的学习,掌握使用扑灭火情的技能,并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四、除食堂外,一律严禁使用电炉、明火作业,如需动用电炉、明火作业者,应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经保卫处审查备案.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实施。
2、因电炉、明火作业引起火灾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各单位、部门的消防设备、器材要定点存放、定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换药;保证在发生火情时能及时使用。六、对火情隐患要做到常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七、对易燃、易爆、化学试剂、毒剧品、危险物品等应在有关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定点存放于安全处,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严格领用、回收、清理审批手续。实行用多少、领多少,用后统一回收保管的原则,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八、发生火情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抢救,扑灭火苗、火灾,保护现场,查明原因,总结教训.九、园区内一律禁止吸烟,只指定个别地方做为休息时间的吸烟区。十、各种电气设备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装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用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应严格按安装规定运行使用。十一、建立安全防火检查制度,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部门及园区内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及时上报,积极解决.拟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