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贴牌生产合同甲方:、乙方: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一、 乙方应给与甲方的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二、 协议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的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
2、贴牌产品。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三、 产品系列名称、型号、价格(RMB)产品系列产品型号价格备注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乙方应保证产品运输安
3、全,单价含运费或不含运费,如不含运费,运费另计;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前须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五、加工制造所需原材料要求 乙方生产所需的板材、封边带、油漆、胶水、五金、玻璃等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原料供应商,如乙方要求使用非甲方指定的原料供应商产品,必须征的甲方同意后,方能使用。六、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外箱包装样式、箱内产品说明书、LOGO、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附件由甲方提供外观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箱质量和产品装包程序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不出
4、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七、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的生产周期完成生产订单。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按每批次_元/天赔偿。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原材料及产品制作工艺达不到甲方要求,从而影响定做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价款或退货.八、价格与结算方式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
5、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_八、质量要求及质检方式和费用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家具类目的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家具类目的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提供的质量要求和工艺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甲方出样,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甲方有权派员监督对乙方产品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乙方的成品以抽检的方式进行对乙方产品的质量检查,按照一定比列_进行抽检,如抽检有不合格项,必须翻包全检,则翻包检查费用及回包费用由乙方承
6、担,产品质量如造成不能正常销售,则退回乙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九、品牌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十、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需要提供产品补件的,如板件、五金、玻璃等,乙方应无偿供给甲方的经销商.补件按照甲方的产品补件流程规范及时供应给甲方,如不能及时供应甲方,甲方按照_元天罚款。贴牌产
7、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十一、保密条款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或印有甲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乙方自身或与甲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或印有甲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上展览或展示.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对甲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乙方的所有的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乙方提供的包括款式和技术工艺等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乙方在甲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乙
8、方立即返还。即使甲方在这期间与乙方有关系,但乙方也无权保留.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乙方原则上不得自行加工甲方的款型投放市场,如果在甲方款型基础上做局部改动投放市场,必须在按照原型款销售6个月以上,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乙方的保密情况。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视情况推迟为六个月后给付或拒绝支付.;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贴牌厂家前继续供货,保持甲
9、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补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其他约定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协议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一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的贴牌加工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本协议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贴牌生产计划单为准,贴牌生产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五、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协议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共7页 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