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解 协 议甲方(公司):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在职期间未结事宜协商如下:(1)乙方因个人原因自愿与甲方于_年_月_日解除劳动关系.(2)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离职后的补偿,包括但不仅限于在职期间的各项工资、加班工资、各项补贴、未休年假工资、未缴社会保险补偿金(养老、失业、医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3)乙方自领款之日起自愿放弃其他权利主张,甲乙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以及涉及的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提起仲裁或诉讼),本协议生效后, 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如一方反悔则需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共同的保密义务。(5)乙方承诺从甲方离职后不向第三方透露或泄露有关原公司任何涉及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关机密的文件或技术等,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索赔.(6)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并按指模):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