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受理(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 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1) 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 资金证明;3) 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4) 立项批文及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等;5)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受理资料:1)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受理,并向招标人出具项目交易受理回执单;2)资料不齐,工作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内容,并在项目交易受理资料告知单中注明.3)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招标人咨询交易活动
2、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二、确认招标组织形式(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 招标人提供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应提交的资料:1) 批准的招标组织机构;2) 招标人提供具有与招标项目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名单和履历。2、 确定资格:1) 经审核符合规定,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相关事宜;2)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招标事宜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三、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内(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从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
3、取;2、非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也可在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3、依据工程需求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等级;4、抽取确定或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5、抽取过程由招标人、建设工程部、信息部、监督部共同监督实施,并在抽取表中签字确认。四、招标公告发布(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1个工作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应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建设工程部备案;2、拟发布的招标公告由建设工程部传递给信息部,由信息部在1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外公布,同时将公告的发布情况进行登记;3、发布时间要求: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
4、个工作日;4、招标公告的格式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分资格预审方式和资格后审方式.五、投标单位报名受理(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报名受理,建设工程部负责现场监督;2、对通过报名受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投标申请人出具报名受理回执单3、未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应当面告知原因;4、投标报名截止后如投标申请人仍不足三家,应及时向建设工程部报告报名受理情况,告知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六、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如果有)(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不得少于5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建设工程部
5、现场监督:1)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 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已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3) 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参照示范文本;4) 投标单位按规定缴纳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且统一缴纳到中心指定银行及指定帐户;5)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6)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
6、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7)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1)由招标人在信息部人员的指导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由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并在指定的评标区进行资格预审;3)审查委员会按照评审条件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预审结果报告;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预审结果通知书, 预审结果通知书、评审资料报工程建设交易部备案;4)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七、发售招标文件(一)承办部:工程建设交易部(二)服务时限:不得少于5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文件已经各行政主管部门
7、备案;2、在建设工程部发售;3、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等统一缴纳到中心指定银行及指定帐户上;4、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八、质疑和答疑(一)承办人: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进行(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由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
8、投标活动;2、质疑以书面形式送达建设工程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应出具受理回执单,受理的书面质疑资料,受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3、招标人整理汇总各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并加盖招标人单位专用章;4、召开答疑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设计单位代表、造价咨询单位代表参加,解答投标人提出的书面疑问;会议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将答疑文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签署领取记录或传真回执;5、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文件的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及时报相关行政部门备案;6、补
9、充或答疑文件中关系到开标时间、地点变动的,建设工程部应向信息部重新预约开标时间、会议场所;投标人签署领取记录或传真回执;九、评审专家抽取(一)承办部:工程建设交易部、信息部、监督部(二)服务时限:开标前抽取(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工程建设交易部应于开标一天前,向信息部预约抽取评审专家专业及人数。建设工程交易部人员引领招标人代表,应于开标前持招标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参加评审专家抽取;专家库管理员指导招标人授权代表进行抽取;抽取专家时,监督机构代表和监督部工作人员在监控室监督抽取过程。 2、评审专家抽取结束后,专家库工作人员应将专家抽取情况汇总表用密封纸打印,由现场参加抽取人员签字确认并封存
10、。 3、评标专家到达后,由监督部工作人员确认身份,通讯工具主动交监督部工作人员指定的储物柜保存 ,通过门禁系统,指纹确认,进入评标区。十、开标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进行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工程建设交易部、监督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提前1个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做好开标前设备、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维护会场秩序,提供现场服务。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投标人签到工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签到时间、签到代表的身份确认、接收投标文件、拒绝不合格或迟到的投标文件。 3、工程建设交易部负责签到工作(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建设工程
11、部、监督部工作人员、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参加会议的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工作人员).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会议议程按中心统一的开标程序要求进行,建设工程部代表宣读开标会议纪律。5、对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主持人应当场宣布该项目招标失败,并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所有参加人员应在书面记录上签字。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开标过程的书面记录,记录人应按要求详细、准确记录唱标内容,并由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十一、评标(一)承办部:监督部(
12、二)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中心的门禁系统进入评标区(评标专家的身份有监督部工作人员和门禁系统识别),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现场签到。 2、进入评标区的人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部工作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域和评标现场。 3、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会议按中心统一的评标程序要求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中心规定的评标会议纪律.4、评审专家评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 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6、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十二、评标结果公示 (一)承办部:工程建设交易部(二)服务时限:评标结束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评标结束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公示信息应经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3、经审核通过的中标信息公示单,经建设工程部、监督部
14、核实后,交信息部;信息部应在当日内将信息公示在中心网站上.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后向排名第一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为未中标的投标人。 6、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15、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8、招、投标单位应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 十三、出具交易确认书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疑异,招投标单位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前,中心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缴纳交易服务费用后,建设工程部出具交易确认书初审意见,经监督部审核后,报主管主任签发;中标人授权代表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领取。 十四、交易档案的汇总、移交和保管(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承诺:7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月底上报一次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交易确认书发放后7个内,工程建设交易部整理归档资料(包括监控资料),交综合部归档保存。 2、综合部接到交易部移交的交易档案后,按照档案目录内容进行复核,检查有无缺项、顺序混乱、资料不全等现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新整理。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在档案审核表上签字.综合部负责交易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