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尘防治管理考核制度为了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淄博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工作目标提高我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公司各职能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二、 工作内容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效果。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
2、,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障碍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公司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公司副经理为组长,工程质安部、技术部、设备部全体人员为组员,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4、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强公司和项目部管理的同时,将扬尘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及工地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
3、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5、突出重点。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8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6、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7、落实检查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
4、,以便及时解决。考核办法:公司每月对项目部扬尘检查一次,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以罚款的形式进行处罚:沙子等材料、堆土、建筑垃圾未覆盖的,每发现一处(10以下)对责任人进行罚款50元;覆盖不完全或覆盖网破损的,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进行罚款50元。设施配套:土石方作业时未配设“雾炮”或工地塔吊臂上未安装喷雾降尘设施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500元;配设“雾炮”或塔吊喷雾降尘设施但未正常使用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洒水降尘:工地内主要道路未洒水、有扬尘现象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罚款50元;洒水不完全、不及时,出现扬尘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罚款50元。垃圾通道:工程未设置全封闭垃圾通道的,对项目
5、部进行罚款500元;散装物料、建筑垃圾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100元;设置垃圾通道但未正常使用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1000元;设置冲洗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500元;设置冲洗设施但未正常使用的、造成车辆带泥出入的,每发现一辆车对对责任人进行罚款50元。施工工地未设置围挡、大门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1000元;围挡设置不严密、高度不合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500元。运输车辆未办理准运手续的,每发现一辆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扣完为止;运输车辆未达到蓬盖要求或未安装GPS系统的,每发
6、现一辆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出入口未设专人检查蓬盖情况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500元.工地内主要道路未硬化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1000元;道路硬化不完全、有裸露地的,每发现一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加工区、存放区未硬化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500元;硬化不完全、有裸露地的,每发现一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工地出入口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1000元;视频监控系统未与主管部门联网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500元;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未正常使用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500元。未设置主体责任公示牌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500元;公示牌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300元.未制定应急天气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不及时、仍进行施工作业,每次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被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的,每次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对曝光或投诉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次对项目部进行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