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房药品调配人员岗位职责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2、严格执行门诊、急诊、住院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4、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勤,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6、认真执行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杜绝差错事故.7、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做到优质服务。8、工作时着清洁工作衣,挂牌服务,下班前应做好药品补充和清洁卫生工作。9、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